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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调研报告 参考

2021-01-02 来源:易榕旅网
荣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调研情况通报

2009年10月08日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农工办

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及企业面临的困难,近日,县农工办会同县经济商务局、粮食局和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对龙都公司、旭阳药业等部分龙头企业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运行基本正常

今年以来,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继续紧紧围绕我县优势农业产业加快企业发展,大部分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产值、销售额、税金、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都有不同程度增长。从调查情况看,仅茶叶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高端产品销量略有下滑;生猪屠宰企业因市场价格下降,上半年产量明显下降,随着国家储备肉项目实施和猪肉价格的回升,企业生产和销售形势已经转好;旭阳药业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好,引进了高层次的技术人才。进行了技术改造,通过了GMP资格复认证,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其中2个新产品将获准生产上市、2个已申请国家专利;产品已进入上海等大市场,并进入了四川、重庆部分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上半年在停产技改2个月的情况下,销售收入仍达2457万元,同比增加114万元;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迅速发展壮大,今年上半年收购了自贡市盐都米业公司,企业已拥有3个分厂,5条大米加工生产线,成为自贡地区大米加工能力最大的企业,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达3400万元,全年销售收入可望达1亿元。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

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在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促农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积极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企业“原料车间”。为了保障企业原料供应,企业纷纷大力发展新品种示范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通过基地示范带动农户改良品种,规范管理,提高产品产量和品质,保障了企业生产需要。如,自贡市新星源食品公司规划发展100万头优质生猪基地正在顺利推进。自贡市鼎新绿色蔬果公司,在鼎新镇建设500亩有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发展精品、高档蔬菜种植。目前,第一期工程已流转土地103.5亩,采用规范的生产技术种植新品种21个,带动周边村新发展蔬菜种植上千亩。二是建立和完善了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和方法。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企业+专合组织+经纪人+农户”、“企业+订单农户”等多种模式建立起了企业与农户的链接。同时,采取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二次返利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巩固和强化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与基地、农户建立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保障了农户生产效益,真正发挥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如,自贡市荣成实业公司在去年蚕茧价格大幅下滑的情况下,采用保护价收购,企业损失200多万元,稳定了蚕桑产业。自贡市神龙茶业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实行保护价收购,为茶农办理惠农贷款卡帮助茶农解决资金困难,带动周边8000户、1.5万人参与茶叶产业的发展。三是各级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企业帮扶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充分展示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仍面临诸多困难 尽管全县各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视,但调研发现企业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融资难。大部分企业都有贷款融资需求,但都缺乏合格的、足值的担保抵押物,抵押物担保贷款比率较低,且贷款手续繁杂,时间长,费用高。二是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不容乐观。近年来,虽然各级都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台了一些优惠扶持政策,但宏观政策较多,具体扶持措施和项目较少。县委、县政府直接扶持的措施也不多,

龙头企业受益少,影响了企业发展积极性。三是个别企业反映税收环境不够宽松,计税额的计算方法对企业发展不利。四是实施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发展、农户增收需要企业大量投入,且存在农户履行率低的风险,个别企业的积极性和信心有所减弱。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各级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龙头企业在带动我县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抓龙头企业发展就是抓农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切实执行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要千方百计主动向上帮助企业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三是要大胆改革创新,主动围绕促进龙头企业发展,积极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更加优惠的措施;四是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地、建房、用电、税收等方面困难。

2、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促农增收的责任感。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是对龙头企业的基本要求,是申报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也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龙头企业要加强促农增收工作的力度,建立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完善促农增收方式,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的同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一方面,相关部门要主动关心企业发展,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特别是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尽全力帮助解决。另一方面龙头企业要加大宣传和汇报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企业在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户增收等方面的成效,展示企业形象;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企业发展现状和规划,反映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希望政府和部门帮助解决困难的建议意见,努力争取营造重视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创造宽松环境。

永嘉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研

来源:厅政法处 发布时间:2009-03-19 ●杨胜运

近年来,永嘉县紧紧围绕打造“农业强县”战略目标,深入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培育了畜禽、茶叶、蔬菜、水果、田鱼、中药材等六大特色产业,并涌现出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但随着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规模小、竞争力弱等问题逐渐显现,做大、做强、做活农业龙头企业成为难解之题。为此,县政协组织农业组委员对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积极探索发展对策。 一、农业龙头企业的基本现状和发展特点

目前,全县共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2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62家,其中乌牛早茶生产、加工、销售企业9家,畜牧养殖企业18家,水产养殖企业3家,药材生产销售企业2家,其它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30家,年产值达3.2亿元,年销售额达3.2亿元。从这些企业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注重品牌化发展。永嘉县农业龙头企业十分重视品牌建设,企业注册商标、宣传推介、品牌营销意识强烈,品牌建设成果显著。截止目前,乌牛早、早香柚分别获得国家标志产品保护和省名牌产品称号,并荣获国家农业博览会金奖,其中“乌牛早”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农业国家级品牌零的突破,另有有机食品30个,绿色食品认证共有7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3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6个。

