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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

2020-10-22 来源:易榕旅网
附件 1

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部门和企业填报统计报表, 确保源头统 计数据填报质量,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编写了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 统计指标填写说明, 请各级统计部门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 组织企业 认真填报建筑业统计报表。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的定 义、填报依据、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如下:

一、签订的合同额

(一)指标定义: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 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 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二)填报依据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帐填报;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 的各种施工合同文本。

(三)计算和填写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具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 根据《工程合同统计台账》 ,将表中合计项的首次合同额 和追加合同额汇总后, 减去减少合同额后的汇总数即可得到签订的合 同额(见附件二表一) ;

第二步 如果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 ,须除以 1000 后,四舍五 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元” ,须乘以 1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可根据企业与建设单位(业主) 签订的《施工合同》等文本,将本年新签订的各合同价款,以及上年 签订,结转到本年继续施工的各合同价款余额汇总,按“千元”计量 单位,四

舍五入取整数填写(见附件三文本一) 。

(四)审核关系

签订的合同额 =上年结转合同额 +本年新签合同额, 即:01=02+03 (五)注意事项 1.签订的合同额包括公开投标、暗标、甲方指定、口头协议等, 不管企业用什么方式, 也不管合同的形式, 只要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 包的工程项目都应统计;

2.签订的合同额只含直包合同和建造合同,不含境外合同。 二、建筑业总产值

(一)指标定义: 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 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 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 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指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 业承包企业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 从事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所有劳务 收入。

(二)填报依据

1 .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以施工预算,预算定额或消耗 量定额,工程合同,各种工程结算(变更)签证,竣工结算(甲方审 计结果),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为依据计算填报。

(三)计算和填写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第一步 根据《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对比分析统计台账》 ,建筑 业总产值取自表中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业主(监理)确认批复量。例 如,要填报2011年1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则取“\"”栏产值数(见 附件二表二)。

也可根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统计台账》 ,建筑业总产值取自表 中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实际完成产值数(见附件二表三) 。

第二步 如果台账中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 ,须除以 1000后, 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元” ,须乘以 10后,四舍五入填写整 数。

2.没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要通过计算后填报。

建筑业总产值是价值指标, 而建筑产品的价值即工程造价是通过 工程预算来确定的。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产值是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 乘预算单价为基数, 再乘以一定的间接费率来确定的。 基本计算公式 如下:

报告期建筑业总产值=刀[(分部分项完成实物工程量X预算单 价)X( 1+间接费率)]X( 1+利润率)x( 1+税率)

由于建筑工程承包方式的多样化, 预算定额单价的基价包含内容 不尽相同,因此,在计算建筑业总产值时,可按工程实际进度,与工 程承包价相结合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有工料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 部位进度法、 工序比 重法和直接费率法等五种方法。 但在企业实际生产核算中, 主要使用 以下几种方法计算。

( 1 )工料单价法

第一步 将以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乘以预算定额单价汇总成 直接工程费, 再根据一定比率计算间接费、 利润和税金, 最后计算出 建筑业总产值。

第二步 将各工程完成的总产值汇总后,如果合同金额计量单位

为人民币 “元”,须除以 1000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 “万元”, 须乘以 1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部位进度法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 管理不规范的中小微型建筑企业, 如果没有 编制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和价值计算表、 以及取费计算表, 可采用部 位进度法计算建筑业总产值。 即将单位工程划分为几个部位, 先求得 每个部位的预算价格占单位工程预算价值的比重, 即构成比, 然后根 据本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进

度求得其占单位工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 然后根据本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进度求得其占单位工程完成产值, 再 与单位工程预算造价相乘, 即为报告期该单位工程完成产值。 各单位 工程产值相加,就是该企业报告期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

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刀(各部位完成进度的百分比X各 部位预算价值占单位工程造价的百分比)

建筑安装工程产值二刀(单位工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X单位工程 预算造价)

用上述部位进度法计算建筑工程产值的关键是如何确定本月各 部位的完成进度百分比的资料。为了正确估算各部位完成进度百分 比,也可以将各部位再划分为若干个组成部分(相当于分项工程) , 然后确定其各部位的百分比。 根据各组成部分完成情况来推算单位工 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

