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20160217

2021-08-02 来源:易榕旅网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表

(20年度)

生产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食品类别:

生产地址: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1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

企业名称(盖公章):自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项目 序号 1、企业资质情况 1.1 1.2 2.1 2.2 2.3 2、生产环境条件 2.4 2.5 2.6 2.7 3.1 3、进货查验 3.2 3.3 3.4 检查内容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实际生产场所、生产产品范围与生产许可证载明内容一致; 在生产许可有效期内,生产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变更或报告。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 原料处理和加工、包装、贮存等生产车间和场所卫生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施,能正常使用。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正常运行。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定期检查捕鼠器、粘鼠板、灭蝇灯、室外诱饵投放点、纱窗等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记录,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使用的新食品原料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2

自查结果 核查意见 不符合项说明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检查项目 序号 4、生产过程控制 5、检验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一致,记录和凭证保3.5 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4.1 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4.2 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未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4.3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4.4 未使用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药品生产食品。 4.5 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提供的工艺规程一致。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无微生4.6 物控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检查“车间洁净度控制”)。 生产现场未发现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未发现原料、半成品、4.7 成品交叉污染。 4.8 有温、湿度等生产环境监测要求的,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 4.9 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4.10 记录和处置。 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生产车间内未发现与生产无关的个4.11 人、或其他与生产不相关物品,员工洗手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企业自检的,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5.1 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并定期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 3

自查结果 核查意见 不符合项说明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5.2 委托检验的,应当有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的合同。 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产品标准文本,按照标准规定的检验5.3 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出厂检验项目应齐全 建立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检验记录真实、5.4 完整、清晰。 5.5 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5.6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检验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5.7 内。 6.1 原辅料的贮存有专人管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原辅料与食品添加剂分隔放置,食品添加剂贮存做到专人专6.2 柜(专库)。 6.3 不合格品在划定区域存放,并悬挂张贴标识。 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仓储、运输及交付控制制6.4 度和记录。 6、贮存、6.5 仓库温湿度应符合要求,仓库应设有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施,定期校准。 运输和销售 6.6 6.7 6.8 6.9 外设仓库与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情况一致; 有销售台账,台账记录真实、完整、清晰; 自查结果 核查意见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不符合项说明 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联系方式等内容。 企业配送车辆报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有明显标识,□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4

检查项目 序号 7.1 7、不合格7.2 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7.3 7.4 8.1 8.2 8、从业人员管理 8.3 8.4 8.5 9.1 9.2 9.3 9、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检查内容 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不合格品的批次、数量应与记录一致;未发现使用不合格品重新加工食品情况。 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有召回计划、公告等相应记录; 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 有明确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 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规定。 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有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自查结果 核查意见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不符合项说明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10.1 原料和生产工艺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10、食品10.2 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发生变化的,按规定报告。 添加剂生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载明“食品添加剂”,并标明贮存条件、产者管理 10.3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 11、食品11.1 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标签标识 12、其他 12.1 对消费者投诉应该登记并妥善 5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自查结果 核查意见 不符合项说明 自查情况 项不符合;“不符合”项目整改到位时间:年月日 整改措施(可另符整改报告): 自查人员:单位负责人签字: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核查情况结论: 核查情况 依法处置和记分情况: 核查人员签字: 核查时间: 年 月 日

注:1、本检查表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生产情况自查和监管人员核查评价。 2、每月中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生产情况进行自查,针对“不符合”项目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7个工作日;每月下旬或下月上旬,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情况进行核查,针对“不符合”项目,依法进行处置,同时依据《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管理。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