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单位:*标项目经理部
交底级别:三级交底 交底编号: 项目工程名称 交底名称 接收单位 接 受 交 底 签 收 情 况 基坑排水 单位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时 间 年 月 日 接收人 接收单位 接收人 时 间 内容 基坑排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人: 复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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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排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交底范围
本交底适用于*标项目经理部管段内基坑排水施工。 二、本工序存在的危险源
1.攀爬基坑边坡。
2.用水泵进行基坑排水时,未检查水泵和线路有无漏电现象。 3.用湿手扳合水泵开关。 4.将土或其他物件放在支撑上。 5.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清理基坑时,操作人员间距过于集中(小于2米)。 7.基坑范围内有地表水,排除不及时。 8.基坑降水过快。 二、交底内容
1.在降、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涌砂、涌水、坑壁坍塌等情况时,应停止抽水,并在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处理。
2.基坑范围内有地表水时,要及时排除。 3.严禁将土或其他物件放在支撑上。
4.基坑中设排水井,要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不得扰动基坑边坡,水泵应安设稳固。
5.基坑排降水应连续进行,工程结构施工至地下水位以上50厘米时,方可停止排降水。
6.在用水泵进行基坑排水时,应先检查水泵和线路有无漏电现象,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排水。
7.严禁用湿手扳合水泵开关,以防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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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井点降水工作结束后所有留的井孔必须用沙砾或粘土填实。如井孔位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以下,且设计对地基有特殊要求时,应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回填。
9.若放线坑壁有渗漏情况,应及时上报,切记不要盲目注浆堵漏。 10.基坑降水不宜过快,降水过程中应加强周边建筑物、管线和地表沉降的监测。土方开挖必须在水位监测人员指导下进行。
11.在水深超过1.2米的水域作业,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漏水的措施。
12.清理基坑时,操作人员间距不得过于集中(小于2米)。 13.作业人员上下基坑时必须走上人马道,不得攀爬基坑边坡。 14.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5.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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