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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分配方案

2023-11-10 来源:易榕旅网


公司2017年工资分配方案

按照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为充分发挥分配激励机制对公司管理的促进作用,实现企业薪酬具有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公平性,本着公司效益有增长、员工收入有提高、人才发展有环境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效率优先,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原则; 3、坚持以岗定薪、岗动薪动、体现岗位差别的原则;

4、坚持向关键的管理岗位、技术岗位、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倾斜的原则;

5、坚持效益工资与员工所在单位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及公司所有项目。 第二章 公司总部工资总额构成 一、工资总额的构成及分配方式

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执业)津贴等各种补贴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按照员工在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服务等岗位的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本岗位对员工技能的要求等情况按月支付的工资报酬。公司总部岗序岗位工资标准:

元 标准 初级管理 2300 一级 主办 科员 科员 主办 部长 中层管理 2600 副 部长 高 管 职别 1500 1700 1900 2200 公司 办事员 机关 二级一级3300 副职 总经理 董事长 2、部分岗位工资标准的对应确定

公司正、副职、部长、副部长分别执行相对应的岗位工资。 3、无职位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供参考)

(1)一级主办: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满8年,能积极协助上级领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能独立完成工作和具有协调能力、协作精神,且能指导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2)主办: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满4年以上,其他人员在本岗工作满12年以上的,能独立完成工作和具有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并能帮助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3)一级科员: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2年以上,其他人员在本岗工作满6年以上的,能独立完成工作和具有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并能帮助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4)二级科员:大专毕业工作满1年,其他人员在本岗工作满3年以上的,能独立完成工作和具有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并能帮助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5)其他:公司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其他员工。

(6)新入员工:结合集团新入员工标准或本单位任职标准的下一档执行。 (7)确定:员工岗位工资,由总经理组织主管领导结合公司规定的任

职条件、员工工作经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能力等共同确定。

二、考核兑现工资

公司总部效益工资考核办法另定。 三、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劳动积累的补偿,是调节新老员工工资关系和鼓励员工长期、稳定为企业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员工收入逐年递增的激励措施。工龄工资标准确定为:

1、工龄满一年工龄工资每月按100元作为基数发放,工龄满三年后,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50元。

2、因事假导致当月出勤不满20日的,按当月工龄工资总额及日历满勤天数计算日工龄工资,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应发工龄工资;出勤天数满20日的,月工龄工资不作调整。

四、各种津贴

各种津贴是为鼓励专业人员钻研业务知识取得更高层次的专业知识而设置的对应岗位职称的津贴。

五、各项补贴

1、职称补贴:职称以国家或企业承认的相关证书及集团公司聘任文件为准。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其中:中级职称补助150元/月,高级职称补助300元/月。

2、取得二级建造师补贴300元/月,取得一级建造师补贴500/月。 第三章 项目部工资构成

一、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工地补助、产值效益工资、职称(执业)津贴等相

关补贴构成。

1、岗位工资:按照员工在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服务等岗位的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本岗位对员工技能的要求等情况按月支付的工资报酬。

(1)岗序岗位工资档位标准: 标准 1200 1600 1900 2100 2300 2600 2800 3200 3500 4000 职别 // 项目 // 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工长/九大员

岗位及工资标准(元) 项目经理 // // //

(4)岗位工资确定:项目员工由分公司根据工程规模、人员配置、员工业务、技能水平、工作年限等综合考虑,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执行,并作为工资审核依据。

(5)岗位工资调整:由于所在用人单位、工程、岗位等发生变动,分公司应在当月工资表审批前予以重新调整核定备案,否则不作调整。 (6)岗位工资降级:如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除按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所有项目人员岗位工资自发生当月起全部降低一档,执行1年。

2、补助(以出勤为准):

(2)项目补助:综合考虑各项目部施工环境因素,根据距离县城的远近而设定。

补助标准:每人每天补助10至30元;

4、产值效益工资:根据各项目的产值完成情况按季、按项目预提,经生产管理部考核,并经财务把关确保预提后当季项目成本不亏损。 (1)提取依据:当年经营产值累计值(N)及相应提取系数按以下标准对应执行:

单位: 万元 累计产值 提取系数 N≤1000 0.8% 1000<N≤1500 0.65% 1500<N≤2000 0.5% 2000<N 0.4% 当年经营产值总额N大于5000万元时,提取系数另行约定。 第五章 请假

请假须提供书面假条作为考勤附件。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办公室负责抽查考勤,无假条的或未按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的,一律按缺勤处理。请假前必须做好沟通及工作交接,并保持电话畅通。造成工作延误或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与考核效益工资挂钩。