二是注重辐射带动效应。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购销合同、提供技术或资金等方式,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发挥了防范农业市场风险“减震器”作用,实现了企业发展和农业增效、

农户增收的互动发展。如乌牛早茶企业为提升企业发展竞争力,免费为茶农垫付购苗资金,并实施栽培、采摘、加工炒制技术培训;昆阳名特优果品种植场去年向当地农民支付工资达30万元,带动了当地农民就业、增收;浙江楠溪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龙头企业+生产基地联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农户5000户以上,基地内亩增收300-5000元,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是注重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建设。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强企”意识强烈,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建设氛围浓厚,产、学、研结合成果显著。如茗岙楠溪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同浙江大学合作,克服技术难题,开发调味品、田鱼干制品、保健食品等特色产品,特别“雪菜”比市场上同类咸菜硝酸盐含量降低了几十倍,深受消费者喜爱;县原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与浙江林学院合作建立了农业智能化快繁中心,国内首创南方红豆杉“禾菜式嫩芽收获”和“气季培嫩根收获”生物量收获技术;一批畜牧企业落实采用沼气生态工程,攻克畜牧养殖污染重、防疫难问题。

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近年来,永嘉县农业龙头企业的数量、规模、竞争力、盈利能力都取得了较快发展,对推进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企业综合实力不强,档次提升难。企业规模偏小:大多数业脱胎于家庭小作坊,尚未走上大企业大集团发展轨道;企业产业化水平低:受行业特点所限,企业投入大、效益低、收回慢,发展很难上规模、上档次,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企业硬件设施落伍:设备阵旧、技术落后,缺乏精深加工能力;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多数企业仍以家族式管理为主,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发展理念不明确。

二是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拓展难。受体制、人才、技术、网络等要素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方式落后,新产品开发能力弱,精加工能力不强,品种单一,知名度不高,没有形成独具特色的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低。同时,产品销售网络不健全,销售渠道不畅通,大多数企业销售市场仅限于周边地区,市场拓展较慢。

三是要素制约突出,企业发展难。土地制约严重:土地已成为多数企业扩大生产的“拦路虎”,62家龙头企业平均用地不足2亩,其中大多加工型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目前急需征地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有10家,需新增用地50余亩。资金制约严重: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前期适度从紧货币政策影响,企业融资贷款难;另一方面,农业企业产品生产季节性强、波动性大、保持期短,产品上市集中,容易造成企业收购、加工、包装环节资金短缺。 四是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联结机制建立难。多数企业与普通农户的联络还不紧密,企业与农户之间联系松散,基本上属于以产品买卖关系为基础的低层次产销合作,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紧密关系尚未形成,“订单农业”、“公司+基地+农户”等先进经营模式有待推广,企业与农户互利互惠、相互依存的联结机制有待确立。

五是扶持措施不到位,政策落实难。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并出台一些扶持政策,但受体制因素、部门利益、地方财力等问题的制约,许多政策得不到落实,企业得不到真正的实惠,积极性难以调动,对企业的发展壮大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农业龙头企业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也是打造农业强县的主体力量,想方设法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对农业产化水平、保持农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落实扶持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扶持政策要求,对规模大、市场广、带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在种子种苗、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把政策落实到位。二要加大信贷扶持力度。要协调各金融单位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力度,信贷额度要尽量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

企业倾斜,并在信贷抵押、手续办理方面给予支持。三要加大要素支持力度。落实专项用地指标,尽可能满足农业龙头企业的用地需求,并尽量减免手续审批过程中的各种规费;要落实享受大工业电价的措施,适当扩大农用电优惠电价的适用范围。四要建立龙头企业“储备库”。 要加强对全县农业企业的服务,密切关注企业发展情况,及时筛选一批发展潜力好新兴农业企业进入“储备库”,并积极向省、市推荐,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队伍。

(二)加强资源整合,扩大企业规模。按照“企业主体、市场拉动、龙头带动、政府推动”的思路,以工业化的理念发展农业企业,鼓励农业企业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着力培育几家生产规模大、产品附加值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外向型骨干企业。鼓励发展农业配套产业,带动基地建设,逐步形成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一条龙”服务体系。

(三)注重科技创新,提升综合实力。一要加大技改力度。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并举的原则,引导鼓励农业企业加大技改资金投入力度,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农产品,大力发展精加工、深加工技术,增加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提高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二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制定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标准,完善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建立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实行清洁化生产,绿色化消费。三是实行产学研结合。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协作,引进科技人才,建立科研机构,组织科技攻关,重点在保鲜、加工、包装上有新突破,开发新产品,实现新项目,提高开发创新能力。

(四)调整营销思路,拓展内外市场。一要实施“品牌强企”战略。对已获得品牌称号的企业、产品要继续做深、做精,提升档次,形成规模;对正在创牌的企业,要以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为突破口,重点扶持,重点培育。二要实施市场营销策略。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名优新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为农业龙头企业入市场、进超市、上航空牵线搭桥。建立优质农产品营销中心,促进农产品与市场、超市的有效连接,构筑相互了解信赖的平台,拓宽市场营销渠道。三要实施“抢占超市”战略。充分利用遍布全国各地的永嘉人超市网络,搭建永嘉特色农产品快速配送渠道,努力使“永嘉特产”通过超市网络走向全国。