大型联动设备的安装工程产值, 也可以按工序分段, 再按安装工 程完成的进度百分比计算安装工程产值。 一般安装期较短, 可以单独

鉴定其质量,如机床、水泵等,可在每台安装工序全部完成后,一次 计算其完成安装工程产值。即安装一台,计算一台。

(3)直接费率法 将工程合同总价除以直接费得出直接费率, 然后按实际完成工程 量及相应单价计算出直接费, 再乘以直接费率得出建筑业总产值。 其 计算公式为:

综合取费率(% =(总造价宁直接费)X 100 %

报告期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刀(分部分项完成实物工程量X预算 单价)X综合取费率

(四)审核关系

1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分 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04=05+06);

2.建筑业总产值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 完成的产值( 08=05+07);

3.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工程产值 +安装工程产值 +其他产值 (08=11+12+13);

4. 建筑业总产值》装饰装修产值(08》09); 5. 建筑业总产值》在省外完成的产值(08》10);

6.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二C102-1表除本省之外的各项之和。 (五)注意事项

1. 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文本的建设项目,其完成的产值也应计算 到建筑业总产值中

2.在施工现场预制的构建和金属结构件,制作完成后即可计算

构件制作部分的价值,待安装构成工程实体后,再计算安装费用。由 外单位购入的构件(如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件、门窗等)必须待安 装完毕后,构成了工程实体时才能计算构件本身价值和安装费用。

3.因施工造成的返工,其返工价值不应计入实际完成产值;设 计方案修改应按变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产值; 施工过程中发生 问题,并修改设计, 需经业主或设计单位同意变更和作出经济签证后 方可计算产值。

4.建筑业总产值一般按完成形象进度计算价值量,不等同于工 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标,企业在填报建筑业总产值时不能 用工程结算收入替

代。

5.未列入施工图预算的地区差价、材料差价、机械进出场费差 价等,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产值。

三、竣工产值

(一)指标定义: 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 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 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 经有关部 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

(二)填报依据

1.工程验收签定合格证书(或文本) ; 2.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 (三)计算方法

第一步 竣工产值可依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将报告期内所 有工程验收报告整理后,汇总其中的“工程造价”数得出(见附件三 文本二)。

也可依据《审核决算定案表》 ,将报告期内所有工程验收报告整 理后,汇总其中的“审定工程总造价”数得出(见附件三文本三) 。

对于一些没有工程竣工结算(或决算)报告的中小企业,竣工产 值还可依据《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将报告期内所有已竣工,并已 交付使用的工程中标通知中的“中标基本情况表”整理后,汇总其中 的“中标价”数值得出(见附件三文本四) 。

第二步 以上计算结果,如果计量单位为 “元”,须除以 1000 , 或者计量单位为“万元” ,须乘以 10,按“千元”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四)注意事项

企业承包的工程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计算竣工产 值:

1.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单位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规定的 交工条件; 2.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签定合格。 四、房屋施工面积

(一)指标定义: 指报告期内施过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它包 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 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 上期停缓 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 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 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

二)填报依据: 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结算(或 决算)文本、竣工验收签定合格证书等资料。

(三)计算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具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 根据《单位工程进度统计台账》 ,将报告期所有台账资料 (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 上期停缓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 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 整理后,汇总台账中建筑面积数据即可 (见 附件二表四)。

第二步 如果台账中计量单位为 “平方米”,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如果是“万平方米”,须乘以 1000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报告期房屋施工面积 =报告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上期跨入本期

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上期停缓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 +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 +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四)审核关系

1.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本年新开工面积; 2.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实行投标承包面积; 3. 实行投标承包面积》本年新开工。 (五)注意事项

1 .施工面积以房屋建筑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统计,一栋房屋已 施工,即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施工面积;

2.多层房屋不论哪一层施工,都以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施工 面积; 3.施工面积一般泛指自年初累计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企业内 部也可根据自身要求增设不同报告期的施工面积指标;

4.一栋房屋如业主按分部工程发包,为避免重复计算,应由承 担主体结构施工的企业统计施工面积;

5.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

6.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 7.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五、房屋新开工面积