一、病假、事假、带薪休假

(一)病假:七日内应出具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的书面假条。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书。病假医疗期内,能够用日常加班或带薪休假天数补齐病假缺勤天数的,不扣发工资。不能补齐病假缺勤天数的,病假一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发给岗位工资的70%,扣发相应天数的效益工资;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发给岗位工资的60%,扣发相应天数的效益工资;病假三个月以上的,病假期间发给岗位工资的50%,扣发相应天数的效益工资;医疗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职工事假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事假期间,能够用日常加班或带薪休假天数补齐事假缺勤天数的,不扣发工资;不能补齐缺勤天数的,扣发相应的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事假原则上不超过十五天,事假十五天及以上者,须报公司企管部及集团公司人资中心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严禁旷工:有旷工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程度作出停发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各项保险、管理费等处理。

(四)带薪休假:由个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人同意,或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带薪轮休,也可将事、病假抵顶。

二、 关于婚丧假、产假

1、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带薪);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

享受晚婚假1个月(含3天法定婚假加7天晚婚假,共计10天带薪假,其余天数只发工龄工资)。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必须在结婚半年内休完。

2、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带薪);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带薪)。

3、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并属于晚育(24周岁)者可享受6个月产假,多胞胎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女工生产后务必在5个月内到集团人资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工资及报销费用由社保中心承担;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产假到期需申请延休的,须经用人单位及公司领导同意,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部分、人才管理费等全部由个人承担,并停发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要求复岗,但仍不按期复岗的,按私自脱岗处理)。

第五章 外聘人员工资

公司急需的高素质人才(含正式外聘人员),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外聘审批备案手续。外聘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备案执行,工资组成原则上同同岗位自有职工工资(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试用期内执行低一档工资)。外聘毕业未满三年的员工,见习期及实习转正后原则上参照集团新员工工资标准执行。

一、机关/分公司外聘管理人员工资:

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聘任并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的:

(一)岗位工资标准:

1、机关人员:核定岗位工资=同岗岗位工资+适当工龄工资+适当保险津贴;

2、分公司人员:核定岗位工资=同岗、业务水平相近的自有员工岗位工资。

(二)总部工龄工资参考:

1、退休返聘管理人员工龄一律按300元基数执行,每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

2、其他人员参照本方案第二章第三条执行。 (三)效益考核工资:

参照所在部门、单位同岗位标准经考核后发放。 (四)五险一金补贴: 岗位 补贴 工长/科员 300 项目经理及科长/副部长 400 总部部长/分公司经理 500 (五)福利/津贴等其他:除明确规定外,劳保、福利、补贴、工地补助、加班、效益工资等所有酬金同自有职工。

二、外聘二线人员工资:

1、相关规定:外聘二线工人由用人单位选用,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并按公司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参照外聘管理人员备案,签订临时协议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息表、操作证复印件等)。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到企管部备案,作为造册依据。项目须严格考勤,按日计发工资,一律实行实名造册,手续不全不予审批。所有人员离开项目或用人单位,分公司应安排办理交接签退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企管部。

2、工资参考标准 厨师工资根据做饭的顿数、人数以及工地所在地区综合考虑执行35-45元/日;门卫、下夜根据人数及工作时长一般执行40-50元/日;维修电工60-70元/日;塔吊司机75-85元/日;电梯司机50-60元/日。

三、其他:外聘人员无备案手续(个人信息、拟用人员审批表、岗位工资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或审批程序未完善,工资一律不得造册。工资造册实行实名制。按规定出勤天数倒算日工资(各项工资组成)计算实际出勤工资。

第六章 见习员工、实习生工资

一、见习期人员:指集团公司当年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 1、新员工见习期及考核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按集团规定执行:

见习期人员类别 限 中专(高中、技校生) 大专毕业生 本科毕业生 半年 半年 三个月 工资标准 工龄工资 工资标准 工龄工资 1000 1350 1500 100 100 100 1200 1600 1850 100 100 100 见习期工资 转正后工资 2、见习期规定:本科以上人员的见习期为3个月,大专及以下人员的见习期为6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有权申请适当延长见习期。

3、新招聘的未正式进入本单位的员工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公司其他规定

一、凡当年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员工,一年后,经过考核合格后再列入本岗位工资。

1、缺勤在30天以上、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 2、由于工作失职被停职在30天以上的;

3、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被经济处罚在1000元以上的; 4、取得职称任职资格后未被公司聘用的;

5、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未经公司同意而注册他处的; 6、其它被认为不符合要求的。 二、新调入及复岗员工