(五)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永嘉农业“三区三重”发展规划,发挥特色资源优势,突出农业观光特色,积极引导发展农家乐,打造永嘉县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品牌。组织参加各种文化节、展览会进行促销,使茗岙休闲观光、岭上人家、龙湾潭休闲观光等一批农业观光资源走出温州、走向全国,打造独具特色的楠溪江风情。

现代农业企业市场调研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通过认识现代农业企业须开展市场调研的重要性,找出其在市场调研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现代农业企业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应采取的相关对策。使现代农业企业把握市场经济发展的脉搏,及时、准确地做出科学决策。 [关键词] 市场调研 市场营销 现代农业企业

在信息时代,现代农业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复杂多变,如何生存并寻求可持续的发展对现代农业企业而言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和考验,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有那些能够迅速捕捉信息并以之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企业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 一、 现代农业企业开展市场调研的意义 1.了解市场的需求状况及其趋势

通过市场调研可以搞清投资需求的规模、方向和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消费行为

及消费变化,以确定产品结构调整的目标,生产和经营适销对路的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 2.可以把握市场行情和大量的供求信息 通过市场调研,不断发现市场机会,抓住机遇,果断决策,开拓出国内、国外的新市场。 3.可以了解竞争对手状况 通过市场调研,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销售、价格、经营手段及其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人才实力等情况,以便正确地估量自己的竞争地位和竞争前景,采取对策,战胜对方。

4.可以广泛地获得可靠的信息

通过市场调研,把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变化的状况,从而可以动态地进行市场研究分析,使企业的营销决策建立在扎实的客观的基础之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5.可以掌握生产、供应、消费之间的规律

通过市场调研,自觉顺应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的要求,促进企业自身的技术改造、管理水平的改善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二、现代农业企业市场调研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代农业企业管理层对营销调研工作认识不明确 (1)在理念上不重视营销调研工作

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认识上的片面。认为营销调研工作就是设计问卷、个人访谈等边缘性营销工作,应该属于大学和研究机构的责任,企业只需直接运用研究结论而不需从事研究工作;另一个方面是认为广告投资比营销调研支出更加可信和有效。因为它能够带来销售额和利润的直接上升,所以只要能筹措到广告资金,有无营销调研都可直接开展营销工作。出现这些错误理念的深层次原因是这些企业管理者还未形成适应市场长远生存与发展的科学竞争意识与科学决策的思想、制度、程序、方法,所以在管理上,依然采用粗放的经验管理方式,不进行动态营销环境调研,不研究市场供需状况,不研究顾客消费心理,很少进行企业战略决策,更不进行新产品研制开发工作,产品生产一味盲目仿制他人产品,尤其仿制畅销或名牌产品,因而极易造成一种产品畅销,多家企业追随,市场一旦饱和就竞相降价的恶性竞争局面。

(2)对营销调研工作寄予不合理的期望 虽然不重视营销调研工作,但企业管理者又往往对营销调研工作结果抱有很高期望,希望调研结论具体、简明并能直接带来销售额和利润的上升。实际上营销调研工作是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咨询参谋,而不是代替管理层进行决策,而且营销调研环境的复杂性使营销调研工作常常费时且难以得出非常具体、简单的结论,有些结论只能说明一种消费趋势或一种消费心理,或企业目前营销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它一般比较抽象并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要想最终取得销售额和利润的上升,还必须通过企业广告、生产与技术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具体的营销行为。当不合理的高期望达不到时,期望很快转变成失望,企业管理者对营销调研的不重视程度加剧了。

(3)在内部机构设置、职能与费用安排上,不考虑营销调研工作的实际需要

通过学习了解国外企业从事营销调研活动通行的做法是中小企业委托专业调研公司进行,大企业73%以上都设有专门的内部营销调研部门,配备分工明确的专业研究人员如统计分析、心理研究、模型设计等,并按年销售额的万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十五进行费用预算。我国则是相当一部分的农业企业还未设置专门的营销调研部门或人员,其调研工作是由广告人员或推销人员兼职担任,调研工作的主要内容只是搜集有关商品信息,典型形式如设在商厦的厂方信息员。他们工作评价的重点在于销售定额的完成情况而不是市场调研;有的农业企业虽设置了专门的营销调研部门及人员,也规定他们的工作职责是专门从事调查研究工

作,但是管理层在总体上缺乏战略指导和长久规划,在人员安排、相应设备配置上缺乏必要的支持,在工作成果上不是期望过高就是不相信、不采纳他们的调研结论,在费用预算上不按实际需要做出有保证的安排,这种环境下的营销调研工作是不可能顺利开展的。 2.营销调研工作方法不科学

