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各科室员工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营造重视服务的良好氛围,我院推出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比活动,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我院工作一年以上的临床一线和窗口服务部门直接为病人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行政、后勤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比标准:
1、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岗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员工服务。
2、业务技能:业务技能熟练规范,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工作质量好,效率高。
3、服务态度:具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接待服务对象耐心、细心、热情周到。
4、服务形象:仪容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着装规范,精神饱满,受到服务对象称赞,无差错、纠纷、投诉发生。
5、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同事之间互帮互助,责任意识强,主人翁意识强。
6、评选周期内得过飞鸟奖、KPI服务质量考评加分的优先取得评比资格。
三、评比办法
1、各科室推荐,并写出推荐理由和相关先进事迹。(2015年1月25号之前交给内客服)
2、院务会成员推荐,根据本季度工作情况,对在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在重要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重要岗位无私奉献的人员,交由院务会提议参选“服务之星”评比.
3、群众意见:参照每月的KPI服务质量考评表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有扣分、有医疗服务投诉实行一票否决。
4、内客服收集各科室推荐表及群众意见,由院委会、及内客服评比决定。
5、评选公示:根据评选结果,对该季度的“服务之星”在各住院部楼层进行公示。
6、院内QQ群,微信群公示服务之星获奖理由和先进事迹。
7、医院对服务之星进行奖励。
内客服
20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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