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学院党委书记主要职责是:
1、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以党务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2、负责本单位的维护稳定和保密工作,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良好的校园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贯彻落实保密措施,保证党和国家秘密不泄露、不丢失。
3、负责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制定学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负责本单位的相应干部工作,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6、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负责对党的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领导本单位工会、团委、学工办、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抓好党对本单位统战对象及知识分子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学院院长主要职责是:
1、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学院院长负责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书记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良好的校园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4、负责制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检查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负责抓好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5、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制定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按学科发展方向,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与国内外的联系、交流与科技合作。
6、负责抓好本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按德才兼备标准选拔、引进教学人才和业务骨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技术水平。
7、对本单位经费使用负总责。负责预算内、外的经费进行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做到勤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
8、负责制定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岗位职责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主要职责是:
1、根据校党委及本单位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及工作安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负责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学院党委及有关单位汇报、沟通。
4、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5、负责工会分会工作,负责指导团委、学工办、学生会开展工作。
6、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7、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做好和配合做好招生、毕业生就业
和学生资助工作。
8、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9、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10、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学院教学副院长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开新课(实验)和新开课(实验)的教师试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个环节教学的落实。
4、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文件的建立和管理。
5、推动师资建设,负责组织教学人员的培养和业务考核,参与学院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提出具体意见。
6、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类教材编写与订购计划。
7、负责组织制定教学实验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完善,负责主持审查实验教学效果。
8、负责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推动学风、教风、校风“三风”建设,确保教学质量。
9、负责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辅导工作。负责组织教学例会,推动教学交流。
10、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学院科研副院长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
2、负责组织申报制定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科研计划和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对在研项目的指导、督促与检查,掌握各个项目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及时与学校科研部门沟通及汇报。
4、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成果鉴定工作。
5、负责协调落实本单位有关科研人员、设备使用、经费分配等方面事宜。
6、负责本单位对外科技服务和协作工作,负责开拓服务范围、洽谈合同等其他具体管
理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8、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