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计价格[2002]10号

2023-07-20 来源:易榕旅网


文件 建 设 部

计价格[2002]10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国 家 计 委 建 设 部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 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的约定。

第十条 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号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勘察人、设计人不得欺骗发包人或者与发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设计标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规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00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目 录

1.总则 2.工程测量 3.岩土工程勘察

4.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 5.水文地质勘察 6.工程水文气象勘察 7.工程物探 8.室内试验 9.煤炭工程勘察 10.水利水电工程勘察 11.电力工程勘察 12.长输管道工程勘察 13.铁路工程勘察 14.公路工程勘察 15.通信工程勘察 16.海洋工程勘察

1 总 则

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土 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浮动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1.0.7 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1.0.8 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C或者≤-10°C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

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

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1.0.13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 1000元/组日

岩土工程勘察 1360元/台班 水文地质勘察 1680元/台班

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

1.0.15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15.通信工程勘察

15.1 说明

本章为通信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广播电视同类工程的勘察可以按照本章收费标准收费。

15.2 通信工程各阶段服务内容

通信工程勘察服务内容表

表15.2-1 项目名称 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 一阶段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现场测量、疑点坑探、测量定位、土壤PH值及大地电阻率分析等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高程测量、站址选择、干扰调查、划线定位等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疑点坑探等 二阶段勘察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现场测量、疑点坑探、测量定位、土壤PH值及大地电阻率分析等 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高程测量、站址选择、干扰调查等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高程测量、划线定位等 15.3通信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通信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表15.3-1 勘察阶段(%) 二阶段勘察 一阶段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工程类型 通信管道及光(电)80 40 60 缆线路工程 微波、卫星及移动通80 60 40 信设备安装工程 15.4 通信工程勘察收费

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表15.4-1

序号 项目 L≤0.2 0.250.0 68095 L≤1.0 2500 起价 1.01000.0 926860 管道光(电)缆L≤1.0 2000 起价 线路市内架空1.050.0 60970 水底光(电)缆L≤1.0 3130 起价 4 线路 1.020.0 43010 海底光(电)缆L≤5.0 8500 起价 线路 5.0100.0 137100 注:1.本表按照内插法计算收费; 2.通信工程勘察的坑深均按照地面以下3m以内计,超过3m的收费另议; 3.通信管道穿越桥、河及铁路的,穿越部分附加调整系数为1.2;

4.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工程利用原有杆路架设光(电)缆的,附加调整系数为0.8。

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表15.4-2 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微波站 容量16×2Mb/s以下 4250 1 其他容量 6500 卫星通信(微波设备Ⅰ、Ⅱ类站 30000 安装)站 Ⅲ、Ⅳ类站 站 12000 2 单收站 4000 VSAT中心站 12000 3 移动通信基站 全向、三扇区、六扇区 4250 注:1.寻呼基站工程勘察费按照移动通信基站计算收费; 2.微蜂窝基站工程勘察费按照移动通信基站的80%计算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 总 则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

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转运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 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 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2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关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10 非标准设备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计费额×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为非标准设备的初步设计概算。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在《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附表三)中查找确定。

1.0.11 单独委托工艺设计、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务设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1.0.12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1.1~1.4。根据工程设计复杂程度确定适当的附加调整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1.0.13 初步设计之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发包人的要求,需要编制总体设计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总体设计费。

1.0.14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设计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主体设计协调费。

1.0.15 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

1.0.16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1.0.17 工程设计中采用设计人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1.0.18 工程设计中的引进技术需要境内设计人配合设计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设计程序和技术质量要求由境内设计人进行设计的,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根据实际发生的设计工作量,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

1.0.19 由境外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需要境内设计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的,按照国际对等原则或者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审核确认费。

1.0.20 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的标准份数,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分别为10份,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分别为8份。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设计文件工本费。工程设计中需要购买标准设计图的,由发包人支付购图费。

1.0.21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7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7.1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政工程。

7.2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表7.2-1

设计阶段 工程类型 建筑与室外工程 Ⅰ级 Ⅱ级 Ⅲ级 住宅小区(组团)工程 住宅工程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工程 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 室内装修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Ⅰ、Ⅱ级 Ⅲ级 人防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Ⅰ、Ⅱ级 Ⅲ级 广播电视、邮政工程工艺部分 电信工程 建筑工程专业 建筑 结构 设备 10 15 20 25 25 30 50 30 30 10 30 30 30 30 20 40 20 40 40 50 40 60 35~43 24~30 28~38 60 55 50 45 75 50 60 50 70 50 50 60 50 60 40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注: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的,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7.3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