目前我国农业企业在营销调研技术及营销调研工具运用上还处于极原始的阶段,系列的科学方法还未熟练掌握,营销调研问题选择、问卷设计、抽样工作等环节都还有不尽人意之处。如在最基础的也是我国运用得最普遍的调研工具调研问卷设计这一环节上就存在不少问题。首先问卷种类单一,只有开放或封闭的文字提问,少有图画完成、词汇联想等其他方式运用。其次,问卷技术设计不过关。经常看到这样的问卷:包含几十个问题,提供的答案项目限定了被调查对象的选择范围,所提问题含有专业术语或专业内容,所提问题不能反映调查目的等等。这样的问卷,其调研结论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3.营销调研公关意识淡薄

消费者和用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类公众。营销调研活动是对公众负责、是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利的良性营销行为,在它开展之前或进行之中针对需要对公众进行宣传,以便得到公众的理解和配合。公众从理解到配合的过程也是对企业从不知、不识到相知相识的心理转变过程。调研结论运用于营销环节,帮助企业改进工作,提高企业为公众服务的水平与质量,同时又会使公众对企业产品进一步的信任,达到进一步的沟通与理解。这样,企业就把营销调研转化为公关媒介,营销调研活动也就成为企业设身处地为公众着想、与公众沟通、取得公众支持与信任的公关活动。建立在沟通基础上的信任与支持是长久的,给企业带来的回报也将是稳定的、丰厚的。企业在调研中搜集到的有特色的公众语言也将成为企业下期公关或广告活动的宣传主题,成为进一步树立企业形象,促进与公众沟通的工具。因为用公众自己的语言宣传企业的产品与形象,它的真实性与亲近度是无可比拟的。遗憾的是,我们的农业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怕跟公众沟通、不跟公众沟通,因而营销活动的宣传意识极为淡薄,能够成功地将营销调研转化为公关媒介的就更不多了。 三、现代农业企业市场调研策略 1.彻底转变观念,加强调研意识

对农业企业来讲,最重要的两个字是“观念”。经营观念是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准则,是企业的经营哲学,只有以先进的经营理念为基础,企业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为此一定要重视企业不同层次人员素质的提高,力求彻底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市场调研的意义及其重要性。

(1)最高管理者的认识水平的提高是关键

农业企业大多将决策权集中于企业最高领导一人之手,决策人是否具备了先进的经营理念,能否按照市场营销的理论原则,选择适当的调研策略开展调研活动,从根本上决定了企业的前途与命运。因此,企业领导要通过实践、进修、自学等各种方式来实现个人的知识和能力的不断提高,以适应信息时代对领导的高层次的要求,带领企业不断发展进步。

(2)加强从事调研工作的人员和其他人员素质

云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的调研报告

2006-2-1 3:50:05 作者:ynmjwsupervisor 点击数:3942 评论共:0条 收藏此页

新世纪的云南农业和农村经济,同全国一样,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十五”以来,为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企业就是扶持农民” 的重大决策精神,云南省确立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要途径,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陆续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云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财政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和规章,明确了坚持以发展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化经营,把培植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重点和突破口。

云南省主要农产品供给已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农产品供给充足,科学技术加快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进入了一 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主要标志是:(一)主要农产品持续快速增长。粮食基本实现自给,结束了从省外、国外大量调进粮食的历史,为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二)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逐步得到发挥,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的产业,如烟、糖、茶、胶、鲜切花等传统优势产品分别位居全国前列,一批具有云南地方特色的经济作物如咖啡、热带亚热带瓜果、冬春早蔬菜、香料、药材等正在不断壮大发展,成为云南农业中新的经济增长点;(三)针对长期以来毁林开荒,使农业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状况,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的经营方针,大力发展畜牧业、水产业,使其成为了一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一定的发展,各种农业商品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建设大量兴起,一批带动千家万户发家致富的龙头企业越来越壮大,如玉烟成功地实施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云南省现有农业产业化经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3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4家;(五)农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描绘了我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建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摆在“十一五”时期主要任务的第一条,并具体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的新农村建设要求,为我们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努力方向。2005年12月21日,中共云南省委第七届七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建设特色农产品商品基地,尽快形成一批优质农产品产业群、产业带”作为“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民进省委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中心工作,认为当前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积极稳妥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尤为必要,为此在广泛征集调研意见的基础上,反复遴选,经常委会、主委会讨论最后确立此调研课题。为此,调研课题组经过认真的研究,主要以省内有关部门已确定和支持的重点农业企业为调查分析样本,通过采用收集资料和走访典型企业的形式进行调查,范围涵盖了全省16个地州市的绝大多数重点农业企业。现将调查结果分析总结如下:

一、 云南农业产业化现状

(一)云南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随着云南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大批商品基地的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并逐步充当了农业经济发展的龙头。据2003年统计,云南乡及乡以上已建成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企业3186个,村社建有以农产品加工为原料的加工企业5666个,农村个体企业21万个。据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云南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具有以下特

点:

1、云南重点农业企业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为主

从企业职工人数来看,被调查的农业企业目前职工总数为39746人,平均每个企业职工人数为162人;200人以下的企业占80.8%,500人以上的企业只占5.3%。企业总体上规模普遍不大,仍然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较大规模的企业不多,企业总体上规模不大制约了云南重点农业企业的深层次发展。

从企业固定资产产值规模来看,被调查的农业企业固定资产总额为.2万元,平均每个企业固定资产值为2068.10万元,其中,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56.5%,达到省级重点扶持龙头企业标准即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40.5%,达到国家级重点扶持龙头企业标准即固定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25%。

从生产总值规模的企业分布情况分析,云南省目前重点农业企业的规模普遍不大,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导;较大规模的企业虽逐步增加,但所占比例仍然较少。

2、企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产品市场竞争力正逐步增强

从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情况分析,云南省农业企业年销售收入总体上不高,但呈现较好的增长势头。

从企业年利税情况来看,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年利税自1999年以来有较大增加,具有较快的增长势头。

从企业主要经营产品市场销售分布情况,根据调查表统计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农业企业中,44%的企业主要经营产品销往省内,有33.6%的企业主要经营产品销往省外,22.4%的企业经营的主要产品销往国外。从企业主要经营产品在市场上的具体销售份额分析,主要经营产品销往国外市场的企业中,销售份额在10%以下的企业占20.4%,销售份额在10%-50%的企业占到36.8%,销售份额在80%以上的企业占26.5%;主要经营产品销往省外市场的企业中,销售份额在10%以下的企业占12.0%,销售份额在10%-50%的企业占到45.8%,销售份额在80%以上的企业占16.5%。这说明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主要产品销售市场仍以国内市场为主,同时已有较多企业的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 3、新的企业制度结构和生产经营模式正在形成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农业企业中最多的是民营股份制企业,占38.7%;其次是私营企业,占34%;国有及集体所有的企业所占比例不大,分别占15.7%和6.8%,“三资”企业占4.3%,联营企业最少,仅占0.4%。说明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在探索建立现代新型企业制度方面开始了有效的转变,改变了过去以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为主的格局,逐步向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灵活多样的现代新型企业制度转变,但企业制度的结构还不尽合理,“三资”、联营等形式的企业数量仍然较少,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从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分析,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云南省的农业企业逐步探索建立起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有90.4%的企业采用了“公司+基地+农户”或“公司+农户”的较为适应目前云南省农业发展实际的生产经营模式,通过以种养基地为“第一车间”,扶持基地和农户改善生产条件、提供科技服务等发展生产,从而获得稳定优质的原料,通过与加工销售及市场对接,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双赢”;有2.8%的企业采用了较为灵活的“联合体”模式,即由政府部门创办的服务实体和农民自办的各种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等,采取外引内联、预付定金、确定保护价、联营开发等形式,扶持农民发展专项生产并逐步发展为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实体。

4、农业龙头企业主要从事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其发展同地区农业发展水平具有一致性

从云南省农业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分析,从事种植行业的农业企业最多,占31.6%;其次为从事农业加工行业的农业企业,占26.4%。

从主要经营产品情况来看,在被调查的云南省农业企业中,有57.2%的企业主要经营食用类的农产品;有16%的企业主要经营工业类的产品;6.8%的企业主要经营花卉及观赏类的园艺产品(包括植物种子、种苗、种球类产品);有5.2%的企业主要经营药用类的产品;4.4%的企业经营畜牧类的产品。

从云南省农业企业的地区分布来看,昆明、曲靖、楚雄、大理、保山五个地州市中农业龙头企业较多,其他地州市相对较少。说明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在空间上的分布与各地州市农业发展的水平和趋势基本一致。

5、农业龙头企业在带动农户和联结商品生产基地方面发挥了辐射及带动作用 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连接千家万户小生产和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纽带,云南省农业企业在带动农户和联结商品生产基地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这表明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在带动农户生产和扩大辐射面积方面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促进云南省农业经济的繁荣和农民增产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实践证明,农业龙头企业在促进全省农业发展乃至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带动分散的农户走向市场,提升农业生产力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龙头作用。

1、农业GDP乃至全省GDP总值的主要承担者之一

省内农业龙头企业已有一批的产值或销售收入超亿元,例如卷烟多年在400多亿元以上,已经成为全省农业GDP乃至全省GDP增长的骨干力量。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云南经济从某种程度上看就是以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为主要标志或主要代表的经济。

2、全省GDP增长的骨干力量之一 自1995年至2001年以来,云南省GDP增长已连续7年下滑,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基础工程上马的少,工业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效益低下等原因造成的。但是,在全省GDP连续7年下滑中,以卷烟、蔗糖、茶叶、橡胶、花卉、生物制药等为代表的农业龙头企业却处于平稳发展之中,特别是花卉、生物制药等发展迅猛,成为全省GDP增长的骨干力量之一。

