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部分防水维修工程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防水维修,详见附件《 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1.4执行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4)、《屋面工程验收规范》(GB50207-20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工期:本工程自
1.7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在不违反国家标准和行
业规范的前提下,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所维修部位不再出现新的漏水现象。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给予返修,本项工程项目结束后,双方共同验收。
1.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0.00元),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
1.9价格明细: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平屋面全费用单价为48元,通气孔90元/个,其中全费用单价所有施工工作,如产生费用增加不予调整,工程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5天,双方对维修部位及施工现场进行测量并确认后乙方方可施工。
2.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助办理施工手续。
2.3指派 (联系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联系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如果存在事故受害者或第三人向甲方主张经济等赔偿时,由乙方负责。
3.5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建筑墙面,建筑设施,如由乙方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如有住户投诉或损害物品,乙方照价赔偿。
3.6承担施工中使用的水、电等费用。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或天气变化及住户原因造成不能施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时开工或中途无辜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
4.5在施工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水灾、火灾、地震等)影响施工进度;工期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双方确定施工方案和上述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方不按时参加工程验收,超过五日,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乙方结算报告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支付方式: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95%(即人民币:¥ 0.00 元)。剩余的工程款的5%(即人民币:¥ 0.00 元)做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工程结算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以便甲方存档和支付工程款。
第7条、违约责任
7.1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施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给住房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应立刻返修至合格,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有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有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8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保修
9.1乙方维修项目结束,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伍年,质保期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
9.2保修范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保修,维修后的工程项目如果再出现透寒或者漏水现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组织维修。乙方只针对维修过的部位进行免费维修,直至彻底修复为止。
第10条、其它
10.1甲方指派现场监理及协调总负责人为: 。
10.2乙方指派现场监理及协调总负责人为: 。
第11条、附件
1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施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2本工程需要签订质保协议书及施工方案。
11.3本合同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1.4本合同履行完成,款项付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2018 年 月 日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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