7.3.1建筑、人防工程

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3-1 等级 Ⅰ级 工程设计条件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2.高度<24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3. 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 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用房工程;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计及室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7.人防疏散干道、支干道及人防连接通道等人防配套工程 Ⅱ级 1.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2.技术要求较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3. 高度24~50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4.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5.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6.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7.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9.防护级别为四级及以下同时建筑面积<10000m2的人防工程 Ⅲ级 1. 高级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2. 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3. 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 4. 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 5. 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6. 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7. 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修工程; 8. 防护级别为三级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0000m2的人防工程 注:1.大型建筑工程指20001m2以上的建筑,中型指5001~20000m2的建筑,小型指5000m2以下的建筑;

2.古建筑、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1.3~1.6; 3.智能建筑弱电系统设计,以弱电系统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3; 4.室内装修设计,以室内装修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5; 5.特殊声学装修设计,以声学装修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2.0;

6.建筑总平面布置或者小区规划设计,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按照每10000~20000元/ha计算收费。

7.3.2 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3-2 等级 Ⅰ级 1. 一般标准的道路绿化工程; 2. 片林、风景林等工程 Ⅱ级 1. 标准较高的道路绿化工程; 2. 一般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 Ⅲ级 1. 高标准的城市重点道路绿化工程; 2. 高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 3. 公园、渡假村、高尔夫球场、广场、街心花园、园林小品、屋顶花园、室内花园等绿化工程 工程设计条件

7.3.3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3-3 等级 Ⅰ级 1. 庭院户内燃气管道工程; 2. 一般给排水地下管线(DN<1.0m,无管线交叉)工程; 3. 小型垃圾中转站,简易堆肥工程; 4. 供热小区管网(二级网)工程 Ⅱ级 1. 城市调压站,瓶组站,,<5000户气化站、混气站,<500m3储配站工程; 2. 城区给排水管线,一般地下管线(DN<1.0m,有管线交叉),<1m3/s加压泵站,简单构筑物工程; 3. >100t/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机械化快速堆肥工程; 4. ≤2MW的小型换热站工程 Ⅲ级 1. 城市超高压调压站,市内管线及加压站,穿、跨越管网,≥5000户气化站、混气站,≥500m3储配站、门站、气源厂、加气站工程; 2. 大型复杂给排水管线,市政管网,大型泵站、水闸等构筑物,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工程; 3. 垃圾系统工程及综合处理与利用、焚烧工程; 4. 锅炉房,穿、跨越供热管网,>2MW换热站工程; 5.海底排污管线,海水取排水、淡水及水处理工程 工程设计条件

7.3.4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复杂程度表 7.3-4

等级 Ⅰ级 工程设计条件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1套,电视1~2套)工程; 2.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1kW)工程; 3.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50kW)工程; 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P≤1kW)工程; 5.广播电视收测台设备工程; 6.三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7.简单的电信工程 Ⅱ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2~3套,电视3~5套)工程; 2.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1kW≤P≤20Kw)工程; 3.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50kW≤P≤150Kw)工程; 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1kW≤P≤10Kw,塔高<200m)工程; 5.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工程; 6.二级邮件处理中心及各类转运站工艺工程; 7.较复杂的电信工程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4套以上,电视6套以上)工程; 2.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20Kw)工程; 3.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150Kw)工程; 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P>10Kw,塔高≥200m)工程; 5.电声设备、演播厅、录(播)音馆、摄影棚设备工程; 6.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微波站设备工程; 7.广播电视光缆、电缆节目传输工程; 8.一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9.复杂的电信工程 Ⅲ级

附表一: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计费额 20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2,000,000 收费基价 9.0 20.9 38.8 103.8 163.9 249.6 304.8 566.8 1,054.0 1,515.2 1,960.1 2,393.4 4,450.8 8,276.7 11,897.5 15,391.4 18,793.8 34,948.9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附表二:

