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第1项:低闪点液体,
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
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
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
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特点:
1、生产流程长。一个产品的生产需要多道工序,甚至十几道工序才能完成。
2、工艺过程复杂。生产过程中既有高温、高压,又有低温、低压。 3、原料、半成品、副产品、产品及废弃物都是具有危险特性。如硝铵生产,作为原料有的用煤焦不是危险物品,有的用石脑油、天然气为原料,过程中副产品硫磺、液氨、硝酸等都有危险特性。
4、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呈三种状态。即有气态,又有液态,又有固态,而且互相变换。
5、整个生产过程必须在密闭的设备、管道进行,不允许有泄漏。 6、对包装物、包装规格以及储存、装卸、运输都有严格的要求。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基本要求
·储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各类化学品仓库、储罐、堆场等建筑物的选址,建筑物的结构构造、电器设备、防爆泄压、灭火设施等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物品要分类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储存时要分区、分类、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储存,定人员管理。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准同库储存。·物品进出库要检验验收。
·化学物品的堆垛衬垫要做到安全、整齐、合理。便于清点检查。堆垛要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五留距\"(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规定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两种能够互相引起爆炸、火灾,放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装在同一辆车中运输。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规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准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发生突发性危险化学
品泄露或火灾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检查事故部位,并向有关人员和\"119\"报警;建立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撤离无关的人员。使用化学品过程中保持个人卫生的原则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定期检查身体。
·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
·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工作服时更要注意。·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勤剪指甲并保持指甲洁净。·不直接接触引起过敏反应的化学品。·下班后,换下工作服,洗头洗澡。
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规定
装卸危险化学品,应遵守下列规定: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有些能够互相引起化学反应,产生爆炸、火灾、放出有毒气体等的危险品,不得装在同一辆车中运输;3.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在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客货混装。
危险货物运输出车检查
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出车前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一般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在出车之前都必须做如下准备工作:
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必须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办理“准运证”必须具有主管部门或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证,还要符合消防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随身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车辆栏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预防化学危险品危害的四条原则
1.取代。无毒代有毒、低毒代高毒;
2.隔离。密闭危险源或增大操作者与有害物之间的距离等; 3.通风。用全面通风或局部通风手段排除或降低有害物,如烟、气、汽化物和雾在空气中的浓度。4.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 施;(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消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位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防爆泻 压、消防设施等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在同库储存或同车混合运装。
·遇水爆炸、易潮解、遇湿易燃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在潮湿或易积水处储存,瓶装液化气体与受高温、低温、曝晒易分解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在装运时应采取防碎、隔热、防潮措施。·储存仓库必须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物品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不超高、不超宽,做到“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不得超量存储。
·货物堆垛底下应使用衬垫,一级易燃液体和一级氧化剂等化学品不得使用水泥制品、石块及摩擦碰撞容易引起火花的材料衬
垫。
·允许露天存放的货物堆垛,要根据不同包装和物品需要,除堆码底有衬垫之外,还要有遮盖物,但不得使用芦苇、油毡等物遮盖。
·包装必须完整、密封,稍有破损,马上采取补救措施。
·装卸和搬运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滚、翻、抛及拖拉、摩擦、撞击,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撒漏,不得使用电瓶铲车装卸。
化学品的火灾与爆炸危害 1 、化学品的燃烧与爆炸危险性
化学品的燃烧与爆炸也需要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
它们必须有正确的比例和在合适的状态下才能燃烧或爆炸,过量的燃料与不充足的氧、高浓度的氧与不足量的燃料都不能燃烧。只有具备了一定数量和浓度的燃料和氧,以及具备一定能量的点火能源,三者同时存在并且发生相互作用,才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例如:甲烷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5.3%或大于14%时,由于甲烷浓度过低或氧气浓度过低,甲烷便不能燃烧。同时,要使燃烧发生必须具备一定能量的点火源。若用热能引燃甲烷和空气的混合物,当点燃温度低于595℃时燃烧。
主要危险化学品及特性 (1)主要燃爆特性介质
1)氨氨属第 2.3 类有毒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2)甲醇
甲醇属第 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3)甲烷
