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熟悉施工图纸、相关合同,领会设计意图,明确工程内容,分析工程特点。
了解施工条件和在关的工程资料,熟悉工程进度和主要设备供货时间,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二、 审查内容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编制、审核、签批的手续是否y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报监理审查。
(2)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针对本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条件,编写内容要全面并具有针对性。如:有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通篇是规范、标准中的条文,可怎么做,要怎么做,就是没有针对工程特点及要求要这么样,必须这么做的内容,还有照搬其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连结构形式都不相符,文不对题。
(3)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人员必须配备齐全,要定员定岗,不得虚设空岗。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项目经理为主成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企业法人、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年度安全教育合格的资格证。
(4)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制度等。制度应齐全、内容应完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5)审查施工单位各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管理到位。
(6)审查安全监督手段。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防患于未然。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包括:班组自检、相互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员专检、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集中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警示和操作牌、安全教育与培训等。
(7)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设备操作指挥工等。检查特殊工种人员年度安全教育情况,未经年度安全教育或证件有效期过期的,应视为无证处理不得上岗。如有的施工单位有资格证件超过有效期未经年审的,有人证不符的、为应付检查而挖空、填补、涂改、移花接木的现象,势必都会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所以如果发现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或有质疑的证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原件核对,然后留下复印件,以便在施工中核对人证情况。
(8)施工单位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要结合具体工程特点,分部分项专业危险程度、作业、环境、条件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要求应附安全验算结果,这是对方案中所采用的方法、工艺、材料及环境等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评价判定依据。监理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 脚手架的搭拆方案: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与安全规
范强制性条文内容是否一致。应对脚手架基础的做法、材料选用,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有详细的说明和要求。搭设高度超过24m以上的和挑脚手,应有脚手架搭设的设计计算书。脚手架应有分级验收使用方案。
2) 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
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五临边”
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其中卸料平台必须采用型钢(H型钢或工字钢)搭置,并具有相应的计算书。30m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5个以上的专家论证。
3) 物料提升设备(如塔吊、井字架)安装和拆卸:安装与拆
卸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安装和拆除前必须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应有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措施。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荷的计算是否准确、用电分配是否合理,生活用电与生产用电必须分开。
b、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一般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相应有防雨措施、门锁定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c、电气防火措施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砂箱和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备。
5)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措施:主要有木工操作间、仓库等,
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应有施工现场动火的操作程序、监控方法及措施。
6) 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有炎雨期和冬期二个季节。
炎雨期的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中暑病人的急救、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通风降温、防雨防漏电、防土方坍塌和防雷击等的措施;冬期有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的措施 7) 3其他事项
(1)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报监理重新审查。
(2)专业监理、总监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后的意见准确填写在审核意见栏中,需要施工单位补充或整改的事项,在施工前,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补编申报到位,监理对该部分做补充审查。
(3)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存在较多错误、漏项、手续不全,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监理不得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下达开工令。 (4)监理要认真审核,认真做好审核结论及处理意见的记录,保留完整的安全监理资料,做好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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