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型 1、矿山采选工程 黑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采煤工程,有色、铀矿采选工程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专业调整系数 1.1 1.2 1.3 1.0 1.1 1.2 1.3 1.2 1.6 0.8 1.0 1.2 1.6 0.8 0.9 1.0 1.1 1.3 0.8 1.0 1.1 0.9 0.8 2、加工冶炼工程 各类冷加工工程 船舶水工工程 各类冶炼、热加工、压力加工工程 核加工工程 3、石油化工工程 石油、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核化工工程 4、水利电力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火电工程 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库、送变电工程 核能工程 5、交通运输工程 机场场道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机场空管和助航灯光、轻轨工程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工程 索道工程 6、建筑市政工程 邮政工艺工程 建筑、市政、电信工程 人防、园林绿化、广电工艺工程 7、农业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 林业工程 附表三: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 类别 一般 非标准设备分类 技术一般的非标准设备,主要包括: 1.单体设备类:槽、罐、池、箱、斗、架、台、常压容器、换热器、铅烟除尘、恒温油浴及无传动的简单装置; 2.室类:红外线干燥室、热风循环干燥室、浸漆干燥室、套管干燥室、极板干燥室、隧道式干燥室、蒸汽硬化室、油漆干燥室、木材干燥室 费率 (%) 10~13 较复杂 技术较复杂的非标准设备,主要包括: 1.室类:喷砂室、静电喷漆室; 2.窑类:隧道窑、倒焰窑、抽屉窑、蒸笼窑、辊道窑; 3.炉类:冷、热风冲天炉、加热炉、反射炉、退火炉、淬火炉、锻烧炉、坩锅炉、氢气炉、石墨化炉、室式加热炉、砂芯烘干炉、干燥炉、亚胺化炉、还氧铅炉、真空热处理炉、气氛炉、空气循环炉、电炉; 4.塔器类:Ⅰ、Ⅱ类压力容器、换热器、通信铁塔; 5.自动控制类:屏、柜、台、箱等电控、仪控设备、电力拖动、热工调节设备; 6.通信类:余热利用、精铸、热工、除渣、喷煤、喷粉设备、压力加工、钣材、型材加工设备、喷丸强化机、清洗机; 7.水工类:浮船坞、坞门、闸门、船舶下水设备、升船机设备; 8.试验类:航空发动机试车台、中小型模拟试验设备 13~16 复杂 技术复杂的非标准设备,主要包括: 1.室类:屏蔽室、屏蔽暗室; 2.窑类:熔窑、成型窑、退火窑、回转窑; 3.炉类:闪速炉、专用电炉、单晶炉、多晶炉、沸腾炉、反应炉、裂解炉、大型复杂的热处理炉、炉外真空精炼设备; 4.塔器类:Ⅲ类压力容器、反应釜、真空罐、发酵罐、喷雾干燥塔、低温冷冻、高温高压设备、核承压设备及容器、广播电视塔桅杆、天馈线设备; 5.通用类:组合机床、数控机床、精密机床、专用机床、特种起重机、特种升降机、高货位立体仓贮设备、胶接固化装置、电镀设备、自动、半自动生产线; 6.环保类:环境污染防治、消烟除尘、回收装置; 7.试验类:大型模拟试验设备、风洞高空台、模拟环境试验设备 16~20 注:1.新研制并首次投入工业化生产的非标准标准设备。乘以1.3的调整系数计算收费; 2.多台(套)相同的非标准设备,自第二台(套)起乘以0.3的调整系数计算收费。

附件一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编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水电工程(含潮汐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价×相应阶段各占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量比例×工程类型调整系数×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方案及其它调整系数

1、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投资估算值 (计费额)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20,000 40,000 60,000 收费基价 12.00 22.20 59.50 92.70 139.10 168.07 307.32 560.80 791.50 序号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投资估算值 (计费额) 80,000 100,000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2,000,000 收费基价 1,008.25 1,215.10 2,207.50 4,002.60 5,626.50 7,145.80 8,591.20 15,506.20 注:投资估算值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内插法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基价。投资估算值大于2,000,000万元的,收费基价增幅按投资估算额超出幅度的0.77%计算。

