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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

2023-07-01 来源:易榕旅网


论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正在崛起的利润增长点。国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已取得较快发展,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近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更是引起了人们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的关注。加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对于我国证券公司的存亡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正在崛起的利润增长点。它不仅在证券公司的利润结构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而且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还可以通过整合拓展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密切证券公司与客户的业务关联性,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形象。所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拓展对于证券公司的意义非常重大。但相应地,业务愈大风险也愈大,因此风险控制就成为头等大事。时下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尤其应当引起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界的重视。

一、加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9月底,证券行业106家证券公司净资本3 142亿元,净资产3 500亿元,管理客户资产接近5万亿元。说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已经超过证券公司的自营规模。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潜力巨大,是继QFII、证券投资资金后证券市场的一支新锐力量。据统计,截至2008年4月底,存续的31只证券资产管理计划受托金额619亿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受托金额205亿元。

目前,国内多数证券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仍是三大传统业务(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已成为证券公司第四大收入来源,新业务对创新类证券公司的收入贡献已经开始逐渐显现。2006年创新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上的收入为9.49亿元,到2007年中期,证券资产管理产品收入达到21亿元,增幅达到121%。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的时间不长,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国内居民收入的增加,未来仍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虽然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如果风险控制不好的话,公司和客户均会遭受重大损失,严重时甚至会威胁到公司的生存。

近十年来国际国内出现多起因证券资产管理不善而导致的金融机构风波,还有很多证券公司因证券资产管理风险而倒闭,如大鹏证券、汉唐证券、天同证券等[1];受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拖累的证券公司则比比皆是。这些事件在令人震惊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风险控制问题的关注。

历史经验已经表明,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对公司存亡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成功企业屹立不倒的内在要术,以及破产公司带给人们的深刻教训都在于风险控制能力的强弱。因此,大力发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是第一要务。

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一)对风险的认识及管理主观性较强

国外证券公司对风险,尤其是投资风险极其重视,不仅在风险控制的理论研究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而且在风险控制的实践中,也对风险建立起从识别、测量、评价到控制的一整套管理体系。相比之下,我国的证券公司对风险控制的认识和管理是比较肤浅和不完整的。

(二)证券公司在风险控制的组织结构上存在问题

现代风险控制系统强调风险控制部门既要与各个业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畅通的信息交流,又要保持风险控制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和对风险控制的全面系统性。因此,每个公司都应有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并且在管理上不断趋向日常化和制度化。我国证券公司及其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大多数没有适合自身的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且风险控制部门的独立性受到极大限制,因此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受到很大影响。风险控制的组织环节没有在公司整个业务层面贯彻始终,风险信息也就无法顺畅通达,削弱了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三)公司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所必需的有效信息技术平台,风险控制技术落后

国际现代风险控制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测量、评估和监测风险,风险控制技术不断趋于量化,各种风险控制模型迅速发展,风险控制的科学性日益突出。而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主要侧重于经营风险和制度风险,证券公司大多仅凭经验判断风险,并以此进行定性分析,在管理上主要强调流程制度完善,即从流程内部控制方面来谈风险控制,很少用现代风险测度方法、技术来量化、分析风险,对建立数量化模型和非系统风险综合评估体系关注较少。因此,我国证券公司目前缺乏系统的风险测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对于风险缺乏准确评估的工具和手段,评估结果缺乏科学性和精确性,造成风险识别、测量、评估的不完整性,风险控制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都大打折扣,而且,风险测度及评估的方法不够多,缺乏模型建立的深入探讨。

总之,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缺乏完整的组织和技术手段来控制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出现的风险,需要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和提高控制手段。

二、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综合起来看,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证券公司没有严格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运行

一些证券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定位首先就不是真正意义的受托理财概念。它对客户进行保底承诺,实际上变成证券公司的负债,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保底条款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掩盖了委托方将投资风险尽数