甲烷属第 2.1 类易燃气体。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 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它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4)氢
氢气属第 2.1 类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爆炸。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
5)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属第 2.1 类易燃气体。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6)硫化氢
硫化氢属第 2.1 类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7)硫磺
硫磺属第 4.1 类易燃固体。与卤素、金属粉末等接触剧烈反应。硫磺为不良导体,在储运过程中易产生静电荷,可导致硫尘起火。粉尘或蒸气与空气或氧化剂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8)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属第 2.1 类易燃气体,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
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2)主要有毒有害物质
本工程主要有毒有害物质有氨、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烧碱、二氧化硫、氯,这些物料对人体健康均具有危害,在生产过程中一旦泄漏,会造成一定范围的毒物扩散。
1)氨
氨为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 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 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大鼠经口的LD50 为350mg/kg,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短时间接触为30mg/m ,时间加权平均为20mg/m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Ⅳ级。
2)甲醇
甲醇纯品为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射性酸中毒。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
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短时间接触为50mg/m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25mg/m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Ⅲ级(中度危害)。
3)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的气体。低浓度的一氧化碳即使
接触时间短,亦可能发生轻度中毒。当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很高时,经几次深呼吸后会迅速发生昏迷、大小便失禁、体温升高、呼吸困难以至呼吸麻痹。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为0.02%时,
2-3 小时即会出现症状;浓度达到0.08%时,2 小时即可昏迷。如果浓度更高,危险性更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短时间接触为30mg/m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20mg/m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Ⅱ级(高度危害)。
4)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是无色、不燃气体,它能以碳酸盐和碳酸氢盐的形式存入
人体中,并能透过肺泡膜。人吸入高浓度的二氧化碳后,因缺氧可使人昏倒、昏迷,严重时出现休克或停止呼吸。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18000mg/m ,时间加权
平均容许浓度为9000mg/m 5)硫化氢
硫化氢为无色、甜味、类似“臭鸡蛋“气味的气体。其毒性很强,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将会引起嗅觉神经失灵,使人难以闻到硫化氢的
气味给人以提醒。长期与硫化氢接触也不会增加对硫化氢的抵抗力。相反却增加了对硫化氢的灵敏度。硫化氢中毒影响与随其浓度变化很大。低浓度的硫化氢刺激气管、粘液膜及眼睛的角膜,高浓度的硫化氢将会引起严重中毒,并迅速死亡。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为Ⅱ级(高度危害)。
6)烧碱
氢氧化钠为白色不透明固体,易潮解。本品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最高容许浓度为2mg/m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Ⅳ级(轻度危害)。
7)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为无色气体,特臭。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声带痉挛而致窒息。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发生流泪、畏光、咳嗽,咽、喉灼痛等;严重中毒可在数小时内发生肺水肿;极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反射性声门痉挛而致窒息。皮肤或眼
接触发生炎症或灼伤。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有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少数工人有牙齿酸蚀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短时间接触为10mg/m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5mg/m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Ⅲ级(中度危害)。
8)尿素
尿素为白色结晶或粉末,有氨的气味。本品属微毒类。对眼睛、皮
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短时间接触为10mg/m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5mg/m 。
9)氯
本项目循环水系统采用加氯的方法,对循环水进行消毒杀菌。氯
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属第 2.3 项有毒气体,黄绿色,有刺激性
气味。能助燃。比空气重。
助燃性:该物质属乙类火灾危险物。不会燃烧,但可以助燃。一般
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等生成爆炸性物质。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
毒害性: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炎和支气管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
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
工作场所空气中氯气的最高容许浓度为1mg/m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险程度分级:Ⅱ级(高度危害)(3)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
本工程使用的腐蚀性化学物质有烧碱、液氨等,几种物质都具有腐蚀性,可能造成人员灼伤和设备腐蚀。
烧碱属第8.2 类碱性腐蚀品,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液氨属强碱性物质,有刺激和腐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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