2、项目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作勘察各占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量比例。 (1)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工作量比例按28%计取。 (2)各类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各阶段勘察工作量比例表 阶段 工程类别 水库工程 引调水工程; 灌区骨干工程(支渠以上,下同); 河道治理工程; 城市防护工程; 河口整治工程; 围垦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 3、工程类型调整系数表 序号 1 2 3 4 5 6 引调水工程 灌区骨干工程 和河道治理工程 城市防护工程 工程类别 水电工程 潮汐发电工程 水库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 建筑物 渠道管线、河道堤防 建筑物 调整系数 1.4 1.7 1.2 0.61 1.08 0.80 1.15 建筑物 项目建设书阶段(%) 45 38 可行性研究阶段(%) 55 62 渠道管线河道堤防 43 57 40 60 河口整治工程 7 围垦工程 其他工程 建筑物 其他工程 0.82 1.03 0.75 4、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水库工程和水电工程,根据复杂程度赋分表确定分值,再根据工程勘察复杂程度 调整系数表确定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其他水利工程直接查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确定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水库、水电工程前期工作阶段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赋分值表 序号 1 项目 坝高H (m) 赋分条件 H﹤30 30≤H﹤50 50≤H﹤70 70≤H﹤150 150≤H﹤250 2 建筑物 一般土石坝 常规重力坝 两种坝型或引水线路大于3km或抽水蓄能电站 拱坝、碾压混凝土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新坝型 分值 -5 -2 1 3 5 -1 1 2 3 4 -2 0 1 2 3 -2 1 2 3 -2 1 2 3 序号 6 项目 地质构造 赋分条件 简单 中等 较复杂 复杂 分值 -2 1 2 3 -2 1 2 4 -2 1 2 3 0 2 3 4 -1 2 3 -1 1 3 7 坝基或厂基覆盖层厚度 水文地质 ﹤10m 10~20m 20~40m 40~60m 简单 中等 较复杂 复杂 8 大型地下洞室群 3 岩石级别 Ⅴ级以下 Ⅵ级岩石 Ⅶ级岩石 Ⅷ、Ⅸ级岩石 Ⅹ级岩石 4 地形地貌 简单 中等 较复杂 复杂 5 地层岩性 均一 较均一 较复杂 复杂

9 库岸稳定 可能不稳定体﹤10万m^3 可能不稳定体10~100万m^3 可能不稳定体100~500万m^3 可能不稳定体500万m^3以上 10 库区渗漏 水文勘察 无永久性渗漏 断层或古河道渗漏 单溥分水岭渗漏 简单 中等 复杂 11 水库、水电和其它水利工程前期工作阶段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水库、水电工程 引调水建筑物工程 0.85 赋分值之和≤-3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建筑物投资之和占全部建筑物总投资≤30%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渠道管线长度之和总长度≤30% 堤防等级Ⅴ级 1.0 赋分值之和-3~10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建筑物投资之和占全部建筑物总投资≤60%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渠道管线长度之和总长度≤60% 堤防等级Ⅲ、Ⅳ级 水土保持工程 1.15 赋分值之和≥10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建筑物投资之和占全部建筑物总投资﹥60%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渠道管线长度之和总长度﹥60% 堤防等级Ⅰ、Ⅱ级 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河道治理建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其他

5、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附加方案及其它调整系数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项目 坝址比较 引水线路比较 岩溶地区 河床覆盖层厚度 地震设防烈度 高坝勘察 深埋长隧洞 线路勘察 工作内容 一个或一条 三个或三条 两条以上(含两条) 岩溶地区勘察 ﹥60m ≥8度 ﹥250m 埋深﹥1000m,长度﹥8km 两条以上 调整系数 0.7~1 1~1.3 1~1.2 1~1.2 1~1.1 1.1~1.2 1~1.1 1~1.2 1.05~1.5 注:1、高程附加调整系数按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2、附加方案调整系数为两上或两个以上的,不得连乘,应当先将各调整系数相加,然后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再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方案调整系数的取值。

3、水库、水电等工程淹没处理区处理补偿费和施工转辅助工程费列入计费额的比例,视承担工作量的大小取全额或部分费用列入计费额,具体比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确定。不承担上述工作内容的不列入计费额。

附件二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编制火电厂、变电站及架空送电线路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二、电力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电力工程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作勘察收费基准价=电力工程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方案及其它调整系数

架空关电线路工程计算收费额时,应另乘以工作量(以公里为单位)。大跨越工作勘察执行《工作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电力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价

(1)新建火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规划容量(MW)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1万元) 可行性研究阶段(万元) ﹤600 10.19 104.9 600~1200以下 13.64 140.47 1200~2400以下 17.71 182.42 2400~3600以下 22.13 228.03 ≥3600 26.86 349.60 注:表列收费基价,均为选择两个厂址的收费标准。

(2)扩建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机组容量(MW) 可行性研究阶段(万元) ﹤200 15.22 200 22.99 300 29.85 600 37.31 800 44.18 1000 50.15 ﹥1000 55.52 注:本表为扩建两台机组的收费标准,每增加一台机组的收费附加调整系数为1。35。扩建一台机组按本收费标准80%计收。

