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矿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由本项目部负责施工的华美风景园D区工程,一直以来,从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出发,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把好“三控三管一协调”。现本工程在2015年4月20日组织主体竣工验收,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本项目部10%进度款。现今5月7日,本工程外粉已结束,内粉已完成2/3,但主体节点的进度款仍未到位,现场材料无法进场、工人工资不能及时支付,致使现场已停工7天。而且,主体施工人员每天来工地催讨工资,为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角度考虑,避免讨要工资工人有过激行为考虑,确保工程进度,请华美房地产及江苏矿业给予协调,在本周内把进度款拨至项目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华美风景园项目部
2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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