3、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家庭生产经营的火车头

我省农村与全国同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一家一户成为了生产与经营的基本单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农副产品相对供过于求、市场决定生产的情况下,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与经营方式由于信息不灵、实力微弱、产品难以对路、质量提高缓慢、规模过小、营销无渠道等,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为此,农业龙头企业应运而生,他们依靠自己的实力,采用“公司+农户”或者“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把千家万户农户吸收并组合到自己的生产经营体系之中,既壮大了自己在原料种植、初加工的力量,又为千家万户提供了优良品种供应、技术指导、银行贷款、市场销售等方面的扶持。据统计,省内各类农业企业带动农户如下:10大卷烟厂带动195万户农户、870多万人户种烟,2001年因烤烟收购价格每公斤提高0.5元,全省农民增收3.25亿元,人均增收10元;83家机制白糖厂带动130多万农户、600万农民种植甘蔗;1000多个茶厂带动230多万农户、1000多万农民种茶、采茶与初加工茶叶。

4、财政收入主要贡献者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名优烟提价以来,省内10家卷烟厂上缴税收一直占全省财政收入的60%以上,使云南财政成为名符其实的烟财政。与此同时,省内烤烟重点地区的财政收入大部分也来自烤烟。

至今,省内多数县的财政收入大多依靠县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凡是具有若干农业龙头企业的县,财政收入便有了着落;否则,县级财政收入便没有了源泉。

(三)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经验

1、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产品和产业发展的竞争力

云南省的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十分重视先进技术的引进与自主研发、创新。如昆明芊卉种苗有限公司和世界知名的百余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往来,从国外筛选引进10个具有市场潜力的花卉品种及相应的生产种植、加工处理技术,保证了公司能源源不断地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花卉产品,公司自己研发的百合新品种及冷链含水保鲜运输技术,就是公司结合国内市场需求自主研发的成果。品种和技术的不断创新,使公司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获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坚持市场创新,健全市场网络,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知名度 调研的企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十分重视市场创新,公司制定的市场战略是以网络建设和品牌建设为核心,在内部分工上强调专业化,集中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大农业产业。这些公司拥有一个覆盖全国重要省市的营销网络和精干的营销队伍,并积累了产品销售的丰富经验。在强有力的销售拉动下,公司销售收入逐年上升,甚至实现翻番。如灯盏细辛注射液在北京、天津、广州等地同类产品中的市场占有率已达30%,在省外实现的销售占销售总额的85%以上,在心脑血管疾病中成药领域享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 3、通过体制创新与改革,强化统一管理,实现资产重组,创建龙头企业

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产业竞争的形势要求,云南省的一些农业企业,加大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力度,通过企业整合、资产重组,成立跨行业的集团公司,集种、养、加工、销售为一体,增强了经济实力,并形成了集团优势,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如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提高昆明奶业的综合经济实力,通过规模扩张和科技进步,实现资产重组,已拥有8个奶牛场、2个饲料厂、2个乳品厂、600多个销售网点,日加工销售牛奶60吨,年销售收入、利润和上缴税金逐年上涨,被授予市优秀企业和市精神文明单位。

4、建设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基地,不断发展和壮大产业规模 多年来,云南省的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依靠科技兴产业,强化服务促发展”,作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措施,在依托省、地(州、市)农业科技推广站的基础上,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科技网络,通过科技服务队伍,把龙头企业服务,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以及科技群团组织的自我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良种、技术、物质、病虫害防治、产品收购、供求信息等方面为基地农户进行全方位配套服务,并由公司连年投入科技资金作为技术支撑。同时采取夜校与农校结合,短期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每年举办的农户培训班达20次以上,发挥了一户带一村,一村带一片,一片带全面的作用,通过在种、养基地普及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为农副产品的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建立市场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产业健康发展

农业生产由于受自然条件的影响,使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脆弱性,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农业生产企业若没有应对措施,则散失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将会使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受到制约和挫折。为了解决上述矛盾,云南省的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十分重视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撑,建立市场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税金返还,合同收购,制定保护价格,建立风险基金,奖惩兑现等激励措施,在产业中初步建立了利益调节和保护机制,使国家与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如云南千佛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在1995年蚕丝绸市场极度疲软的情况下,在全国大面积毁桑达七八百万亩的形势下,陆良县委、政府连续三年共返还和减免企业农特税1190万元,公司投入茧价补贴982万元保护蚕农利益,投入生产扶持费及各种奖励费1100万元稳定基地发展,建立风险基金193万元。从而使全县蚕丝绸产业在市场疲软中得到巩固和发展,形成了吸引农民、致富农民、保护农民、服务农民的利益调节机制。

二、制约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目前,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整体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龙头企业+农户”发展模式中的信誉危机突出

在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上,大多数龙头企业还没有真正树立起“农民发展我发展,基地是企业生产第一车间”的观念,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主要还是简单的买卖关系,还不能真正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由于对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农民收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农户与龙头企业利益结合较为松散。其中主要是通过合同方式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农产品以保护价收购。这种形式虽然有利于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但却把农民排除在加工、销售两环节的获益范围之外,这不仅与农民摆脱贫困、享受分工合作收益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也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民的科技能力的根本目的不相适应。同时,缺乏适应市场的信用机制。缺乏信用是当前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关系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农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价格看涨时,有的农民就不愿把农产品卖给龙头企业,而是自己直接上市场直销,使企业蒙受损失;而当某种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下跌时,有些龙头企业又不愿意按原来协定的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农户的产品,把风险转嫁给了农民。这种脆弱的市场信用关系已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双方的利益,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未能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起来。

