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求真与致用,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两大治史思想。但二者并不是置于对立的两极,而是求真传统蕴含在致用传统之中,致用统摄了求真。近代史学将求真从致用的涵盖中独立出来,为求真赋予了追求历史真相,追寻客观历史的内容和标准。实录与褒贬之所以能够在古代史家那里统一,是因为中国古代史家普遍有着一种“直书其事,褒贬自见”的观念,正是这种观念消解了实录与褒贬之间的矛盾。而传统史学背后存在的由经学确立并被普遍接受的传统道德价值体系是“直书其事,褒贬自见”能够成立的原因。近代以来经学背景的失去,使史学语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造成了近代史学与传统史学的本质上的不同。求真与致用亦由此发生了区分与对立。
关键词:求真;致用;传统史学;近代史学
中图分类号:K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XX)11-0000-01 求真与致用,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两大治史思想。对求真与致用传统的研究以及对二者关系的分析辩证,近年来颇得学者关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中国传统史学的治史思想以及形成这种传统的背后的文化因素,亦可看到传统史学在近代的转向。
一、中国传统史学中的求真理念。
被视为中国传统史学“求真”理念开端与典范的《春秋》中记载了董狐与南史的实录精神。
宣公二年,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襄公二十五年,太史公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问既书矣,乃还。 在这里,孔子将“书法不隐”作为了“良史”的标准。
同样,《春秋》本身也在许多地方遵循了实录的原则,例如:隐公四年记:“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将卫国的内部斗争如实记录,并未为尊者讳。
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春秋》对史学实录精神的提出和确立,对后世史学
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正如瞿林东先生所论:“所谓‘董狐精神’、‘南、董之志’,成为中国史学上秉笔直书优良传统的先声和楷模。” 二、中国传统史学中的致用理念。
如前文所述,“致用”包含了政治得失借鉴与道德善恶褒贬两个方面,本文只讨论道德善恶褒贬一方面。史书蕴含褒贬,有致用目的这一传统亦是由《春秋》开启的。《左传》成公十四年云:“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
《春秋》中褒贬手法是“暗含褒贬”,即所谓的“春秋笔法”。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为用词的褒贬;二为《春秋》中的书与不书。
《春秋》中用词的褒贬主要反映在“书例”上。杜预曾详细论证《春秋》中的书例。“其发凡以言例……皆行事而正褒贬。” 例如《春秋》庄公十一年记:“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晋。”《左传》注:“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得俊曰克,覆而败之曰取某师,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 另外,《春秋》还通过书与不书来表明作者的褒贬。
《左传》对《春秋》的注释中有很多地方补出了《春秋》不书之处。例如,隐公九年记:“夏,城郎。”《左传》注:“夏,城郎。书,不时也。”意在讥居上位者不恤民情。书与不书,是作者对史料的取舍,其中便融入了作者的褒贬。 《春秋》强调了史学褒贬致用的功能,这对中国传统史学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三、“直书其事,褒贬自见”——求真与致用的结合。
细观中国史学中的求真传统与致用传统,就会发现二者并不是置于对立的两极,而是求真传统蕴含在致用传统之中,致用统摄了求真。分析《春秋》宣公二年的那段史学求真精神的源头和典范的记载便会发现,董狐已在其中作了道德价值判断。赵盾虽未弑君,但由于赵盾未返国护君,董狐认为其罪与弑君同,因而书曰:“赵盾弑其君。”由此可见,传统史学中的实录是并不排斥道德价值判断的。
最早对“实录”一词进行明确定义的是班固。他在《汉书?司马迁传?赞》中云:“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其中“不虚美,不隐恶”中便是有了一种美与恶的价值判断在其中的,只是实录要做到的是不夸张、不修饰而已。由此亦可见,“实录”与价值判断并不冲突。
又如传统史学的总结性理论着作《史通》对直笔非常推崇。但同时,刘知几也认为史家的职责彰善显恶,而直笔实录就是彰善显恶的方式和手段,“其有贼臣逆子,淫乱君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瑕,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史通?直笔》)
可见,由《春秋》发端的中国传统史学中所谓的实录、求真始终是在明道致用的意涵之下的,甚至实录、求真只是作为明道致用的手段而已。这是作为史学开端的《春秋》同时又作为经书带给中国传统史学最大的影响,即史学的经世传统。
史学的经世传统也是传统史学区别于近代史学的最大不同。近代史学在西方科学主义史学的影响下出现了追求纯粹知识的转向。这样,史学的责任便从明道致用转变为追寻客观的历史。史学的求真从致用中独立了出来,求真与致用的关系转化为了客观与主观的对立,因此便出现了矛盾与冲突。
求真与致用的冲突是在近代史学的语境下才出现的,反观传统史学,这一矛盾是根本不存在的,如前所述,中国古代史家并未将二者视为对立冲突的两种观念。在传统史学中,求真与致用是统一的,求真是求大道之真,而并非客观之真,始终是有一种主观在里面的。求真观念的转变,正体现了传统史学与近代史学的不同。
中国古代史家既强调实录,又强调褒贬,实录为直书其事,而褒贬则需要有一种价值判断在其中。究竟实录与褒贬何以能够在古代史家那里统一呢?我认为,这是因为中国古代史家普遍有着一种“直书其事,褒贬自见”的观念,正是这种观念消解了实录与褒贬之间的矛盾。正如章学诚所云:“夫据事直书,善恶自见,《春秋》之意也。” 。在古代史家看来越是实录,越能体现善恶褒贬。而 “直书其事,褒贬自见”之所以能够成立,就在于传统史学背后是有一个由经学确立,被普遍接受传统的道德价值体系的,即如韩愈所论:“凡史氏褒贬大法,《春秋》已备之矣;后之作者,在据事实实录,则善恶自见。” 但是在近代,随着经学的衰落和教育在近代的改革,这统一而普遍的道德体系崩塌了,史学也就失去了背后统一的道德善恶标准。经学背景的失去,使近代以来的史学语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造成了近代史学与传统史学的本质上的不同。另一方面,脱离了经学的史学也不再需要承担明道经世的社会责任了,史学转向了纯学术、纯知识的领域,开始追求客观的真,求真从致用的涵盖中独立了出来。求真与致用由此发生了区分与对立。
参考文献:
瞿林东:《中国古代史学理论发展大势》,张越编:《史学史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第18页.
杜预《释例》。转引自 沈玉成、刘宁:《春秋左传学史稿》,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43页.
转引自 罗炳良:《“予夺褒贬”与“据事直书”——中国传统史学的两种治史理念及其演变趋势》,《学术研究》,20XX年第6期,第85页.
韩愈:《韩昌黎集》。转引自 汪荣祖:《史传通说——中西史学之比较》,北京:中华书局,20XX年12月版,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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