(3)变电及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电压等级(KV) 变电工程(万元)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元/km) 220 3.15 470 330 5.94 790 500 7.33 930 750 9.53 1200 注:变电工程为两个站(所)址、安装一台变压器的收费标准;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为两个线路方案的收费标准。

2、电力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根据工程复杂程度赋分值表确定分值,再确定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电力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赋分值表 内容 复杂程度Ⅰ 赋分值 地形平坦或稍有坡度 地形 1/1 复杂程度Ⅱ 赋分值 地形起伏小,高差在≤20m的缓丘地区 复杂程度Ⅲ 赋分值 复杂程度Ⅳ 地形起伏变化大,高差在≤150m的山区 赋分值 复杂程度Ⅴ 赋分值 地形起伏较大,高差3/3 在≤80m的重丘地区 6/6 地形起伏变化很大,10/10 高差在﹥14/14 150m的山区 地区开阔,通视良好;通行方便的平原或划草原 通视通行 1/10 高草、高农作高草、高农物、树林、竹作物、树林、隐蔽地区林、竹林、面积≤20%;隐蔽地区有部分杂草面积≤和低农作物40%;容易或比高较小通过的沼5/16 8/22 的梯田地区 泽水网、高差较大的梯田地区 高草、高农高草、高农作物、树作物、树林、竹林、林、竹林、隐蔽地区隐蔽地区面积≤面积﹥50%;沙50%;岭谷漠、较难通险峻、地形12/28 16/36 行的水网、切割剧烈、沼泽、较深攀登艰难的冲沟、石的山区、很峰石林及难通行的难于通行沼泽、密集的岩石露的荆棘灌头地区 木丛林区 房屋、矿洞、地质勘探点(线)、沟坎、道路、水系、灌网及各种管线等面积≤40% 房屋、矿洞、地质勘探点(线)、沟坎、道路、水系、灌网及各种管线等面积﹥40% 房屋、矿洞、地质勘探点(线)、沟坎、道路、水系、地物 灌网及各种管线等面积≤5% 1/1 房屋、矿洞、房屋、矿地质勘探点洞、地质勘(线)、沟坎、探点(线)、道路、水系、沟坎、道灌网及各种2/2 路、水系、管线等面积灌网及各≤10% 种管线等面积≤25% 3/3 4/4 5/5 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岩性单一(以Ⅰ类岩土为主) 工程地质 5/2 地质构造简地质构造、单、地层岩性地层岩性较简单,不良较复杂,不地质及特殊良地质现地质现象极象较发育,15/5 25/8 少(以Ⅱ类岩特殊地质土为主) 现象较多(以Ⅲ类岩土为主) 基础资料齐全;水文情势较简单 基础资料年限短;水2/2 文情势较复杂 地质构造地质构造复杂,地层很复杂、地岩性变化层岩性种大,不良地类繁多,不质现象发良地质、特35/11 育,特殊地殊地质现质现象多象规模大(以Ⅳ类且复杂(以岩土为主) Ⅴ类岩土为主) 基础资料较缺乏;水文情势复杂 基础资料缺乏;水文情势极其复杂 45/14 基础资料齐水文气全;水文情势象 简单 1/1 3/3 4/4 5/5 注:1、分子为火电、变电工程赋分值,分母为送电工程赋分值。

2、岩土的分类和鉴定见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2)电力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别复杂程度 火电、变电复杂程度赋分值 架空送电线路复杂程度赋分值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Ⅰ 9 12 0.51 Ⅱ 18 21 0.71 Ⅲ 35 34 1 Ⅳ 52 50 1.35 Ⅴ 73 67 1.75 注: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赋分值处于两档之间的,采用内插法确定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3、电力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附加方案及其它调整系数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架空送电 变电 火电变电 项目 火电 工作内容 每增加一个灰场方案 每增加一个取水方案 灰坝高度超过30m 每增加一个厂(站)址方案 人工高边坡勘察 只考虑一个厂(站)址方案 调整系数 1.15 1.10 1.05 1.40 1.10 0.8 水下地形测量超过0.4K㎡、水下钻探总进尺超过100m的部分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直流换流站勘察 每增加一个变压器 重冰区勘察 稳定性评价 1.80 1.30 1.20 1.20 线路勘测长度超过方案规划长度1.5倍的部分,按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相应收费标准收费 注:1、高程附加调整系数按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2、附加方案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得连乘,应当先将各调整系数相加,然后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再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方案调整系数的取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