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固定资产不同阶段的折旧及所得税的计算

2022-07-13 来源:易榕旅网
固定资产不同阶段的折旧及所得税的计算

肖养群

【摘 要】固定资产折旧及所得税的计算,在项目的不同阶段计算稍有不同,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竣工决算及运营中的计算问题进行分析,便于相关人员对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期刊名称】《西部财会》 【年(卷),期】2013(000)006 【总页数】2页(P18-19)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 【作 者】肖养群

【作者单位】陕西省户县水务局,陕西西安710300 【正文语种】中 文

在工程实践及会计实务中,经常涉及到所得税计算问题,项目建设阶段一般可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几个阶段,其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称为前期阶段。工程人员重视的是前期阶段的固定资产及所得税计算,财务人员则更关心的是项目建成运营期间所得税计算。本文结合所得税法及项目的建设阶段,谈谈在不同时期所得税计算问题,便于相关人员对其规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前期阶段,重点是可行性研究阶段

在可研阶段财务分析分为经营性项目的财务分析和非经营性项目财务分析。非经营性项目财务分析的目的是为了考查项目的财务状况,了解其盈利还是亏损,以便采取措施使其能维持运营,发挥功能。经营性项目财务分析分为融资前分析和融资后分析,筹资前分析不考虑利息的影响,计算的所得税结果称为调整所得税;筹资后分析要考虑利息的影响,计算所得税结果称为所得税。 (一)融资前分析

由于该阶段不涉及利息支出,所以在计算时不考虑利息的抵税作用,可研中将融资前分析的所得税称为调整所得税。

调整所得税的值为息税前利润乘以所得税税率。

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折旧及摊俏-营业税金及附加

上式中折旧及摊销问题,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它及摊销,及其它资产等一些概念。

(二)融资后分析

融资后分析由于涉及利息支出,应考虑利息的影响。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共同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等规定,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即固定资产原值应在上述计算的基础上计入建设期利息。按上述方法计算折旧摊销等。最后计算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折旧及摊销-营业税金及附加-利息 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融资后分析由于涉及利息支出,应考虑利息对所得税的影响。 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率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折旧及摊销-营业税金及附加-利息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共同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等规定,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形成固定资产费用+预备费-固定资产进行项税+建设期资本化利息 固定资产原值确定之后,折旧摊销与上述融资前计算方法相同。

工程竣工后,应按决算编制规程进行工程决算,将各项费用摊入固定资产。 二、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运营期的所得税计算

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即进入运营期,影响其所得税的计算因素较多,文中仅对一般情况及部分特殊情况进行说明。 (一)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前年度亏损-各项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二)折扣内容

上述两式中各项应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企业转让资产的净值等。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三)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

运营期间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固定资产的大修及改建等的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以上情况将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三、所得税适用税率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3000万元;(2)其它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参考文献

[1]佘健明.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国计划出版社. [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3]中级会计资格财务管理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