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每年招募的储备学生劳动合同订定、实习、转正等相关问题,人力资源管理处现就储备学生人事管理方面做出如下规定: 一、 储备学生定义:
本规定所指储备学生包括公司每年至大学院校或通过各种人才渠道招聘至公司以备岗位用人需要的尚未毕业或刚刚毕业尚未有任何工作经验的本科、大专、中专学生。 二、 实习协议、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问题
1、 未毕业储备学生至公司之日起,即与公司订立《实习协议》,协议期限从至公司之日起至获取
毕业证之日止;实习协议期限到期后,储备学生顺利获取毕业证书,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 已毕业储备学生至公司之日起,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岗位未确定,则薪资一栏按最
低工资标准填写,实际薪资发放按实际定岗薪资发放。 三、 流程实习与岗位实习相关问题
1、 定义:流程实习指储备学生按公司研发、生产、销售流程至各现场熟悉了解公司整体流程的
实习过程;岗位实习指储备学生至具体岗位实习的过程;
2、 原则上,所有储备学生均需先完成完整的流程实习后方能进入岗位实习,特殊原因如岗位用
人意向明确,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跳过流程实习直接进行岗位实习,或根据用人部门针对性要求,由用人部门提交实习计划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培训管理部门后按用人部门提交的实习计划安排流程实习; 四、 岗位实习考核相关问题
1、 储备学生进行岗位实习后即开始进入岗位实习考核阶段,如该储备学生在该岗位实习不合格,
该岗位部门负责人须提交详细考核资料至人力资源管理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对该储备学生进行重新岗位实习安排;
2、 对每位储备学生至多安排两次岗位实习,如两次岗位实习考核均不合格,则视为该储备学生
主动与公司解除《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关系。 五、 转正相关问题
1、 储备学生如在毕业证获取之日时岗位实习已满三个月,并顺利通过岗位实习考核,可于毕业
证获取之日起直接转正;
2、 储备学生如在毕业证获取之日时岗位实习未满三个月,则在该岗位实习满三个月并顺利通过
岗位实习考核后予以转正。
六、 以上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处所有。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0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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