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消防设施操作规程1二、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6三、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9四、设备安装操作规程10五、操作注意事项11一、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本公司配置的消防固定设施是发现和扑灭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必须在消防控制室控制下实施有效地操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控制功能及操作要求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1、目的(1)确保消防设施操作的迅速、及时、准确性。
(2)确保有事故时能好用,正常工作防止出现误操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备及消防控制室的操作。
3、职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消防设备日常的监控与实际操作。
4、自动控制工作说明及各受控设备工作任务:
感烟探测器探测到或手动报警信号传输到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将手动装置切换到自动状态,消防主机读取信号后可自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模块程序,启动起消火栓泵、同时连锁启动起排烟风机(排烟风机管道温度超过280℃防火阀落下,风机停止)和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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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淋系统喷水灭火。在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栓泵、排烟风机均能手动操作响应的按钮实现启动或关闭。
(1)消防报警系统。
1)当火警发生时,感烟探测器探测或者由人工手动报警传输信号给消防控制主机。
2)值班人员发现报警显示屏上显示火警部位及报警声响,立即利用消防电话或其他一切通讯设施进行确认。
(重要)3)经过确认如果是误报警,按消防主机控制柜上“复位”按钮进行消除,并做好误报警记录。
4)如果火灾确认,当即启动起消防设施自动控制装置,并拉响消防警铃通知整个区域的人员加以注意,及时进行扑灭初期火灾、或进行疏散逃生。
5)值班人员应按照消防预案的响应程序向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打电话汇报相关情况。
6)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密切监控火情,一旦失控通过打“119”请求救援。
7)保存打印记录,以便火灾责任调查及存档。
(2)消防泵及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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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情况下确保消防泵出入口阀门常开,相关管道上的阀门常开,各室内消防栓的根部截止阀处于常开位置,严禁关闭。(维修管道时除外)2)、日常生产时,消防控制中心控制消防泵盘处于“手动”状态,(防止出现误操作而损坏电气设备),而消防泵房隔膜气压罐(稳压罐)与消防泵通过压力控制器处于联动状态(消防泵房稳压罐管道上设置压力控制器连至消防泵控制盘,设置压力上下限即超过高限就停泵,低于下限就启动起消防泵进行补水,一直保持消防水管道压力)。
3)火灾发生时,现场责任人将消防栓箱的玻璃打碎按下报警按钮,消防控制中心就会接到报警。
4)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按照第1项规程执行。
(3)喷淋系统1)喷淋头自动洒水。
(环境温度达到68摄氏度以上时)2)喷淋分区继电器工作。
3)水流指示报警。
4)喷淋泵自动启动。
手动喷淋泵可通过监控中心的联动控制按钮启动。(平时不进行此操,保证消防喷淋管网压力不至于过大)(4)消防排烟1)当火灾确认后并感烟探测器感应到烟感后,消防控制主机发出信号给排烟风机的控制柜进行联动,启动起风机,排烟系统运行。
2)日常工作状态车间出现非火灾性烟雾,需进行排出时,直接手按控制柜上的“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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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按钮即可。
(5)防火卷帘门系统发生火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及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关强迫降落。
(6)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在启动消防设施自动控制系统的同时,需切断火灾现场的非消防电源即动力电源和普通照明电,保留应急电源。
5、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6、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7、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8、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操作规程指导使用人正确使用灭火器,确保灭火器保持持续正常使用能力。
使用方法1.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1)手提灭火器,拔出保险销,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风有效距离2—3米处。(2)手提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CO2气体即喷出。同时适当摆动喷嘴,使气体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3)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点射着火点,直至火焰点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防止复燃。(4)火灭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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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防水带、水枪。(1)拉开防火拴门,取出水带,水枪(2)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禁止使用。(3)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注意避免扭折。(4)将水带与消防栓连接,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并按顺时针方向拧紧。(5)连接完毕后,至少有2名操作者紧握水枪,对准水源(严禁对人,避免高压伤人),另外一名操作者缓慢打开消火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源根部喷射进行灭火,直到将火完全扑灭。
3.注意问题(1)用灭火器灭火时,避免冲击液面,以防火种飞溅。
(2)灭火器一经开启使用,不能保存重用,须到消防器材店重新灌气后才能保存使用。
(3)消防水带灭火后,须打开晒干水份,并经检查确认没有破损,才能折叠到消防栓内。
日常管理1.安全主管每天对辖区消防栓,灭火器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每月应全面巡视检查一遍,检查情况分别记录在消防栓、灭火器上的消防器材检查记录。
2.巡视检查的内容(1)消防栓检查拴门是否良好,封条是否完整,拴内部件是否齐全,固定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拴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2)灭火器检查数量、压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喷管有无破损,检查外观有无明显锈蚀二、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值班电工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包括一、二次)及配电室线路和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与规定程序,并具有在异常及事故情况下采取措施及紧急处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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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值班电工严禁脱岗、睡岗。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制度。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并使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即: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35-35及以下0.90-110及以下1.505、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注意不许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倒闸操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倒闸作业应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操作人员与带电物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见上表),同时穿长袖衣,长裤。
