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行日期: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88)建标字第33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TJ301—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道工程)TJ302—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电气工程)TJ303—7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风工程)TJ304—7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中的有关电梯部分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批准的六项验评标准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管理,其每项的名称、编号及解释单位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四、《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五、《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六、《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以上六项验评标准的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五日
修订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辽宁省建筑工程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甘肃省、湖北省、杭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组成修订组,对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总说明部分进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征求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并与建筑工程、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各修订组进行了协调。修订后定名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本标准共有四章十六条和六个附录。在修订中,保留了原标准的质量检验评定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其质量划分为“合格”、“优良”的规定,增加了对单位工程的综合检验评定,拉开了“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的差距。并将原标准中的主要项目、一般项目、有允许偏差项目改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
本标准于1987年2月27日至3月5日在贵阳召开的全国审查会议上,经有关部委和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审查通过。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在施行过程中,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建设监理司
1988年10月2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第1.0.3条本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编制的。本标准应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配合使用。
第二章 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第2.0.1条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应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第2.0.2条建筑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项工程:一般应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分部工程应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等。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楼层(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它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段)划分,在评定各分部工程质量时,其分项工程均应参加评定。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建筑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表 表2.0.2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爆破,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挤密桩,振冲地基,旋喷地基, 1 地基与基础工程 打(压)桩,灌注桩,沉井和沉箱,地下连续墙,防水混凝土结构,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栓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等 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2 主体工程 栓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木屋架制作,木屋架安装,屋面木骨架等 3 4 地面与楼面工程 基层,整体楼、地面,板块楼、地面,木质板楼、地面等 门窗工程 木门窗制作,木门窗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等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砖墙勾缝,油漆,刷(喷)浆,玻璃,裱糊,饰面,罩面板及钢5 装饰工程 木骨架,细木制品,花饰安装等 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卷材防水,油膏嵌缝涂料屋面,细石混凝土屋面,平瓦屋面,6 屋面工程 薄钢板屋面,波瓦屋面,水落管等 注;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包括设计标高±0.00以下结构及防水分项工程;
1模板工程和预制构件、配件的制作分项工程不参加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但构件、配件质量必须符
合合格标准,并检查出厂合格证。
第2.0.3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分项工程:一般应按工种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电气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
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的专业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等。
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划分。在评定分部工程质量时,均应参加评定。
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2.0.3的规定。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表 表2.0.3
分部(或单位) 序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给水管道安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排水室内 管道安装,卫生器具安装,采暖管道安装,采暖散热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采暖1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程 附属设备安装,煤气管道安装,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锅炉附件安装等 给水管道安装,排水管道安装,供热管道安装,煤气管道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安装室外 等 架空线路和杆上电气设备安装,电缆线路,配管及管内穿线,瓷夹、瓷柱(珠)及瓷瓶配线,护套线配线,槽板配线,配线用钢索,硬母线安装,滑接线和移动式软电缆安装,电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力变压器安装,高压开关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低压电器安装,电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蓄电池安装,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等 金属风管制作,硬聚氯乙烯风管制作,部件制作,风管及部件安装,空气处理室制作及安3 通风与空调工程 装,消声器制作及安装,除尘器制作及安装,通风机安装,制冷管道安装,防腐与油漆,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风管及设备保温,制冷管道保温等 4 电梯安装工程 曳引装置组装,导轨组装、轿箱、层门组装,电气装置安装,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等 第2.0.4条单位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二、新(扩)建的居住小区和厂区室外的给水、排水、供热、煤气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室外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道路、围墙等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第三章 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第3.0.1条本标准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3.0.2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23
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
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二、优良 12
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
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其以上。
3
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
范围内。
第3.0.3条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二、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注: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如;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为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安装分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项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为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为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为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等。
