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领域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工作方案》,深入查找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形成自觉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订本制度。
1、事故案例收集分析制度,形成主动收集事故信息,加强分析研究,借鉴同行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事故隐患和类似事故风险的工作机制。
(1)企业根据生产实际和企业特点,有针对性的主动收集同行业企业事故信息、事故通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事故事件快报制度和案例信息库,实现基层单位、基层员工及时上报、及时查寻、及时共享事故事件资源。
(2)在案例收集基础上,认真学习研究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对照本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从生产工艺、管理机制、制度建设、制度执行、设备设施管理等多方面提出改进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在本企业发生。特别要重视同行业企业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切实提高自身防范同类事故的能力。要坚决防止用生命和鲜血去验证别人的教训。
2. 建立健全警示教育会议制度,形成自觉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机制。
(1)企业要定期召开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和职工等不同管理层参加的事故案例分析会,查找本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所有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2)企业要建好事故台账,加强安全事件管理。应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进行分级管理,制定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安全事故事件报告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和基层单位报告安全事件,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由单一事后处罚,转向事前奖励与事后处罚相结合;强化事故事前控制,关口前移,积极消除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宣传制度,形成日常家庭温馨提示,关键时段、重要天气警示
提醒的工作机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安全意识,转变安全发展理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积极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积极引导职工父母、家属、孩子进行班前温馨提示,遵章守纪,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广泛深入开展“我安全、我健康、我幸福”活动。
(2)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行动,在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领域培育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优秀安全班组,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发展。 2、收集案例要求
2.1收集案例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收集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
2.2、收集事故案例的范围: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医药企业事故,火灾死亡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案例,其他特别典型的事故案例。
2.3每个部门每季度至少提供两起典型案例,由部门确立案例分析报告人,案例分析报告人应是直接参与会议人员。
2.4案例材料格式:基本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格式。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经过; 3)、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4)、事故性质;
5)、事故处理结果(略); 6)、整改意见或事故教训。 3、召开会议要求
3.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事故案例分析会议及警示教育会议; 3.2会议由分管安全负责人主持;
3.3参会人员: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和职工等不同管理层 3.4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全部出席会议,要踊跃发表见解; 3.5案例分析要有分析重点,分析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a、案件管辖权; b、违法事实; c、定性;
d、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e、处罚内容; f、程序。
3.6 会议记录由安全科负责,2日内整理出会议记录 4、其他要求:
4.1、各部门要认真对待事故案例收集工作,把通过解剖事故案例、教育职工群众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敷衍了事,不搞形式主义,落实专人负责,把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事故教训客观记录下来,以警示后人。
4.2对照分析的事故教训,从生产工艺、管理机制、制度建设、制度执行、设备设施管理等多方面提出改进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在本企业发生。
4.3建好事故台账,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进行分级管理,制定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
4.4建立安全事故事件报告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和基层单位报告安全事件,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由单一事后处罚,转向事前奖励与事后处罚相结合;强化事故事前控制,关口前移,积极消除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5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积极引导职工父母、家属、孩子进行班前温馨提示,遵章守纪,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发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与绩效测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活动运行的有序开展,做好过程控制,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持续、有效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系统内生产、经营、运输、等的管理控制和作业活动过程控制。 3、编制依据
3.1、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3.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 3.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4、运行程序 4.1运行总的原则