1、实行6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执行拟定岗位的下一档,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后再列入定岗工资序列。

2、所有新入员工均需由用人单位会同企管部填写《新入员工工资申请备案表》(附表6)并完善其他相关手续,经人事主管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备案。

三、脱岗

未经公司同意,私自脱岗在7日以上的,自脱岗之日起,停发一切工资、福利等,且五险一金、人才管理费等全部由其本人承担。并自脱岗之日起,其本人的自身安全、给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等由其本人承担。办理调离手续时,除执行集团规定外,须交清在本单位一切应自行承担的费用,并交纳3000元以上人才培养费,每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应缴纳的人才管理费增加1000元。

四、待岗及放假

1、待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司同意的待岗人员按用人单位要求到岗如实考勤,按太原市当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倒算当月日历天数的日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

2、放假:

公司、分公司统一长假期间,春节三天加四天(合计7天)法定休息日,可按当月岗位工资日历天数计算日工资执行。其余放假天数统一执行太原市当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倒算当月日历天数的日工资,按实际放假日期支付。

五、兼职

杜绝本公司人员在外单位兼职,一经发现,给予 3000—5000元罚款。 六、公司其他岗位

单位或部门的其他员工工资根据具体情况核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人事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于企管部备案后执行。

七、考勤、工资、保险、人才管理费等造册规定 1、考勤表

(1)报送时间:考勤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各单位按照考勤表统一格式及符号认真如实考勤。不得使用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否则退回。

(2)考勤表经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于20日前将当月考勤表报回公司企管部。

(3)各部门及各项目如有人员新增、减少或岗位变动情况,需在考勤表备注栏中标注考勤另一部分所在单位。

(4)各分公司每月如实填写《分公司人员分布情况表》,按时随考勤表报回公司企管部。

2、工资表

1、公司机关员工工资由企管部指派专人造表,分公司员工工资由分

公司指定专人按公司统一格式及要求造表,并造表、审核签字齐全。

2、工资表造册以主管领导审批后的为准,考勤表不得擅自修改。企管部依据备案情况及考勤抽查情况对考勤表进行审核,认为考勤表有疑义的,与相关主管领导协商修改或批注。

3、员工工资标准按照本工资分配方案执行(本方案已报经集团人资中心审批),所有人员的岗位工资按规定审批后在企管部备案后执行。凡未在公司企管部备案的人员,工资一律不得造册。

4、报送时间:

(1)各分公司工资表于每月20日前,经分公司经理认真审核签字后报至公司企管部;

(2)企管部负责对公司机关及分公司工资表进行全面审核,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企管部留存一份,转公司财务部一份,返分公司一份。

5、产值效益工资:须按规定时间及程序完善审批手续,计提表审批签字后交企管部、财务部各一份,返分公司一份。发放应符合本方案规定,发放明细交财审部、企管部各一份。

3、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表

(1)公司总部五险一金总表由企管部统一编制,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核。按集团要求,当月保险汇总表于次月1-5日报送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2)分公司当月五险一金表由各分公司指定专人按公司企管部统一要求编制,经分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2日前报至公司企管部。 (3)按当月实际出勤(周期同考勤周期),若同一人分别在两个及以上项目考勤,則将五险一金全部造至出勤天数较长的项目。

(4)员工办理内调(公司总部与分公司之间或分公司之间),以企管部出具的调令时间为准,五险一金由出勤天数相对较长的用人单位缴纳。 (5)员工未办理正式调离前,五险一金仍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擅自离岗、长期请假等情形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人员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催缴),截止日期以集团人资中心调函内标注的日期为准。未经公司同意,分公司不得随意停造五险一金。

(6)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按集团公司文件及统一安排执行。公司组织制定调整方案,经集团人资中心审批后执行。因调增需补缴的企业承担费用原则上由历时缴纳保险单位补缴。历时缴纳单位已撤销的,由调整时的用人单位缴纳。

4、人才管理费:按集团规定标准执行,由当月人员所在的用人单位或部门交纳。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X年X月X日起执行,不适用本方案的单位或项目另行约定。

九、解释

本方案设备安装分公司、陆成公司、总承包八分公司的总部、分公司、项目均适用,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附件1:《集团薪酬分配方案调整通知》; 附表1:《公司总部员工岗位工资备案表》; 附表2:《公司总部当月加班审批表》; 附表3:《项目员工岗位工资备案表》; 附表4:《产值效益工资计提审批表》;

附表5:《分公司员工效益工资分配明细表》; 附表6:《新入人员工资核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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