(3)用绝缘杆拉、合隔离开关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开关或隔离开关时,应戴防护眼镜,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设备时,还应穿绝缘靴。
(4)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所使用的绝缘杆应有防雨罩。雷雨时应停止室外的正常倒闸操作。
(5)带电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或绝缘杆,戴防护眼镜、绝缘手套,并应站在绝缘垫(台)上。
(6)各种不同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顺序1)单线出线操作:停电时,先断油开关,后断线路侧刀闸,最后断母线侧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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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带联络线的操作:停送电时(同一系列),要先用油开关并列,后用油开关解列,切不可用隔离开关并解列。
3)母线停电操作:电压互感器应最后停电,送电时应先送电压互感器。
4)单相隔离开关的操作:应先拉开中间一相刀闸,然后再拉开两侧的刀闸。合闸时则相反。
(7)停电操作必须先检查有关指示仪表是否允许,即应在负荷最小,信号灯指示正常的状态下操作。拉闸操作顺序从低压到高压依次进行;送电操作必须是高压侧先送电,对变压器先充电,然后依次从高压到低压送电。送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线路)上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接地线确乙拆除,有关保护装置已按规定投入,断路器确在开闸位置。
(8)当回路中没有油开关时,可利用隔离开关进行以下操作,但必须在系统无单相接地故障时进行:1)拉合空载母线的充电电路;2)拉合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3)拉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电力变压器。但20kV以上的变压器必须使用户外三联隔离开关拉合。
4)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5)拉合10kV以下电网中的70A以下的环路均压电流。
8、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没有拉闸合和采取安全措施之前均视为有电,不得进入遮拦,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9、验电(1)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挂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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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试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将验电器在带电体上检验其是否良好。验电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相进行。
(3)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0、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有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11、施工或检修工作结束,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要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无误,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拆除安全设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12、在带电的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线缠绕。工作中不许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站在绝缘垫上。
13、在电容器组回路上作业时,必须先将电容器停电并逐个对地放电,再短路后接地。进行放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14、一经合闸既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其操作把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以及禁止通过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15、发生人身触电或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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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电源,以利抢救与灭火。但事后必须即刻汇报。
三、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难燃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3、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可燃和易燃材料的装修材料上。
4、开关、插座应安装在难燃或不燃材料上。
5、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部位靠近非不燃材料、或导线穿越可燃或易燃的装修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保护隔热。
6、保险丝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
7、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敷设还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
四、设备安装操作规程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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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人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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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五、操作注意事项1、一般规定1)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制度规定。
2)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和各自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在施工现场吸烟,不违章作业,并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4)各工种作业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及宿舍内随意动火。如有特殊情况或生产需要动火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5)各工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爱护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及各类消防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或使其失效。
6)电气焊、割等使用明火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之后彻底清理现场内的易燃物品和封堵孔洞,并设专人看火,配备灭火器和水桶。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
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如:稀料、汽油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人员应随用随领,限当天用量使用,不准在工程内存放,废弃料应及时清除。严禁将易燃物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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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宿舍或其他地方。
8)各工种作业人员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用电器具;
严禁使用塑料制品、纸类物品等易燃材料支搭(吊顶)和围挡铺垫床铺;
不得卧床吸烟。
