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诊所规章制度
(一) 门诊工作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 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 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职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 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职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 认真、规范、准确而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 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与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 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 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 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
法的票据。
10. 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只是。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诊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可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指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办法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灯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著名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出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
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钟。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厨房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代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商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 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 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 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简历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 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
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灯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 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 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 简历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 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 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 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 建议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 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 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 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3. 门诊工作制度、做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指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上岗人员必须佩带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5. 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6. 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仿真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学习和掌握有效的表达方式,加强与病人沟通,掌握人心理状态,取得病人的信任,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4.全面检查病原体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5.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6.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
划。
7.每个治疗步骤都要详细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同意和配合,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对某些治疗内容,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病人如有不同意见,必须记录在病历上。
8.所有治疗都必须保证病人在无痛,或将痛苦降低到最低限度下进行。不能以对病情有好处为由而强行进行治疗。对小儿治疗尤其要给予高度重视,即使病儿家长要求,也必须婉言拒绝。
9.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
10.严格检查督促护士助手的规范服务,保证治疗的质量。
11.对需要进行治疗后随访的病人,应安排跟踪随访。
12.遇到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要及时报告,组织会诊,制定治疗计划,按计划治疗,并随时注意病情变化。
13.必须仔细阅读和熟悉有关设备器材的说明书内容,按说明书保养。
14.在提高服务效率和保证治疗质量的前提下节约使用材料。
15.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护士岗位职责
诊所临床实行四手操作。护士助手也是前台和临床服务之间的桥梁。所以,护士助手的工作对提高整个诊所的临床服务工作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分工不同是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任何等级的差别。
1、 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 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每个病人就诊前,必须做到:
(1) 牙椅,照明灯,器械台,痰盂,医生椅,助手椅和器械推车干净整齐,并恢复到随时可以接待病人的状态。
(2) 地面没有丢弃物品,没有水渍。
(3) 用消毒液擦抹所有的工作面。
(4) 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光固化灯,银汞调拌机等器材的准备工作。
(5) 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印模材。修复体等器材的准备。
(6) 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托槽,弓丝,橡皮圈等器材的准备。
4、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5、 按照医生的医嘱拍摄X光照片,保证照片质量符合临床需要。
6、 每天下班前必须完成一下工作:
(1) 检查每个诊室,不要留下任何器材和私人物品。
(2) 补充蒸馏水和消耗性材料物品,
(3) 关闭电源和气源。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 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 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 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在医师指导下,承担镶装制作和物品、器材保管工作。
2、承担义牙、牙垫、口腔护板和矫治器的制作和镶装。配合医师进行较复杂的修复技术操作,并参加相应的诊疗工作。
3、负责修复室工具、材料的保管与请领,做好记帐、登记和统计工作,参加器材、设备和维修。
4、参加教学,指导和培养进修人员掌握一般镶装制作技术。配合临床开展科研和新业务、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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