(一)指标定义: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各个房屋单位工程的建 筑面积之和。

(二)填报依据: 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开工报告等资料。

(三)计算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具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 根据《单位工程进度统计台账》 ,将所有开工日期为报告 期的台账资料整理后, 汇总台账中建筑面积数据即为报告期新开工面 积(见附件二表四)。

第二步 如果台账中计量单位为 “平方米”,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如果是“万平方米”,须乘以 1000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报告期新开工面积 =报告期新开工的各单位工程房屋工程建筑 面积之和。

(四)注意事项

1. 土建工程在单位工程正式开始施工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如 平整场地、放线、旧有建筑物的清理、 打试验桩等, 均不算正式开工。

2.新开工面积,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 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

3.单位工程开工时,按施工图计算建筑面积。如开工时图纸未 到齐,可按合同或协议书填报开工工程的建筑面积。

4.有桩基的单位工程,以正式打桩为开工日期,不包括深基打 桩,工程试验桩。

5.没有桩基的单位工程,以正式破土为开工日期,并进行新开 工面积统计。

六、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一)指标定义

1.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 施工机械设备经过使用、 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 即原值减去折旧后 的净额。计算

公式:

机械设备原值=报告期内机械设备实有台数的原值之和

报告期折旧额=报告期内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各种折旧率计算的折旧数额之和 年折旧额=(原值一残值+清理费)十使用年限

=原值X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十原值x

100%

机械设备净值=报告期内机械设备原值-机械设备折旧额

2.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台数: 指年末本企业 ( 或单位 ) 自有 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的台数。 但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 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台数。

3.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功率: 指年末本企业 ( 或单位 ) 自有 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 按设定能力或查定 能力计算。

(二) 填报依据: 依据企业的设备管理台帐及有关资料。 包括施 工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 如电动机等。 但 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 运输机械设备、 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 功率。

(三) 计算方法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等三项指标,一般 根据企业编制的《企业机械设备汇总表》计算,首先将不符合指标定 义的机械设备剔出, 然后分别汇总表中设备价值、 台数和总功率指标 栏的数值,注意计量单位换算,填写整数即可(见附件二表五) 。

(四) 审核关系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必须小于等于 c103 表中的生产经营 性固定资产( 21)

(五)注意事项 1.必须是建筑业企业在册的、全部的、自有的机械设备(包含 融资性租赁的设备);

2.建筑业企业作为固定资产已验收入帐的全部机械设备; 3.机械设备统计的各项指标均按企业所有权进行统计;

4.机械设备数量的统计范围:不论是自用、出租和借给外单位 的,也不论是在用、 在修、在途或在库的都应统计, 并且包括封存的、 不配套的,以及待报废的机械设备在内;

5.不包括从外单位租入或借来使用的机械设备。 6.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7.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可按 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 千瓦数。 七、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一) 指标定义: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 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 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 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 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二) 填报依据: 依据企业建筑生产活动统计台账、用工记录或 派工单等。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平均人数与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原则 一致,即自行完成施工产值计算到哪里,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平均 人数就计算到那里。

(三) 计算方法

月平均人数二报告期每天实有参与工程施工人数之和+报告期日 历天数

季平均人数二报告季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3 年平均人数二报告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四)注意事项

1 .如果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中,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经济 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 如: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 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 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包企业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内。

2.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以人员在哪里干活就在 哪里统计为原则,不是以支付工资(即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原则。

3.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生产率是按“产品法”计算,因此确 定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 即生产的 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须一致。

4.计算月平均人数应注意两点: (1)公休日和节假日的人数应 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 2)新成立企业(月中或月末成立) ,在计算 成立当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日历天数求得。

5.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一个时期指标。 八、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 (一)指标定义

1 .钢材: 包括重轨、轻轨、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钢、 带钢、线材、特厚钢板、中厚钢板、薄钢板、硅钢片、优质型材、无 缝钢管、焊接钢管和其他钢材等品种, 以吨为计量单位。 不包括钢锭、 钢材边角料,已经使用过的旧钢材、铸铁管,以及钢丝绳、铅丝等金 属制品。