9)电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京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必须换成北京市临时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10)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11)发生火灾要立即报告,并迅速扑救,保护好现场。在火势较大危及生命的情况下,要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迅速撤离火灾现场。撤离火场时,如遇浓烟应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尽量低下身体行进。
2、开具动火证人员1)施工现场(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因施工生产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看火人员),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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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火证应由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开具,由其他人员代理的应有书面委托。
3)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应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全面掌握生产进度、各工种作业情况、各种材料购进存放情况。
4)用火操作前应对电气焊工等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天),开具当天用火证,方允许用火操作。
5)动火前,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应对工程内操作部位上下和周围环境及现场堆放材料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易燃、可燃材料、防水施工和其他交叉作业危险后方允许开动火证。
6)动火证必须由现场总包负责管理,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具体开具填写,开动火证时应对焊工操作有效性进行审查,防止非焊工和持有过期操作证电气焊工进行用火操作。
7)动火证上应写有针对性的用火措施,禁止将措施打印或提前填写。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动火证应写明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作业结束,动火证应收回。
8)在高层、外檐及孔洞周围作业时,必须要求焊工配备接挡工具(如接火盘、石棉布等),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
3、电气焊工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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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气焊作业操作前,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和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电气焊工应本人到用火审批部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不得由他人代理。焊工在操作中应随身携带操作证及其复印件。作业人员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电气焊割作业,作业结束,交回动火证。
3)电气焊割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必须清除周围一切可燃物,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并设专人现场监护。点火前要检查焊割器具软管、接口螺丝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4)焊、割存放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或设备,在处于危险状态时,不得进行焊割。必须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准进行焊割。
5)焊割作业不准与防水施工、油漆、喷漆、木工、聚苯保温材料、塑料模板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冷却塔、贵重设备安装(如冷水机组)和安装后也应避免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特殊情况需对该设备上下周围进行电气焊操作,应有专项措施方案,确保安全后方准许操作。
6)高层、外檐及孔洞周围作业必须有接挡、封堵措施。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焊割作业。
7)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8)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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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两瓶之间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并不得倾倒和受热。
9)在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空、露天焊割作业。
10)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
4、看火人员1)看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方能从事看火工作。
2)看火作业须熟知现场作业环境,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知防火措施。
3)施焊作业中看火人员要自始至终在施焊作业周围监护,以便及时处置发生的各种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发现焊点周边有易燃危险操作和材料堆放,应及时通知焊工停止作业,待消除隐患后方准许操作。
4)高层或外檐作业应协助焊工铺设接火盘或石棉布,焊割点周围有孔洞时应及时封堵严密后,方准许作业。
5)看火时应按用火证要求配带灭火工具(如干粉灭火器和水桶),并保证灵敏有效。
6)操作完毕,协助焊工检查清理现场,确保安全无误、无遗留火种后方准离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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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5、防水作业1)防水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要求。
2)防水材料应设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装卸溶剂(苯、汽油)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容器远离火点。
4)配料人员在配料前,必须检查搅拌器和电器设施,以防损坏漏电。
5)防水作业施工期间现场应有专人巡视检查,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周围30米内严禁动用明火及使用电动工具,工程内施工的,操作范围楼层上方孔洞应堵严。
6)作业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施工中通风条件差的应有防爆通风设备。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灯具应安装保护罩(网),以防灯具破碎打火。
7)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其他明火。
8)电气设备开关应设在场外,并减少铁制工具的使用,防止金属工具碰撞产生火花和电器打火遇挥发气体发生爆燃。
9)施工中应做好人员疏散和灭火准备,在狭窄基坑内施工应有疏散逃生措施,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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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耐火爬梯,以便突发火情时,人员能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遇有火灾发生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10)防水作业完毕后,必须确保易燃气体挥发干净,无火灾危险方可明火作业。
11)防水卷材采用热溶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办理动火证,设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材。
12)刷底油和粘接卷材不能同步进行,待底油气体挥发干净后,方可进行粘接卷材作业。
13)防水卷材采用热容粘接使用汽油喷灯前,应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14)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着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5)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及时盖严。
