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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度标准及照明质量

2023-05-28 来源:易榕旅网
照度标准及照明质量

相关搜索: 可见度, 满意度 一、衡量照度的指标:

衡量照度的标准,除取决于能否年看清物体以外,还有看清物体的容易程度和主观感觉是否舒适等。因此,照度首先满足“可见度”,其次才是“满意度”。照度水平要综合考虑视觉功效、舒适感、经济性和节能等因素。不同的社会条件、不同地区的照度水平可能存

在较大的差别。 1、可见度:

当物体细节尺寸确定以后,可见度取决于照度以及视作业的亮度对比。人眼的可见度随照度增加提高很快。当照度超过500lx时,再提高可见度就必须成倍地增加照度。这使费用

大大提高,因而是否必要需进行经济分析。

2、满意度:

满意度由两方面决定:一是实际条件下看的容易程度;二是视觉环境舒适满意的程度。前者为生理指标;后者为心理指标。人们心理上的满意度要受个人爱好、文化水平、鉴赏能

力以及过去的经验等因素所支配,并与照明环境的室内色彩及陈设等有关。

二、照度标准分级:

照度级差是主观上能反映出的最小的差别,并且与CIE推荐值一致。《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对照度标准级如下:(单位为lx):0.5、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2000、3000。在相邻两级照度中,后者是前者的

1.5倍为最佳分级。 三、照明质量:

照明质量包括光环境的亮度分布、照度均匀度、光色和显色性、眩光限制水平、光的方向

性和物体立体感等。 1、亮度分布: a)、工作区亮度分布:

作业亮度和环境亮度不宜过于悬殊,以免使视觉容易疲劳。从视觉舒适的角度要求,环境亮度最好低于作业面亮度。只有工作性质要求人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周围时,才可采用环

境亮度较高的照明。环境亮度最好不低于作业亮度的1/3。

b)、人脸亮度和室内环境亮度:

就人脸亮度而言,英国规定,人员逗留时间较长的房间和一切工作房间室内照度为200lx。

这一数据可作为我国一些公共建筑的参考值。

c)、灯具亮度:

常用亮度限制曲线法评价灯具亮度,按对眩光限制决定灯具亮度,即按眩光限制等级和使用照度确定灯具亮度。在视觉作业很精细时,对眩光限制严格,要求灯具亮度低。而一般

视觉作业对眩光限制要求较低时,允许灯具亮度较高。 当使用照度较高时要求灯具亮度低,使用照度低时允许灯具亮度高。

2、照度均匀度: a)、空间均匀度:

CIE规定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小于0.8,我国标准规定不得小于0.7。在灯具布置小于最大允许距高比的情况下,也应该满足上述要求。布灯距高比比灯具最大允许距高比小得

越多,说明光线相互交叉照射越充分,相对均匀度也会有所提高。

注:(距高比:) b)、时间均匀度:

任何照明装置的照度不会始终不变。灯泡发光效率降低、灯具污染老化、房间内表面积灰等都会使照度降低。在我国,取最终维护照度为推荐照度,即取更换光源、清洗灯具之前的平均照度为推荐照度,以便在整个使用周期内得到高于照度标准的照度。在任何情况下,

新照明装置和清洁室内的初始照度都不能作为照度推荐值使用。

3、光色和显色性及其应用:

光的颜色和显色性在照明工程中十分重要,尤其在光色和显色性要求较高的场所。光的颜色特性主要表现在光的色表和显色能力两个方面。光辐射由许多光谱辐射组成。光谱成分越全,光的色表和显色性能越完善。但两种光谱成分不同的光可以有相同的色表,而显色

性却可能差别很大。因此,不能根据光的颜色确定其显色性。

a)、光源的色表:

a-1、用CIE1931色度图表示光源的颜色:

任何一种颜色都能用两个色坐标在色度图上表示出来。其根据是,任何一种光的颜色都能用红、绿、蓝三原色光合成出来。三原色光也叫“标准色度观察者光谱三刺激值”,用符号X(λ)、Y(λ)、Z(λ)表示。它们是三条相对灵敏度曲线,代表各种波长纯光谱色所需要的红、绿、蓝三原色量。从三刺激值可以进一步求出任何一种光源色的颜色三刺激值,用X、

Y、Z表示。这些量与三个灵敏度曲线及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有关。

在色度图中x、y、z用相对值表示,显然有

x+y+z=1

a-2、用色温表示光源的色表:

当热辐射光源(如白炽灯、卤钨灯)的光谱与加热到温度为Tc的黑体发出的光谱相似时,温度Tc就称为该光源的色温。非完全辐射体光源色度图不在黑体轨迹线上,而在轨迹附近,其色温可以用“相关色温”表示。相关色温的概念仅对光谱能量分布和完全辐射体近似的