2. 木材:包括原木、锯材和各种人造板,统一按原木数量计算,

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不经过纵锯就直接使用的原木,如桩木、电杆 和脚手杆等,可直接计入消耗量。经过纵锯或加工而成的材料、板材 和人造板,必须按规定的出材率和换算方法计算出原木数量后,

再计

如消耗量。计算木材消耗量,不包括小规格材和废旧材料。

3. 水泥:包括普通建筑水泥、装饰水泥和特种水泥(如快硬高强 水泥、膨胀水泥、耐酸耐火、防射线水泥等 ),以吨为计量单位。不 包括无熟料水泥和土水泥。

4 .平板玻璃:建筑用平板玻璃主要指无色的普通平板玻璃和吸 热玻璃(即在熔化玻璃液时加入不同的着色剂,可以生产茶、灰、蓝 等不同色泽的平板玻璃,俗称彩色玻璃)。

计量单位为重量箱和平方米。

每一重量箱”指厚度为2毫米,面

积10平方米的平板玻璃。其折算公式如下:

某种玻璃的重量箱数一某种厚玻璃消耗量平方米某种玻璃的厚度/2

10

“平方米”指不同厚度玻璃的实际表面面积。

5.铝材:指铝成品材。包括纯铝及铝合金加工的板材、带材、 箔材、管材、棒材、线材、型材、压模件、自由锻件等。不包括边角 料、裸铝线及电线厂自产自用的铝盘条。

(二)填报依据:依据企业材料消耗统计台帐、或企业建筑施工 活动中的用料记录。建筑业企业建筑材料消耗的核算与建筑业施工产 值的统计范围及口径必须保持一致,即采取谁消耗谁统计的原则。

(三)统计内容

1. 工程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 2. 自行制作预制品所使用的原材料; 3. 施工现场制造非标准设备使用的原材料;

4. 临时工棚、活动房屋、临时仓库、水管线路等各种暂设工程 所使用的原材料;

5. 对施工机械、运输设备、施工单位房屋、仓库维修所使用的 原材料。 (四)

计算方法

1. 有《主要材料及能源消耗统计台账》的企业,根据各台账中 钢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和铝材消耗量合计项的汇总数,分别按 标准计量单位填写整数(见附件二表六)。

2. 无材料消耗台帐的企业,可依据企业的原始记录汇总填报。 (五)

注意事项

1 .建筑业企业原材料消耗核算是从建筑材料进入第一道生产工 序,改变了原来的形态或性能,或者已经实际投入使用开始,即作材 料消耗统计。包括因施工错误、技术指导错误或甲方变更设计而造成 的返工、报废工程所耗用的材料,但不包括已领取但未投入使用的材 料。因此,企业在做材料消耗统计时,不能以领代耗、也不能以进代 耗。

2.主要材料的总价值必须小于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主要材料的总价值=(各种主要材料X当地的材料均价) 九、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一)指标定义: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

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 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 收取的各种索赔款。

(二)填报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 方余额填报。

(三)填报方法

1.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臵该科目,则以营业 收入发生额代替填列;

2.未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利润表” (损益表) 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本年累计数填报;

(四)审核关系: C104-1 表中建筑业总产值( 08)大于 0,则 C103表中工程结算收入(43) —般应大于0。

十、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一)指标定义: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二)填报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期末借 方余额填报。

(三)填报方法

1 .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臵该科目,则以营业 成本发生额代替填列;

2.未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 根据会计表中 “利润表”(损 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本年累计数填报

一、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一)指标定义: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二)填报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 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三)填报方法

1.执行《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臵该项以营业 税金及附加代替填列;

2.未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 (损益 表)中对应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列。

十二、利润总额

(一) 指标定义: 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是生产经 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 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 的亏盈总额。

(二)填报依据: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 期金额数填报。

(三)填报方法

1.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 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2.未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 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 额。

十三、应付职工薪酬

(一)指标定义: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 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 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 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 币性福利,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 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填报依据

2.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 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

3.未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建筑业企业, 应将职工工资、奖金、 津贴

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 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科目归并到应付职工薪酬 填报。

(三)注意事项: 企业一套表制度中,将原《建筑业企业财务状 况表》中本年应付工资总额、 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 劳动失业保险费、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归并到应付职工薪 酬科目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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