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中心设经委、计生、民政、社保等窗口,主要承担本级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在岗。
第二条 中心各窗口受理的事项,如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内的实行直接办理制;如属于本级职权范围以外的上报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制。
第三条 中心受理的所有事项均应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第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咨询及需协调办理、协助办理项目时,应向服务对象问清情况,查看所提供的村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齐全。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
第五条 受理的各类事项及办理结果资料齐全。 第六条 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效能考评内容,不断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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