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客观、公正地反馈学校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状况,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特制定《一中考试命题质量评价方案》。
一、评委构成
教研组长、市学科中心组成员 二、评价方式
命(审)题教师自评和学校教研组长、市学科中心组成员终评
二、工作流程
1.课程教学中心在考试前三周召开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会议,布置考试命题、审题相关工作;
2.命题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试卷(含答题纸)、满分和期望成绩及双向细目表,审题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定稿试卷(含答题纸)及审题记录表。(《双向细目表和审题记录表》另 附)
说明:若不提交或迟交,则以命(审)题不合格处理,由教务处核实。
3.考试结束后,学校召集教研组长、市学科中心组成员进行评价。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试卷创新度(满分30分)
试卷创新度是指试卷中陈题、改编题和原创题所占分数的加权情况,改编题和原创题分值大则创新度高。
陈题:没有任何改变的原题;
改编题:在原题基础上至少有50%的改编量; 原创题:新题,以前从未被用过。 2.试卷达成度(满分30分)
学校试卷难度期望标准:期望难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0.65,语文、英语0.7,试卷的达成度是指试卷的实际难度与审卷期望难度的吻合程度。
3.试卷知识点覆盖率(满分20分)
(1)命题教师在提交的双向细目表中说明考试范围 (2)知识点说明:
期中考试(月考):考试范围中考到各小节的知识点及所占比例期末考试(模拟考):考试范围中考到各章(单元)的知识点及所占比例
4、试卷勘误率(20分)
表一 命题质量评价量化细则表
评价 内容 分值 试卷 创新度 创新度范围 评价标准 30 20 10 0 得分 0 0 试卷 分值 30 20 10 达成度 分值 试卷知识点覆盖率 覆盖率 试卷 勘误 合计 总分 分值 错误处数 20 10 5 0 20 0 10 1 0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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