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系统实施细则说明(一)
公司经过2011年的薪酬调整,使工资水平变得更合理,更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员工的收入,配合薪酬改革,就一些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 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
提成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称工资+补贴
(补贴包括工龄补贴、汽车补贴、差额补贴,因人而异。)
二、 日工资计算方式
固定工资体系的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当月应
出勤天数
提成工资体系的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称工资+补
贴)/当月应出勤天数
三、 工龄补贴开始计算日期:2010年5月1日
四、 每月绩效考核计算办法:
1
公司员工工资(一)中说明的组成合计在三千元/月以下包含三千元/月的,考核工资按500元计算。
公司员工工资(一)中说明的组成合计在三千元/月以上,考核工资按1000元计算。
五、公司员工,享受病假、产假、婚假等时,工资按照1500元/月发放,日工资=1500元/月÷当月出勤天数
以上是薪酬改革后,针对新的薪酬体系的新规定,广大员工可以阅读理解,支持执行,自本细则说明发布之日起,原来旧的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行政人事中心
2011年7月18日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