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问题的复函
陕价行函〔2007〕19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
时间: 2007-3-5 16:43:30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重新审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函》(陕建函〔2007〕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凡在陕西境内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收取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该项收费仅限于房屋建筑(民用建筑与一般工业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施工图审查收费以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费为计费基数分档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的审查收费,应予以优惠。
三、施工图审查收费应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执行。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幅度内,由双方协商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结果有重大分歧时,可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要求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复查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原审查机构支付。复查费用按审查收费标准执行。
五、各收费单位须及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表: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表
序号 工程概(预)算M(万元) 按实际收取勘察设计费的a(%) 1 M≤500 a≤11 2 500<M≤1000 a≤10 3 1000<M≤5000 a≤9 4 5000<M≤10000 a≤8 5 10000<M≤50000 a≤7 6 50000<M 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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