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目的 确保公司建立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国标GB/T29490-2013的有效性与符合性 审核日期 2017年9月xx日 审核范围 体系所覆盖的所有过程、活动 审核依据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 审核组成员 组长: 内审组成员: 编号:
审核过程综述: 从本次内审发现两个不符合项: 7.1 d)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在对发明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奖励时,相关发明人没有及时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没有体现对于发明人署名权的保障 8.5 b)内外销售部在宣传、销售、会展等商业活动前仅进行了相关查询,并未形成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规避方案。 审核结论及质量环境体系有效性的判定: 本次审核共审核130个检查内容,其中不符合项2个,基本符合25个,符合项103项。 知识产权总合格率为98%。因此判定知识产权体系的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纠正措施及要求完成日期: 在商业活动前进行相关检索与查询,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规避方案。 在对研发成果进行评估确认时,及时明确保护方式和权益归属,保障发明人署名权。 2017年9月xx日之前完成。 审核报告分发对象: 公司全员发送 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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