6、使用聚苯保温材料1)保温材料的使用要做到随进随用,不在现场存放,临时周转要封闭管理,远离火远电源。
2)使用前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和消防安全交底,经现场消防保卫部门审批,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安装使用。
3)安装部位严禁明火作业,外墙严禁拉接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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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装后保温材料外露未封堵的应采取技术措施及时作界面处理(如甩胶灰等),以达到防火效果。
5)明确落实现场主管领导责任和存放、使用安装和安装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做到追踪管理,措施到位。
7、现场存放、安装贵重设备1)贵重设备指工程内安装的机电设备如:冷冻机组、电梯、等贵重机器设备。
2)贵重设备存放、安装应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专项防火方案和工艺流程,并按规定区域和工序安排进场存放。
3)各种设备进场存放时应明确负责单位或部门并责成专人负责。
4)各种设备进场,应放置在不妨碍施工的安全地点,避开用火区域及电源和电闸箱处,防止火源及电火花引燃包装箱。严禁在地下室存放。
5)管理单位应将贵重设备临时存放的地点列入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防火责任,昼夜24小时有人照管,同时现场成品保护人员或护场警卫人员要进行巡视检查,以确保防火安全。
6)安装作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用电气焊,如特殊情况,须进行电气焊作业时需开用火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经验的焊工进行作业。设备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包装的,应将包装箱拆除,用石棉布将设备遮挡严密后再施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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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应接好水龙带,以便应急使用。
8、冷却塔安装1)安装冷却塔必须有工长交底,并亲自组织班组长落实,选择有经验的人操作,明确防火责任人,工长经常检查交底落实情况。
2)禁止冷却塔焊接和屋面防水施工同时进行。冷却塔的就位、安装与防水施工要服从整个工程的整体计划安排,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冷却塔上的易燃材料、可燃材料应尽可能在电气焊后再行安装。冷却塔上动力线路必须严格检查,防止线路打火等故障。
3)冷却塔进行电气配管安装时,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不使用电气焊进行施工,采取其它方法代替,可以在冷却塔下组装施焊的不得在冷却塔上施焊。
4)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对冷却塔周围的易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施工焊接时必须用石棉布围挡,接好水龙带,将冷却塔易燃材料浇湿,防止电气焊的火花熔渣落在易燃材料上。五级风以上必须停止电气焊作业。
5)焊接时必须配有看火人员,坚守岗位,配备足够的干粉等灭火器材。
6)进行冷却塔安装施工时,必须考虑有人员能及时撤离的疏散通道。
9、液化石油气的使用1)液化石油气使用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燃气用火常识和扑救燃气火灾的技能。
2)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建工集团燃气用火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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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表》,经项目安全消防部门(人员)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3)液化石油气灶设置及瓶的存放处均应按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有专人负责液化气的开启使用前、使用中、关闭后的检查工作。
4)使用液化气应有专用房间或厨房,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瓶应与用气灶间分开单独放置,并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钢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倒放,钢瓶上不准放置杂物,并远离热源,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5℃,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
6)检查液化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测试,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站更换,不得自行拆修。减压阀密封圈变形或胶管老化漏气,应在指定或正规站点更换购件,灶具转芯门漏气,应请专业人员及时修复。
7)使用中如有液化气气味,应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在泄漏气体未驱散掉和漏气现象未排除前,严禁在此范围内使用手机、座机和动用明火及开启电气设备。
8)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溢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使用完毕应首先关闭角阀,再关灶具开关。严禁私自倾倒钢瓶残液,禁止使用超量充装的钢瓶。
9)更换液化石油气钢瓶要到市煤气公司供应站,严禁私换乱换,以保证燃气和钢瓶的质量。搬运钢瓶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摔、磕、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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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做好灭火准备工作,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
10、木工1)应了解本工种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2)严禁在现场和木工棚操作间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3)支搭和拆除模板时严禁与电气焊用火和其他明火操作上下立体交叉作业。
4)对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消防措施。如:使用塑料模板,周围应禁止电气焊操作。
5)冬施使用聚苯板对大模板保温时,保温材料应达到阻燃要求。
6)木工操作间内存放的木料不得超过一日的使用量,成品应运往使用地点,不得在操作间内存放。
7)木工操作间内的剩余碎木料、刨花、锯末应当日清除,倒在指定地点。
11、油漆工1)油漆工应了解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2)库房和调料间照明灯具及排风装置应使用防爆型器具,开关应设在房间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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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业场所和临时存放的库房严禁动用明火。
4)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5)不准在工程内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不准做油漆调料间使用。
6)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不得在工程内和库房内调制。调制油漆后,容器盖要盖严。
7)工作完毕,冲洗工具、物品的溶剂应注意回收,不得随意泼撒。沾过油漆、稀料的棉纱或棉布等物应妥善处理,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到宿舍或其他场所。
12、电工1)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取得电工证后方能从事电气工作,严禁无证电工从事电气工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变(配)电室,必须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室内不准存放无关物品。电工值班住人部分,应与变电室隔离。变电室5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
4)使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电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5)各种电闸箱内不准存放杂物,并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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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常检查电气绝缘程度,防止漏电短路。电气设备不准带病运行,以防连电。电热器具和发热部件必须安装在不燃的基座上,并远离可燃物,做到专人负责看管,用毕或中途停电时,务必拉闸断电。