(二)产业组织结构不适应农业产业化的高水平发展

由于受云南省农业产业化水平资源导向型发展观的影响,目前多数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偏小,层次偏低,生产集中程度不高,且存在着产业趋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带动农户能力较弱,不同地、州、市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也不均衡。使得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既没有享受到规模效益带来的好处,也没有充分发挥小企业专业分工的作用,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中,相当一部分企业是通过乡镇企业改制和个体私营企业改制发展起来的,创办期间大多是围绕当地资源和市场组织生产,作坊式的生产方式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农业科技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营销决策与管理等技术得不到重视,不少农业龙头企业市场拓展能力弱,缺乏由经济规模效益所产生的成本优势,产品普遍存在增值能力低、科技含量低、市场占有率低的“三低”现象,严重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龙头企业体制结构不健全,表现为政企不分、产权不清,制约了龙头企业的独立发展。目前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产业集团内部法人关系复杂,企业经营自主权受到严重制约,离企业作为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财产权的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独立发展困难重重。在经营机制上还未能完全做到“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从而很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削弱了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推动和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动力和积极性。

产业中介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滞后。在已调查的云南省200多家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属于中介组织的仅有3家,但其组织化程度和整体实力都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上,特别是与农户的关系还不稳固和紧密。云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滞后,使农业生产与流通脱节,影响着农村市场的进一步繁荣、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而浙江、上海、山东等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较高的省市建立的茶叶、花卉、畜牧、食用菌、蚕茧、柑桔、竹业、蜂业等专业协会,既有规模又有实力,在活跃城乡经济、搞活流通、促进科技创新、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价格协调、调解纠纷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和产品科技含量普遍偏低

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严重不足。据对调查的云南省重点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的统计,2002年的研发经费投入仅为0.55亿元,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17%;按企业平均,每个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仅为28.96万元。其中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

收入比例超过3%的只有5家,占2.6%;超过2%的13家,占6.8%;超过1.5% 的64家,占33.6%;投入比例低于1%的有17家,占8.9%。通常国际上一般认为,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重为2%,企业方可维持生存,而占到5%的企业在市场上才有竞争力。如此低的研发经费投入水平,不仅使云南省的农业龙头企业无法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技术进步,而且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生存都有困难,需要从政策上给予扶持。

由于受科技投入不足的影响,缺乏相应的科技人才,在产品结构方面,云南省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科技支撑不力,造成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档次低,产品结构单一,产品市场竞争力弱,具体表现为: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普通产品多,名特优产品少;一般品牌多,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少。不少企业家和企业管理队伍素质较低,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不高,不重视市场信息调研,不善于把握消费新趋势,营销方式和手段滞后,办法少,能力弱,导致市场辐射半径小,经营效益较差,规模难以扩张,抗御市场与自然双重风险的能力较弱,助农增收的功能受到影响,龙头的带动作用未能得到发挥。

(四)经营环境和扶持政策制约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目前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仍有一定缺陷。由于全国的农业龙头企业禀赋各异,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以前,在政策上一直倾斜于东部地区,但就实力而言,东部发达地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时间相对较长,在资本积累过程中一直受到政府的政策优惠,目前西部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有很多弱质性,暂时很难解决,所以,两者发展不在一条起跑线上。只有依靠政府的政策扶持,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补偿,才能使西部地区的农业龙头企业逐渐壮大起来,克服自有的弱质性,平衡东西部地区农业龙头企业的禀赋差距。

“费改税”政策执行中的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费改税”是针对目前我国“费大于税”的不规范的政府收入格局而提出的一项政策主张。然而,基层政府在执行此项政策时并不是上级政府要求的那样让企业满意。在调查云南省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过程中,反映最强烈的是税费改制问题,其集中点是: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很多,而每个职能部门都有一套自己的规定,诸如工商费、交通费、环保费、城建费、规划费、管理费、增容费、服务费等等,这些费都不是以立法形式收缴,随意性很大。从长远看,政府的费改税政策如果执行不力,将对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的发展产生制约作用。