安全标准化运行总体按照“计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模式实施,对已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作业活动规定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对已制定的作业控制文件进行适当调整、修订,使已制定的管理规定和作业控制文件保持与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相符合。 4.2运行方式
4.2.1、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运行模式
(1)管理规范是指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已建立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已发布的规范文件,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文件等。 (2)管理制度标准化运行模式。
不定期收集国家安监管理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以行业部门形式公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效安全生产法律依据。
根据收集的法定安全生产依据,对已建立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新要求进行更新、完善,对修订后的新规定重新进行发布,使企业安全管理要求与国家现行安全管理规定相符合,以达到保持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作业活动的标准化运行模式
已建立的各项作业活动一般按照“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模式进行运作,在进行动态管理过程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改进。
每项作业活动完成后均应对作业活动质量进行回顾式检查,查找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规定和与作业活动安全要求相违背的行为或事实,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得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根据得出原因制定相对应改进措施,按照隐患整改相关规定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按规定进行验收。
对已整改、验收完成的相关内容,如涉及制度完善的,需要按照管理制度标准化改进要求对相关管理文件进行完善、更新(含作业活动审批相关文书的更新);对作业控制过程环节上有缺失的,应在作业活动记录是进行补充、完善。
类似作业活动再次作业时应按照更新后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活动记录执行,使每项作业活动在再次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条件逐步得到保持或提升。 5、绩效测评
5.1测评方式:抽样调查、访谈,查阅记录、图纸档案,现场检查、检测检验,考试与考核,系统评审与回顾等。
5.2测评频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测评,如出现重大事故或公司有变更情况,则增加测评次数。 5.3测评内容
(1)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符合性、适用性; (2)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是否反映企业风险特点和真实情况;
(3)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是否体现国家相关最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4)评价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是否反映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绩效的完成情况。
5.4改进与提高:根据监督测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系统,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水平和安全绩效。
安全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1、目的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现制定此制度:
2、隐患整改期限
这要根据隐患整改的困难情况和客观条件来确定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投入人力 较少0天 较多1天 大量3天 物品采购 不需0天 易采购1天 不宜采购3天 其他 和现场管理负责人商议整改时限,上报领导 3、隐患整改分类与认定 3.1、重复隐患
凡在三个月周期内被上级管理部门或安全科检查出现的同类问题或被安委会认定的隐患,为重复隐患。 3.2、未及时整改隐患
未按照隐患整改期限要求而延期未整改的隐患,或未按照各级领导安排的整改期限而延期未整改的隐患,为未及时整改隐患。 3.3、未检查出的隐患
凡在三个月周期内未被上级管理部门或安全科检查出现的同类问题或被安委会认定的隐患,为未检查出的隐患。 3.4、隐患的认定
每次检查结束后,安全科立即将检查结果上报安委会,由安委会对各类隐患进行认定。
4、隐患整改责任追究 4.1重复隐患
4.1.1、检查中出现重复严重隐患,第一次对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停班学习五天的处罚;第二次出现,部门、车间负责人自动辞职。
4.1.2、当月检查中重复出现一般隐患,对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每条200元的处罚。 4.1.3、当月检查中重复出现的轻微隐患,每条对部门、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每三条对安全科、技术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罚款200元。 4.2未及时整改隐患
4.2.1、检查中出现未及时整改的严重隐患,第一次对部门、车间负责人罚款1000元;第二次出现,部门、车间停班学习五天。
4.2.2、当月检查中出现未及时整改的一般隐患,对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每条200元的处罚。
4.2.3、当月检查中出现未及时整改的轻微隐患,每条对部门、车间负责人罚款50元。每三条对安全科、技术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罚款50元。 4.3未检查出的隐患
4.3.1、对未检查出的严重隐患,第一次对安全科罚款1000元,部门、车间负责人罚款1000元;第二次出现,安全科长、部门、车间负责人停班学习五天。
4.3.2、对未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对安全科长进行每条100元的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100元的处罚。
4.3.3、对未检查出的轻微隐患,每条对安全科长罚款50元,部门、车间负责人罚款50元。
5、隐患整改分析例会
5.1车间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整改分析例会,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隐患整改分析例会。
5.2通过分析隐患形成原因,查找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应对采取措施,避免同类或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3进行安全生产形势、风险评估和危险分析,及早发现事故征兆和重大问题,并立
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6、隐患整改上报
每次检查结束后,安全科必须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安委会。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安全科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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