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工业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施品牌大省和质量强省战略,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深入实施500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改善耕地质量条件,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争建成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充实粮食储备,扩大粮食产销合作,确保粮食安全。积极开展100个现代农业综合区、20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50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力争建成400万亩现代农业园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
做强做优特色精品农业。加快农业科技和农作制度创新,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大力推广粮经复合、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等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加快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壮大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中药材、食用菌、花卉苗木、蚕桑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力争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加快构建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形成500家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形成1000家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加强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培育20万名以上拥有绿色证书的新型农民。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县乡两级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开展各类专业化服务,积极推进农业服务外包。大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发展农产品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深入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组建现代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汽车、装备、医药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择优发展石化、船舶、钢铁等现代临港工业,着力引进和组织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强、附加值高的重大项目。有选择地改造提升纺织、轻工、建材、有色金属等传统行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移过度依赖资源环境的加工制造环节。推广应用集成制造、柔性制造、精密制造、清洁生产、虚拟制造等先进制造模式,不断提升我省制造业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运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建筑企业技术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跨越。
加快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实施集群化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六六工程”,促进块状经济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以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和乡镇功能区为主要依托,加快完善研发、物流、检测、信息、培训等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专业化配套协作,完善创新体系,提升集群品牌,形成若干个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突出重点区域发展。优化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积极引导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等中心城市和地级市城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增强服务业集聚和辐射功能,推动特大城市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鼓励经济强县大力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挥中心镇在城乡服务业体系中的节点功能,推动城镇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加快发展。
突出重点平台建设。科学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创建发展100个左右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构筑产业集群生产性服务公共平台,重点建设一批跨区联动、资源共享、层次较高的生产性服务公共平台。积极推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的服务业项目库,加强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要素保障。 突出重点企业培育。培育100家以上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大并购重组和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的“小型巨人”服务企业。积极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坚持分离与外包、分离与整合相结合,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积极为中小型服务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鼓励做大做强。推进服务业企业加快“走出去”。
突出体制政策创新。积极推进服务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政府垄断的公共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社会化改革。推进税收、财政、融资、用地、人才等方面政策创新,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进杭州、宁波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化金华以现代服务业为主题的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服务业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品牌化和标准化发展。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统计和监测分析制度,增强服务业综合管理能力。
(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继续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兴、新能源汽车和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聚,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形成若干个千亿产值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力度。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组织实施若干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强重点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省内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合作联盟,设立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构建民营企业公平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环境。
(五)着力建设产业集聚区
合理布局产业集聚区。在提升发展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杭州大江东、杭州城西科创、宁波杭州湾、宁波梅山国际物流、温州瓯江口、湖州南太湖、嘉兴现代服务业、绍兴滨海、金华新兴产业、衢州绿色产业、舟山海洋产业、台州湾循环经济、丽水生态产业、义乌商贸服务业等产业集聚区,加强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使之成为集产业、科技、人才为一体,一、二、三产业相融合,人与自然相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示范区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先行区。
推进高水平开发建设。按照“优、新、高、特”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要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先进制造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加快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积极探索低碳技术和绿色生产,带动新型工业化进程。按照建设城市功能区要求,优化中心城市空间和功能,推动都市圈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带动新型城市化进程。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有效集聚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力争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并取得突破,成为促进技术进步、推进体制创新的重要载体。
强化政策要素保障。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机制和管理体制。优化科技要素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建成高效、灵活的产业集聚区创新体系。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求,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批后监管工作。加大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合理配置环境容量指标,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调整。推进区域交通运输、能源、水利、信息、环境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集聚区发展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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