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门诊疑难病人提供需要多科会诊的医疗服务。
2范围
用于门诊医生为门诊疑难病人联合多科会诊工作。
3要求
3.1门诊专家需要为门诊疑难病人联合会诊时,应为病人开具会诊费,同时填写《专家联合门诊申请单》,交到门诊办公室
3.2门诊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及时报告医务部; 3.3医务部根据病人情况及申请专家拟邀科室,确定参加会诊专家名单并通知门诊办公室;
3.4门诊办公室负责确定会诊时间,通知专家参加联合会诊;
3.5参加联合会诊的专家,应执行医院《会诊制度》,申请专家应主持会诊、反馈总结性意见、与病人及家属或家长沟通;
3.6门诊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准备会诊地点、做好会诊记录及登记,会诊资料由门诊办公室妥善保存。 4相关文件 4.1《会诊制度》
4.2《专家联合门诊申请单》
4.3专家联合门诊流程图 5附件
专家联合门诊流程图
专家联合门诊申请单
专家联合门诊流程图
门诊办公室人员作好记录、资料保存等工作 申请专家主持会诊、反馈会诊意见、与病人沟通 门诊办公室负责确定会诊时间通知会诊专家 通知门诊办公室 医务部确定会诊专家 门诊办公室报医务部 申请专家确定联合会诊的病人填写《专家联合门诊申请单》 报告门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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