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的读后感范文
1000字的读后感范文1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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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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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然而,我们校园中常常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却不由得让我们对这个问题重新进行了思考:究竟,我们的校园还是一个文明的校园吗?我们的同学是有修养的吗?作为中国跨世纪新一代的青年就是我们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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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毕业以后找一份好的工作,为了在中国加入世贸后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位置,我们也应该是时候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了。学习知识,才能提高修养呀!同学们,“天下大事,必行于细”。让我们高度重视“讲文明”,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思想道德规范落实到每一个言行中。让我们共创文明的校园,争做文明的大学生!
同学们,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为关键的成长期。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如果此时我们不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即使掌握了科学文化知识,也得不到社会的肯定。因此,我们必须严于律己,不做“有才无德”的人,而要努力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
扫除大学生不良行为习惯,关键在于大学生的“自律”,而不仅仅是“他律”。只要我们有恒心,有毅力,就没有攻不破的难关;只要我们真正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做到“发扬优点,正视缺点,并且敢于改正缺点”;做到“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就一定能展现校园新风貌,就一定能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同学们,我们是家之学子,国之栋梁。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在争做文明大学生的活动中,学生党员和干部要起“讲文明”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带领全体同学争当文明的大学生,让文明充满生活的每个角落,再回到校园文明这个话题吧,如果我们大家每一个人都是文明人,那么何愁我们的校园不是一个文明的校园?学院的绿树红花,加上我们朗朗的书声,暖人的话语,整洁的仪表,这该是多么相得益彰的美丽画面呀!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一个文明校园吧!我今天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知道了很多知识。作者伊索是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寓言作家,传说是贵族的奴隶,后获自由。他写的是对生活中各种现象的批判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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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各种各样的动物为角色,以一个个精美的小故事来告诉人们一个个人生的道理。
其中《农夫与蛇》的故事讲的是:农夫在寒冷的冬天看见一条冻僵的蛇,觉得可怜,就把它捡起放在怀中取暖,结果蛇苏醒恢复本性,咬死恩人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定要做一个懂得感恩图报的人。做好事要讲究方法。对恶人不能心慈手软,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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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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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通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写,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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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她会在上课的时候把课桌开开关关,她会在课堂里对窗外的宣传艺人和燕子打招呼,她会在美术课时在桌子上画上了军旗使老师苦恼,她甚至还会“打扰”隔壁班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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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这样一个学校。它的一切都与众不同:它的校门是从地上长出来的矮树,它的围墙是由许多各种各样的树木组成的,甚至它的校园里有着六辆电车作为教室。
如果有这样一本书。它是由一个孩子的视角讲述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日本东京,它的主人公是因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女孩,它有着令人向往的学校“巴学园”,它有尊重孩子,了解孩子的校长先生小林宗作。
黑柳彻子就为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美好而令人向往的学校,她写的这本书是日本有史以来销售量最大的一本书。她还是著名的节目主持人,亚洲唯一一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就是小学一年级时因为淘气而被退学的小豆豆。她讲述的这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学校就是“巴学园”,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窗边的小豆豆》。
小豆豆第一次来到巴学园的时候,就被这所奇怪的学校深深吸引住了,因为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一座学校会“用电车作为教室”。在接下来第一次看到校长先生时,在校长先生告诉自己,“跟老师说说话吧,说什么都行。”后,兴奋的说了4个小时的话,而校长先生就那么认真的听着,一次也没有打哈欠,一起也没有露出不耐烦的样子。我想,这就是真正的对孩子的尊重吧,因为他的做法使小豆豆“非常安心,非常温暖,心情好极了”。
巴学园的上课方式更是特别,小学生们的座位都是由自己的心情每天都可以变化的,课程也是由老师写在黑板上一天的内容,孩子从自己最喜欢的那一个科目开始学习的,如果有不会的题目可以去问老师,老师耐心讲解过后又会出例题。这是真正的学习,因为是由自己的爱好开始学习的,所以不会发生心不在焉不认真的情况。
我应该是和小豆豆一样第一次见到校长先生和他的巴学园就被他们吸引住了吧,我觉得不可思议,觉得羡慕,也觉得微微有点难过。因为很不幸我生活的十多年来还没有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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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特别的学校和如此尊重孩子的大人,但是这样的学校和老师,毕竟又是少之又少的吧。
我是那么喜欢这个学校的一切。
这本书让我回忆起来童年的很多事情,比如像小豆豆一样在地上滚来滚去,热爱小动物,还有我小时候跟她一样是个令人头疼的孩子。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上美术课,老师让把一件衣服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我就异想天开的把两个袖子涂成了两种颜色,然后老师拽着我的袖子说,谁的衣服袖子是两种颜色呢?然后她说了很多,后来以我大哭终结了这件事。我想如果老是换成小林宗作先生的话,他是绝对不会说我什么的吧。因此每当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总是有点遗憾,那个老师真是扼杀了天才。
从很小的时候就规划过自己心目中的小学,它不一定要有顶级的教学设备,但一定要有很好的老师,他们上课时风趣幽默,下课时与同学打成一片,最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定要了解,尊重孩子,用自己的行为打动学生。那么,巴学园就正好和我心目中的学校相符了吧,所以我是那么喜欢巴学园,那么喜欢小豆豆。
我期待在我长大的某一天也盖一座这么有创意的好学校,如果我的学生会把衣服的袖子涂上两种不同的颜色我也不会骂他,因为我和小林先生一样,希望他们找到他们自己最阳光灿烂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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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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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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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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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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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特别。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己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己,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近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因此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知道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伤心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但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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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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