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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注会税法·刘颖基础班·【074】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8)

2022-10-30 来源:易榕旅网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十、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3) (一)对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做出界定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之和。

必要费用的减除为:2011年9月1日以后每月3500元;每年42000元。 (三)适用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四)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计税方法

按年计算,分次缴纳。一年内分次得到承包承租收入要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经营期不足1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例题1·计算题】2012年9月1日起,张某承包一招待所,规定每月取得工资4000元,年终从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中上交承包费50000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张某所有。2012年该招待所税后利润95000元,当年张某共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4000×4+(95000-50000)=16000+45000=610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61000-3500×4=47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7000×20%-3750=5650(元)。 【例题2·计算题】李某从2012年起承包一市区招待所,合同规定李某平时不领取工资,从企业净利润中上交承包费80000元,(不考虑计提公积金)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2012年该招待所利润总额2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但是招待所在年终汇算时发现,漏计餐饮收入10000元,业务招待费超支3000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则2012年招待所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李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调整账目,补计收入:10000元; 调整账目,补计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0000×5%×(1+7%+3%+2%)=560(元)

调整申报表业务招待费:3000元(不调整账目,只调整申报表) (1)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560+3000=212440(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12440×25%=53110(元) (2)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后净利润=200000+10000-560-53110=156330(元)

应纳税所得额=156330-80000-(3500×12) =76330-42000=34330(元) 应纳税额=34330×20%-3750=3116(元)。

十一、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问题(了解,能力等级3)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主要规定:

(1)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扣除,只能扣除生计费用。

(2)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3)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4)公益性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5)其他关于租赁费、汇兑损益、从业人员工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亏损弥补等规定,均与企业所得税一致。

2.适用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其他规定

要注意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与其取得的其他方面所得的划分。

【例题·计算题】徐某2012年承包某加工厂,根据协议变更登记为个体工商户,2012年加工厂取得收入总额70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相关支出合计63万元,其中含徐某每月从加工厂领取的工资2700元。徐某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答案】应纳税所得额=70-63+0.27×12-(0.35×12)=6.04(万元)。

十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3) 分为查账征税方式和核定征税方式。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一)查账征税方式的计税规则

1.查账征税方式对计税所得主要规定:

(1)投资者的工资不能扣除,只能按规定标准扣除生计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投资者个人及家庭发生的生活费不是经营支出,不能税前扣除。生活费用与经营费用混在一起的,并且难以划分的,一律不能扣除。 (3)经营与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税务机关核定其允许扣除的折旧费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5)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均不能税前扣除。

(7)亏损弥补期限为5年,经营两个以上企业的,不能跨企业弥补年度经营亏损。

(8)从业人员工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规定均与企业所得税一致。 (9)兴办两个以上独资企业,于年终汇算清缴时,采用以下步骤: ①汇总其投资经营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

②按汇总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此金额水平确定税率计算整体应纳税额; ③将整体应纳税额按各企业经营所得占整体经营所得的比重分配,算出各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

④计算各企业应补缴税款。 2.查账征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张某在市区投资办了A、B两家个人独资企业,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张某选择在A企业扣除投资人费用。2012年,其A、B两家企业经营情况如下:

A企业为装饰装修企业,扣除张某每月工资5000元之后,其账面利润总额为68000元,该企业招待费超过税法规定标准12000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B企业为咨询服务企业,也给张某每月支付工资3000元之后,其账面利润总额为32000元,营业外支出中有一项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000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要求:计算AB两企业应预缴纳税额及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投资经营A企业应预缴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68000+5000×12-42000(生计费)+12000=98000(元) 投资经营A企业应预缴个人所得税=98000×30%-9750=19650(元) (2)投资经营B企业应预缴税额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32000+3000×12+8000=76000(元)

投资经营B企业应预缴个人所得税=76000×30%-9750=13050(元) (3)年终汇算清缴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①汇总应纳税所得额=98000+76000=174000(元) ②汇总应纳税额=174000×35%-14750=46150(元)

③A企业应纳税额=46150×98000/174000=25992.53(元) A企业应补税=25992.53-19650=6342.53(元)

④B企业应纳税额=46150×76000/174000=20157.47(元) B企业应补税=20157.47-13050=7107.47(元)。 (二)核定征税方式的计税规则 1.核定征税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法。与企业所得税类似。

2.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查账征税改为核定征税的纳税人,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其他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四节 税收优惠(掌握,能力等级2)

—、免税项目

P365

比较易考的:

1;2;5;7;10;11;14;17~24;26~30

【例题1·多选题】下列项目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的有( )。 A.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 B.外籍个人取得搬迁费的现金补贴 C.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D.个人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BD

【例题2·计算题】某市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2012年3月取得佣金5000元,则其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对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的40%部分展业成本免税,对剩余的60%的部分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营销员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部分=5000×(1-40%)-5000×5%×(1+7%+3%+2%)=272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720-800)×20%=384(元)。 二、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所得; 2.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国债利息和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B.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C.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D.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暂免个人所得税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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