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栏,填写所审核档案的干部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干部所在单位及担任的主要职务。
2.“审核内容”中“初步判断”栏,分两种情况填写:第一种情况,对所审核内容作初步判断,在是“□”或否“□”内划“√”。第二种情况,填写有关档案材料的具体信息。
3.“档案记载”栏,填写材料类号、材料名称和形成时间。
4.“存在问题”栏,初步判断存在问题的,在此栏填写所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
5.“出生时间”栏至“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通过审核,判断相应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缺少的主要材料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判断档案中干部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判断相应档案信息真实性是否存疑,真实性存疑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档案中相关信息组织已有认定的,判断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
规定的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
6.“其他问题”栏,填写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有关问题。
7.“审核意见”栏,填写对审核发现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
8.表中栏目凡划“——”的,不用填写。
9.每卷档案须审核两遍,初审人和复审人分别在表末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10. 此表为基本样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关栏目进一步细化,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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