(五)各地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存在差异

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只能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自然进程加以引导,而不能“揠苗助长”,人为地改变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速度和方向。但是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急于求成,为加快本地的农业产业化进程,不顾当地的资源情况和市场情况,急于确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目标,甚至出现了虚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单位和夸大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目等问题。还有一些政府强行要求有关部门和龙头企业建立帮扶关系,出现直接决定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人事事务等越俎代庖现象。近年政府机构改革,使政府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许多地方政府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惯性。有相当一部分政府官员还陷于对经济活动中的公共权利进行限制和审批,习惯于数量管理、项目管理而不是规则管理,习惯于直接的纵向控制而不是间接的横向协调,结果造成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分工不清,职能错位。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征用土地,忽视农民利益;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向企业施加压力,忽视企业权益,导致企业亏损;为扶持企业,在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给予优惠,违背WTO的规则;减税幅度过大,所减税种偏多,影响下一级政府的运行等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地方混淆了政府投资与政府扶持的概念。对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回报率并不低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也给予了无偿扶持,造成了重点龙头企业和其他企业间的不平等竞争。而真正需要政府无偿扶持的,能够带动贫困地区经济起飞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又无力启动。政府在建立和维护市场

秩序,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充足的公共物品、基础设施和服务等方面,工作不到位。一是习惯于一哄而起的工作作风,对推动农业产业化仍采用宣传发动、下发文件的方式,并未把中央制定的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政策落到实处,更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二是缺乏适宜本地资源开发的产业化发展规划,对水果蔬菜加工、酿酒等已经饱和的农产品加工能力,缺乏有效调控。三是忽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必要和急需的市场体系、信息体系、质量检测检验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导致一些偏远或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市场基础薄弱、资源匮乏,农业产业化组织在短期内难以形成。而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由于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较高,农业进行产业化经营的比较收益相对较低,因此农户或企业对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不高。

三、加快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针对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目标,云南省应大力推进企业科技进步,采取“扶优、扶强、扶大”的政策,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支柱型龙头企业,加快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一)坚持为农服务的正确方向

我省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都需要树立:“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充分认识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在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强农业竞争力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对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政策扶持、政府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组织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水平;

(二)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广开投融资渠道

根据实际,制定和实施倾斜政策,广辟资金来源,多渠道增加投入,逐步建立地方财政投入为导向,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外资及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龙头企业投融资体系。如,地方财政的支农资金,每年可安排一定资金投入前景好的农业企业,用于项目经营、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财政资金也可探索入股、贷款贴息等方式的扶持;商业银行、信托、信用合作社应把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投入的重点;以开放的优惠的政策和条件,吸引外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搭桥铺路;

(三)加大对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除享受国家和省制定给予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外,还应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扶持。一是经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应视作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开发、企业开发培育的动植物新品种出售收入,应比照科研开发机构“四技服务”收入的政策,给予相关税收减免,财政资金应给予贷款贴息和补贴;三是鼓励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及管理入股,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企业拥有的技术成果、动植物新品种、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可视为资本金投入,可占企业20%以内的注册资金;四是鼓励科技人员和有经营能力的企业家领头办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支持农业科技、管理人员到农业产业化组织中兼职,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其它人员相同政策。

(四)加强农业中介机构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龙头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龙头企业工作和创业;各级政府部门的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中,把培养、引进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作为重要内容,在学习、培训、经费上给予支持;对在农业龙头企业工作的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落户、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同在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同等政策待遇,加大农业龙头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为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五)抓好农业信息服务,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部门、科技部门应开展信息服务工作,鼓励民间信息行业、农业咨询行业、科技咨询行业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建立科学准确、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信息体系。当前,一要加大农产品信息、农业科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二要及时向农民传递权威的生产、技术、价格和供求信息。三要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农业技术交易市场建设。统筹规划,加大建设力度,整合好现有的农产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通过合作、股份、合伙等多种形式,将云南省现有的省直部门、各市、各单位办的农业信息网和科技信息网资源进行改革重组,实行资源共享。开展信息到乡、进村、入户,将信息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广大企业和千家万户,形成国内外市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乡镇、村、农户纵横交错互动的多维的网络体系。加强信息采集、加工分析,改变重硬件建设轻信息采集加工的倾向,真正发挥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的作用,以适应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发展的要求。针对

中小企业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信息获取量少等现状、实现人才和信息资源的共享。 (六)规范各种利益关系,完善企业运行机制

规范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科研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完善企业运行机制。

1、建立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把农业龙头企业在技术成果转化、新产品转让、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高额利润返还一部分给原材料生产和科研开发环节,让农民、科研机构、科技人员获得从原材料生产到加工、销售、新品种转让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平均利润;

2、建立和完善约束机制。促使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科技人员、科研开发机构实行双向承包,采用合同契约的形式进行自我约束,规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的合作运行机制;

3、建立风险调节机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以备技术转化、科研开发失败和产品滞销、市场波动时进行自我保护、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4、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机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合同监督,通过章程、合同契约来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力、义务,规范各方的经济行为,力促各项合同兑现,保护各方面的利益。

(七)扶优扶强,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大企业、大集团

随着我国农副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省的龙头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和发展,关键取决于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覆盖面大、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如昆明雪兰牛奶有限公司,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对他们一方面要运用现代市场经济管理方式,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利益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化改革,运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进行动态考核管理。引导企业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实施品牌战略上狠下功夫,向高起点、大规模、外向型、实力强龙头企业和集团奋进,争取“十一五”期间,我省有龙头企业进入农业部“十一五规划:‘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活动’中的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和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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