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服从寝室管理员的安排;然后在寝室管理员和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必须服从室长安排和指挥,总室长和室长所发出的一切积极指令在寝室里代表班主任)
1、早中晚四次打扫(早晨7:30前、中午1点10前、下午6:00前、晚上9:50前打扫寝室后将垃圾立即倒掉)。凡是为按时打扫的,减操行分2分。屡教不改者减5分操行分,并勒令搬出寝室。
2、物品必须摆放干净整齐,搞好个人清洁卫生,整理好个人的床铺。凡是因自身问题造成学校扣分的,减操行分5分。屡教不改者减5分操行分,并勒令搬出寝室。
3、晚上熄灯后立即睡觉,不得再讲话、玩其他东西,不得串寝室等行为;晚上统一进寝室时间不得晚于9:50。凡是被学校扣分的,均减操行分5分。
4、未经允许,不可私自搬出寝室和调换寝室,否则减操行分5分。
5、不得在寝室起哄、赌博、打架、吸烟、喝酒、玩手机、偷盗。凡出现以上行为的扣操行分10分,并请家长和写保证书。
6、熄灯后总室长认真清点人数,对缺席同学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凡有夜不归宿者一律搬出寝室和减10分操行分,请家长和写保证书。
7、寝室中如果就寝后发现有同学突然生病的,室长或寝室同学须立即告知班主任和寝室管理员。
8、早晨起床时间不得早于6:40,早晨起早了不得走出寝室,如果睡不着就在床上躺着;如果起床不得讲话、走动不得发出声响影响其他同学。凡是影响他人休息导致扣分的,减操行分2分。
9、不得顶撞管理员和老师(必须尊重管理员和老师所讲的话,不得顶嘴)。否则扣10分操行分
10、不得下来晚自习到田径运动场那边玩耍,否则扣分操行分2分。
11、每个同学必须严格遵从室长的安排,听从室长的指挥,否则一律按《班级管理条例》实行。以上条款不遵守的,一律按《班级管理条例》和本条例实行,经教育不改的,通知家长,并将请其搬出寝室。 总室长:郭玉兰 龙春涛
室长:郭玉兰、龙春涛、周建军、傅兴林、李梦庭
口号:不 扣 一 分
初2014级3班
201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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