光源才有意义。 色温与光的颜色关系如下:

a-3、光源色表的属性及色表的应用:

光源的色温不同,给人的感觉也不同。低色温有暖的感觉,高色温有冷的感觉。CIE把灯的色表分为三类,见下表。其中第一组暖色调适用于居住类场所,如住宅、旅馆、饭店,以及特殊作业或寒冷气候条件;第2组工作场所应用最广泛;第3组冷色调适用于高照度场

所、特殊作业或温暖气候条件。

灯的色表分组

1941年德国克吕道夫定量提出光色舒适区的范围,后人研究进一步证实了他的结论。 克吕道夫的第一个准则是,为了显示所视对象的正常颜色,应当根据照度选用不同颜色的光源。低照度时采用暖色;高照度时采用冷色。例如,低照度下用粉红、浅橙或淡黄色等暖色调的不,人的肤色显得“温和”自然,而用冷色调会使人的肤色苍白可怕。在高照度下采用近似日光的冷色,使人的皮肤颜色显得更自然和真实。克吕道夫的第二个准则是,

只有在适当的高照下,颜色才能真实反映出来,低照度不可能显出颜色的本性。 低照度时低色温的光使人感到愉快、舒适,高照度时则有刺激感;高色温的光在低照度时感觉阴沉、昏暗、寒冷,在高照度时感觉舒适、愉快。因此在低照度时采用暖色光,接近黄昏情调,在室内创造亲切轻松气氛;在高照度时宜采用冷色光,给人以紧张、活泼气氛。 在光源中,显色性差的光的颜色也不好,如荧光高压汞灯Ra为30~40,缺乏红光成分;钠灯Ra为23~25,光中仅突出黄色成分。在室内使用前者使人肤色苍白;使用后者使人呈黄

疸色。这两种灯都不宜单独用于室内照明。

b)、光源的显色性: 4、眩光限制: a)、眩光种类及影响:

眩光是由于视野内亮度对比过强或亮度过高形成的。眩光会使人产生不舒适感或使可见度降低。有不舒适感称为不舒适眩光;降低可见度的称为失能眩光。此外,还有两者兼而有

之的视觉状态。

眩光还有直接眩光与反射眩光之别。直接眩光是由灯具、灯泡、窗子等高亮度光源直接引起的;反射眩光是由高反射系数的表面(如镜面、光泽金属表面或其他表面)反射亮度造成的。朝着眼睛方向的规则反射产生的眩光叫做反射眩光。这些光反射到眼睛时掩蔽了作

业体,减弱了作业体与周围物体的对比,产生视觉困难称为光幕反射。

照明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明视照明,以功能为主,要求限制眩光;另一类为气氛照明,主要为了形成较好的环境照明,满足某些特殊要求。因此,常常利用金属、玻璃、光泽物体

的小面积眩光产生某种魅力。这种场合对眩光没有限制。

决定眩光强弱有四个因素:1.光源亮度越高、面积越大,眩光越严重;2.周围环境背景越暗,眩光越严重;3.光源越靠近眼睛,眩光越严重;4.光源位置越靠近视线,眩光越严重。

b)、眩光限制的分级: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推荐按五级分类;《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分为三级。

c)、亮度控制方法:

眩光主要是由灯本身的亮度产生的,因此要采取措施限制灯在人眼方向上的亮度。方法是把灯藏在灯具内或把它们同建筑物构件结合在一起。亮度控制有遮挡、偏转方向、使用半

透明材料和间接照明等方法。

遮挡灯光可用灯具反射器、遮光格栅、遮光环、挡光板等。遮挡的光越多照明效率越低。

因此,设计往往在降低亮度与提高效率上做出选择。

通过一个光学装置可以使光改变方向,例如用透镜、棱镜、镜面等。

应用半透明材料的完全漫透射性可降低光源的亮度。亮度是其内部光量和它表面投影面积的函数,面积越大表面亮度越低。半透明材料能降低亮度,但光源发出的光通量却降低不多,而且适用于需要提供垂直照度的场所,例如采用磨砂玻璃罩、乳白玻璃灯罩等。还可与其他方法相结合控制亮度,如用半透明挡光板和遮光格栅等。控制间接照明亮度是用两种原理结合而成的。一是应用遮挡的方法把灯隐藏起来;二是应用偏转方向的办法把灯光射向二次发光构件(顶棚或檐壁)。二次发光体的面积越大、亮度越均匀,表面亮度越低,

效果越好。有时也可将间接照明、遮挡、偏转几种方法结合使用,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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