转移给受托方的实质,而受托方一旦接受全部风险,又只能采取盲目的投机或违法行为以获取不当利益,而这种盲目的投机或违法行为必然会对投资和资本市场本身造成冲击。另外,保底条款也将双方平等的合作关系演变为不均衡的变相借贷关系。因为平等的合作关系只能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而不能是一方保本受益,另一方承担全部风险,否则就违背了公平原则。保底这一做法也是违背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的。因此,这种条款一般不能得到真正的履行。

(二)行政手段、计划管理与市场经济体制存在冲突,部门与地区利益存在矛盾与冲突

上述两种矛盾导致了管理部门对证券市场的不正当干预,从而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规律,使投资和发行者对政策的稳定性与合理性缺乏信心,也造成了证券市场上的各种暗箱操作,加大了中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而有关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正当干预,又妨碍了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影响其经营效率。各级政府部门和证券管理部门为维护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利益,有意不恰当地放松对证券市场的管理,甚至暗中纵容某些证券投资者或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或某些管理部门在对证券违规者进行处罚的时候,对其进行保护。这都造成了中国证券市场管理的混乱和某些管理上的真空。

(三)公有产权多层次代理造成的产权责任不明,监督机制不力是形成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风险的主要原因,并同时导致了证券发行者和投资者的不正常行为

因为国有资产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监督机制,造成某些国有资产代理者在权利、权益和责任方面的高度不对称,使得他们为追求一己或一单位的福利而不负责任地滥用国有资产,甚至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财产;或因缺乏工作动力而不能有效地运用所掌握和支配的国有资产;或为个人升迁或满足上级领导的喜好而编造虚假信息等。从而导致许多证券发行者经营效率低下,信息披露失真,中国证券市场缺乏坚实的基础;也导致许多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甚至随意透支、恶性炒作、合谋炒作等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机构投资者的不规范行为是中国证券市场个别证券价格大起大落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证券公司对客户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或信息通报机制,客户也没有相应的查询机制

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但因为缺乏相应的信息披露及查询机制,客户却根本不知情,处在局外。假如证券公司将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资金拿去从事一些高风险业务,如集中持股或者控制大部分流通盘,一旦这些股票发生较大损失而资金又无法跟上时,证券公司也就没有能力兑现保底保收益的承诺,证券公司的风险就此爆发,即给客户的权益也带来重大损失。目前,可以说客户对其投资是完全失控的,一旦出现大问题即难以挽回。

(五)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

目前已进入全流通时代,证券市场瞬息万变,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证券法》,然而国内证券市场还有许多有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跟上,显露出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如:没有建立起对证券公司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处罚的制度;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及有效的企业债券评级制度;没有建立起国债托管制度及健全的国债回购市场;没有双向风险对冲工具,只能单边做多等。

三、如何控制和化解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一)完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制度

目前,我国发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了解客户规则(试行)》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这些制度对于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信息披露、资产管理等均做出了规定,进一步完善这些制度,并在实际中认真贯彻执行,可以基本消除过去证券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出现的一些风险,从而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2]

(二)完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的组织系统

风险控制体系的目的在于确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战略,构建目标明确、职责分明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包括风险辨识、测量、监控和报告等过程的风险控制功能体系,以及为风险控制提供支持的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的组织系统是证券公司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的基础。公司的风险控制系统必须与公司的组织结构、业务实践以及风险偏好相符。虽然风险控制系统因公司业务规模与复杂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但都有一些基本的要求:一个全面的风险控制战略、完成这一战略的政策与程序、风险度量与控制方法、战略实施的监督与报告系统,以及战略、政策与程序的有效性本身的实时评估与反馈系统。