7)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必须采用有专门防护装置的电器设备(如:油漆库房、调料间照明,防水施工场所的排风设备等),以防止电火花、电弧和高温引起场所中的可燃物或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发生燃烧或爆炸。
8)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的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距离或架套管保护。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的截面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超符荷,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工程内用聚苯保温材料做外墙保温时,严禁在有保温材料一侧架线、穿线。
9)各种电气设备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10)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更换。
11)安装消防水泵房用电时,应设专用配电线路,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以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2)各种电器设备要有防雨、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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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仓库保管人员1)仓库保管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工作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严格遵守仓库的入库、保管、出库交接班等各项制度。
3)库房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对领料人员严格监管,防止将火种和易燃物品带入库内。
4)保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存物品的性质,并根据要求进行储存和操作。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按类、项标准和特性分类存放,贵重物品要与其他材料隔离存放,进入易燃易爆库房的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搬动物品要防止摩擦和碰撞,不得使用能产生火星的工具。
6)库房内不准超量储存,应留有主要通道和检查堆垛的通道,垛与垛和垛与墙、柱、屋架之间应有规定的防火间距。
7)经常检查物品堆垛、包装,发现洒漏、包装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按时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进行通风。
8)遇水或受潮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或存放在低洼潮湿的地方;
遇热易分解自燃的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9)从进货渠道上保证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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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负责进货现场使用的保温材料(如聚苯板、保温草帘)应进行检测,确保阻燃性能,保温草帘氧指数应达到50以上,点火测试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
外墙保温使用的聚苯板氧指数应达到30以上,燃烧分级达到B1级以上,点火测试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
10)库房内严禁住人和做操作间使用。
11)下班前应仔细检查库房内外,拉闸断电,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12)保管员应熟悉、会用库内的灭火器材、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完整好用。
13)为施工现场电气焊用火配齐接火和隔挡工具,如石棉布、接火盘等。
14、消防巡查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巡查一般由经警、保安、成品保护人员担任。消防巡查人员要经过培训上岗,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灭火技能和消防安全业务。消防巡查的主要业务内容是:
a)电气焊操作周围是否有易燃物;
有无防止焊渣溅落的接当措施;
孔洞是否堵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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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程内和库房是否有住人现象。
c)宿舍有无私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热得快”“电炉子”、电褥子、电饭锅)现象。
d)聚苯保温材料存放、使用有无防火措施。
e)安全疏散出口是否畅通、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f)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g)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h)施工现场有无吸烟现象。
i)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4)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巡查的内容、部位、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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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消火栓的安装1)工程开工前消火栓安装部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置的位置和数量及时安装消火栓。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平米以下的设一座消火栓,5000平米以上至10000平米以下的设两座消火栓,超过10000平米的要递增两座,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120米,暂设消火栓应在开工前安装完毕。
2)消火栓应安装在地下。消火栓有普通消火栓和异型消火栓两种,可任选一种(见集团公司《消防法规汇文件编》第498-499页示意图)。
3)消火栓地下干管不得小于100毫米,其出水量要达到每秒5公升以上,重点工程、厂、库要安装两路供水的循环管路。深度为1500毫米,出水口距地面300毫米,设65毫米出水口两个。
4)临时或固定性厂、库、料场、生活区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口径与工地相同。
5)消火栓压力不足,或没有条件安装消火栓的应建造容量不小于40吨的蓄水池,附设高压泵或手抬机动消防泵。
16、消防泵房、竖管的安装1)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
竖管和泵房安装应在工程部位达到五层前安装完毕。
2)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接口,接口方向应利于水龙带使用灭火为宜,一般接口出水口方向应朝向工程一侧,以利于灭火需要。
3)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围挡或搭建。设置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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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房应位置合理,便于操作。设在楼内或地下室的消防泵房应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以便于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能坚持工作并便于安全疏散。
4)消防泵房的专用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5)为保证不间断供水,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备用泵的流量和扬程应不小于主泵的流量和扬程。
6)高压水泵进出水口不得小于75毫米,并且进水口不得小于出水口。
7)消防水泵应经常(或定期)进行试运转,使机件润滑,启动迅速。
8)消防水泵房应设有昼夜值班人员,且经常维护和管理,以便于发生火情时能及时供水并保持与现场联系。
9)消防水泵房应设有与本现场有关人员直接联系的通讯设备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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