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实验室的管理,加快实验室的建设,建立此制度。
一、实验室必须建立工作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收集整理、撰写实验室工作档案,并按年度、内容分别整理归档。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颁布的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
2.学院有关实验室建设、管理和改革等文件;
3.实验室审批(含实验室建立、合并、调整、撤销等)文件;
4.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5.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6.本实验室的历史及概况;
7.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8.沿用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9.实验室实验研究活动记录;
10.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记录;
11.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培训进修记录;
12.实验室仪器设备明细账;
13.实验室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记录;
14.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15.大型精密仪器技术档案及使用记录;
16.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17.实验室废气、废液、废渣处理记录;
18.改进、开发、自制仪器设备情况;
19.本实验室人员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20.利用实验室开展科研情况和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