第3.0.4条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23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
二、优良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优良,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和装饰分部
工程;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其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如锅炉房的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变、配电室的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空调机房和净化车间的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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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其以上。
注:室外的单位工程不进行观感质量评定。
第3.0.5条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一、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二、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应评为合格;
三、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第四章 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
第4.0.1条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一的统一格式。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第4.0.2条分部工程质量应由相当于施工队一级的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应由企业技术和质量部门组织核定。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二的统一格式。
第4.0.3条单位工程质量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企业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评定,并应将有关评定资料提交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或主管部门核定。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三的统一格式。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四的统一格式。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五的统一格式。
第4.0.4条单位工程当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按本标准和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检验评定所承建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应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 附录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工程名称:部位
项目 保 证 项 目 1 2 3 质量情况 质量情况 项目 基 本 1 项 目 2 3 1 2 3 4 5 6 7 8 9 10 等级 允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mm)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许 偏 差 2 项 目 3 4 1 (mm) 1 2 3 4 5 6 7 8 9 10 检 查 结 果 保证项目 基本项目 检查项,其中优良项,优良率% 允许偏差项目 实测点,其中合格项,合格率% 评 工程负责人: 定 工长: 等 班组长: 级 核 定 等 级 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附录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项数 其中优良项数 备注 1 2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3 4 5 6 7 . . . . 合计 优良率% 评 定 等 级 技术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核 定 核定人: 等 级 年 月 日
附录三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工程名称:
序 附录三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份数 核查情况 1 建 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2 3 4 筑 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水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工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程 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构件合格证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土壤试验、打(试)桩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 建 筑 工 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 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系统清洗记录 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16 程 17 18 锅炉烘、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 安 装 工 程 锅炉烘、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 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9 建 筑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电 气 续表
序 项目名称 份数 核查情况 20 调 工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21 程 通 风 22 与 空 空调调试报告 空调调试报告 23 工 程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4 电 梯 25 安 装 空、满、超载运行记录 调整、试验报告 企业技术部门 核查结果 或监督部门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注:1本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检查项目;
2合格证、试(检)验单或记录单内容应齐全、准确、真实;抄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附录四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
评 定 等 级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标准分 备 注 一级 100% 二级 90% 三级 80% 四级 70% 五级 0 1 2 3 4 5 6 7 8 程 9 10 11 建 室外墙面 10 2 3 2 1 2 2 3 3 1 室外大角 外墙面横竖线角 散水、台阶、明沟 筑 工 屋面防水层 滴水槽(线) 变形缝、水落管 变形缝、水落管 屋面细部 屋面保护层 室内顶棚 4(5)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室内墙面 10 10 2 2 2 地面与楼面 楼梯踏步 厕浴、阳台泛水 抽气、垃圾道 细木、护栏 2(4) 门安装 4 4 2 窗安装玻璃 玻璃 油漆 4(6) 管道坡度、接口、 22 室 内 卫生器具、支架、 23 给 阀门、配件 排 24 水 检查口、扫除口、地2 漏 3 3 支架、管件 25 室 内 管道坡度、接口、 3 支架、弯管 2 2 2 26 27 28 采 暖 散热器及支架 伸缩器、膨胀水箱 室 管道坡度、接口、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内 煤 29 气 支架 煤气管与其他管 1 距离 1 2 2 2 2 2 2 2 1 2 2 1 3 1 1 30 31 32 33 气 34 35 36 通 37 风 38 39 40 41 42 43 44 梯 电 安 装 煤气表、阀门 室 内 电 线路敷设 配电箱(盘、板) 照明器具 开关、插座 防雷、动力 风管、支架 风口、风阀、罩 风机 空 高 风管、支架 风口、风阀 空调 空气处理室、机组 运行、平层、开关门 层门、信号系统 机房 合 计 应得 分 实得 分,得分率%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注:1表中某项目含有若干分项时,其标准分值可根据比重大小先行分配,然后分别评定等级;2检查数量:室外和屋面全数检查(分为若干个检查点);室内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应包括附属房间及厅道等;
3评定等级标准:抽查或全数检查的点(房间)均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规定的,评为四级;其中,有20%~49%的点(房间)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三级;有50%~79%的点(房间)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二级;有80%及其以上的点(房间)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一级。有不符合标准合格规定的点(房间)者,评为五级,并应处理;
4表中带括号的标准分,表示工作量大时的标准分。
5表中电梯的标准,是按一台列的分,当为两台时,总分为10分;三台及三台以上时总分为15分;
6由于观感评分受评定人的技术水平、经验等的主观影响,所以评定时应由三人以上共同评定。
附录五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
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竣工日期:年月日
项次 项 目 评 定 情 况 核 定 情 况 共分部,其中优良分部,优良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 率% 主体分部质量等级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装饰分部质量等级 安装主要分部质量等级 共核查项,其中符合要求项,2 质量保证资料评定 经鉴定符合要求项 应得 分 3 观感质量评定 实得 分 得分率% 工程质量监督 企业评定等级: 或主管部门 企业经理 4 企业技术负责人公章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核定 附录六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页脚内容 教学单元11 认识建筑生活给排水系统 附加说明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建筑工程标准研究中心
参加单位:辽宁省建筑工程局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湖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杭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袁家斌、穆宗石、许咸升、黎自强、林 页脚内容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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