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组织构架的基础之后,有效地控制和化解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还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针对不同类型风险,制定相应风险控制制度,并建立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险部和稽核审计部、合规专员和监理岗位及各业务部门组成的风险控制体系,分析风险控制要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是同时并行的。实线为业务经营路线,董事会授权分管领导,由后者领导资产管理部经理,再由资产管理部经理领导各部门分别开展市场营销、研究策划和投资管理的业务活动,其中要运用信息技术系统,这一切属于业务开展的路径;虚线为风险控制路线,董事会所属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指导公司所属的合规风险部和稽核审计部,对资产管理部内部的合规专员和监理进行日常和阶段监督,而合规专员和监理对资产管理部内部的市场营销、研究策划、投资管理和信息技术系统进行日常运行风险和阶段风险的监管,并负责向上汇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控制并重,在开展业务的同时,对风险加以实时控制,并在组织上加以保障,能及时控制和化解随时可能遇到的风险。

(三)掌握业务中的发展变化,注重控制和化解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控制和化解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特别是金融海啸至今仍然余波未平。因此,我们在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应注意控制和化解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避免在业务发展和创新中形成新的风险点。如注重契约风险等,避免由于证券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契约不合理,尤其是要杜绝不合理的高盈利要求而可能给证券公司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彻底杜绝所谓的“保底”条款。

(四)注意合理安排资产管理契约的期限结构

资产管理契约是有一定期限的,如果证券公司接受的委托资产在到期时间上过于集中的话,券而归还客户资产和兑现资产收益的压力就很大,而且,也不利于证券公司从整体上保持客户资产的流动性,不利于证券公司最大限度地运作客户资产。因此,部分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时,要注意有效调整客户资产的管理期限结构,尽可能打破传统的按照会计年度签约的做法,从而降低客户资产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提高受托资产的整体利用效率。

(五)注意控制证券资产管理的规模

证券资产管理的规模对于证券公司来说是把双刃剑,投资能力强,风险控制得好,能够给客户和自己带来可观的正收益,反之,则会给客户和自己造成灭顶之灾。因此,证券公司应该对资产规模进行管理,不能无节制地扩张管理资产的规模,而应有意识地控制适度规模,以免加大证券公司的运营风险。

(六)应当控制业务创新中的风险

由于政策和条件的限制,现阶段我国证券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模式比较单一,同质化倾向比较严重,急需对产品和模式进行创新,但创新时不能放松对风险的控制。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产品开发和创新要有整体规划:产品开发与创新时,对规模较小的证券公司而言,由于财力、人力有限,品牌优势和资金优势较小,可以考虑选择专一化策略,选择何种产品作为自己的方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对于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来说,多样化、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可供选择的产品以及为客户量身定做产品是其必然的选择;产品线的规划,产品推出的时机选择,也是其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对市场的了解和对未来的把握基础之上。

业务发展离不开业务创新,而创新是一把双刃剑,既孕育着机会,又意味着超高风险与之共存。不能为了业务创新而创新,盲目照抄照搬西方的创新产品,更不能仅仅为了满足自身的盈利需要而创新,业务创新要更多地考虑中小投资者可接受、可操作、可控风险的需要。同时,金融监管应立即随之跟上,杜绝监管工作中的灰色地带。

(七)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应过度利用杠杆效应

风险在初期一般比较小,通过杠杆产品则会放大,如果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不利用杠杆效应去过度打包放大,则完全可以避免金融海啸的发生。因此,产品创新应该在风险可控和可以防范的情况下,适度放大,而不应经过二、三级的打包,再去放大,导致不可控风险的聚集。

(八)加强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及内部权利制衡机制,防止个人权利无限扩大

公司治理结构的“三会四权”(“三会”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四权”指出资者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出资者监督权、法人代理权)应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他们在各自的一定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利益;同时又彼此制约,谁都没有无限的权利。其中,内部审计应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另外,如会计、法律等中介机构应该发挥应有的约束和监管作用,使公司在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能够合法合规,适当规避风险。

总之,如何有效地提高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风险控制能力,实现委托人资

产不断保值增值的目标,增强证券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是摆在我国证券行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北京汇智联恒咨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行业研究咨询报告[R].2008-04.

[2]吴万华,焦志常.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探讨[J].证券市场导报,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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