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科学2006年第9期 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质与价值分析 邓国胜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0研究所,北京100084) 摘要:本文首次通过全国性问卷调查的资料分析了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现状、特质与价值。调查发现,中国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从急剧增长期过渡到相对停滞期,正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受政 策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调查还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就业与经济方面的贡献要远远大于社团,特别是 在解决就业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自主性较强、而公共性较弱的特点。民办非企业 单位的强自主性改变了中国民间组织“准政府”的特征,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弱公共性却不利于有序、和谐的公 民社会的形成,而这需要政府、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长期、共同的努力。 关键词: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性;公共性;公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C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9753(2006)09—0018一l1 The Analysis on Characteristic and Role of Private Non—-enterprise Organizations in China DENG Guo——sheng (School of Public Policy&Management,Tsinghua University,Belitng 100084,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situation,characteristic and role of those PNEOs through the data of the national questionnaires.According to the survey,these PNEOs are experiencing a transformation period after from rapid increas— ing to relative suspending.The development of PNEOs is highly effected by the policy and artiifcil ̄ctaors.It is found that the PNEOs have much more contribution than social associations to employment and economy,especial in employ— ment.Chinese PNEOs have more strong autonomy and weak publicness characters.The strong autonomy of PNEOs has changed their image of the secondary government but the weak publicness is a disadvantage of shaping a harmony,or— dered civil society.It needs the long term co—working of government,PNOES and publics, Key words:private non—enterprise organizations;autonomy;publicness;civil society 一、引言 非营利部门的贡献就更大 。近年来,这些调查 数据频频被国内引用,并被用来说明国外非营利 部门对社会的贡献。 1990年代,全球150位研究者和300多位顾 问在美国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部门比较项目的组 织下,在全球数十个国家开展了一项规模宏大的 非营利部门调查。该研究的最主要成果之一是, 调查结果表明,非营利部门平均提供的就业机会 占各国总就业的比例在4.8%左右,非营利部门的 然而,在惊叹与羡慕国外非营利部门作用之 大时,需要注意的是,非营利部门又包括不同类型 的组织形态,一种是会员性的非营利组织,一种是 非会员性的非营利组织①。会员性组织以人为集 合体,例如,学会、行业协会;非会员性组织以财产 支出规模占GDP的4.6%左右。而在发达国家, 收稿日期:2006—05—23修回日期:2006—09—04 基金项目:本文是“中国非营利组织立法与公共政策研究”的子课题“中国NGO基本情况调研”的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邓国胜(1968一),男,江西南城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①英美法系的国家习惯将非营利组织区分为会员性组织和非会员性组织,而大陆法系的国家习惯将非营利组织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 团法人。凡是以人的集合为基础成立的法人为社团法人,而以财产为基础成立的法人为财团法人。李永军.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6.307—308. 18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决策焦点 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质与价值分析 为集合体①,例如私立学校、私立医院、社会福利机 构。其实,仅就国外非营利组织在就业与经济方 面的贡献而言,非会员性的非营利组织要远远超 过会员性的非营利组织。也就是说,国外,特别是 西方发达国家,非营利部门的就业与经济贡献主 要还是非会员性组织的贡献,而不是会员性组织 的贡献。例如,美国超过46%的非营利就业集中 非企业单位的类型数据。根据《中国民政统计年 鉴2005))的统计,中国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占 51%,卫生类占18%,文化与体育类占7.2%,劳动 类占8.2%,民政类占7%,中介类占1%,法律类 占0.45%,其他类占3.4%。虽然2002年课题组 采用的是美国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国际比较 项目的分类标准,与后来民政部对民办非企业单 位的分类有很大不同,但从表1仍然可以看出,样 本的结构与总体结构较为接近,都是教育主导模 式,可以大致反映总体的基本情况。 表1 有效问卷的类型 类型 文化、娱乐 在卫生保健领域,其次是高等教育领域,占21.3%。 而卫生保健与高等教育类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是非 会员性的非营利组织。 在中国,与国外非会员性非营利组织相对应 的主要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然而,直到1996年,中 国才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组织,正式 归口由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2000年民政部门 比例(%) 7.74 教育、研究 卫生保健 社会服务 71.17 4.71 7.03 才开始了为期两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 作。与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和基金会相比, 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是一个相对神秘与不被 重视的领域。可以说,迄今为止,国内外对中国民 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状况一直缺乏系统的了解, 因而也大大低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潜力和中国 非营利部门对社会经济的贡献。为此,2003年,课 题组在全国范围内对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 环境与动物保护 发展 0.49 0.84 倡导 0.70 国际合作与交流 慈善中介 行业性组织 0.35 0.63 1.27 其他 5.06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状况 根据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 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 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 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 根据国家民政部的统计 ,1999年底,全国试 了一次抽样调查。本次调查采取多阶段整群抽样 的方法。第一阶段,将中国分为东、中、西三类省 份,然后每类地区选取南部和北部各1个省份,总 计6个省份(分别为辽宁、广东、山西、江西、甘肃 和云南);第二阶段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将每 个省的地市划分为发达、中等和落后地区,然后每 省各抽1个发达、中等和落后城市,共18个市进行 问卷调查;第三阶段,对每个被选中的城市所有在 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包 括在市级和县级登记注册的组织)都发放调查问 卷。除此之外,调查对象还包括6个省等比例的省 级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本次调查共发放民办 点复查登记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总共是4508个, 在随后为期两年的复查登记工作结束后,2001年 底全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总共是8万2千个,之 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数量逐年稳步增长,但增速 逐步减缓,到2005年底已达到14万6千余家。从 图1可以看出,两年的复查登记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数量急剧增长期,2002年之后,中国的民办非企业 非企业单位问卷3954份,回收的有效问卷为1733 份,回收率43.8%。 2003年之前,民政部只统计各省民办非企业 单位数量就进入了缓慢增长、甚至停滞的趋势。 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已经到了新的 十字路口。民办非企业单位遇到的体制性障碍与 瓶颈主要在于资金问题、政府对公立事业单位与 私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不同而导致的不公平 单位的实有数量、登记数量与撤销数量等极少量 数据。2003年之后,民政部的统计才增加了民办 ①所谓财产的集合体是指为实现某一目的,利用此提供的一定捐赠财产或持久的赞助收入而设立的永久性的组织体。 ②1999年12月民政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进一步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 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 ③资料来源: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chinango.gov.cn。 19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中国软科学2006年第9期 口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 图2 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布及与社团的比较 竞争问题等。一旦政府能够认识到民办非企业单 位的重要价值,大力改善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 (P<0.01)。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与社团的 数量、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数量都与当地社会经济 环境,特别是从政策上扶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 展,那么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可能出现新的快速增 长期。而如果政府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不 力,加之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程度有限,甚至出现 大量坑蒙拐骗、质量低下并引起广大公众不满的 现象时,也有可能导致政府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 发展程度有密切关系。 事实上,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的计算 ,各省地 方生产总值与各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的相关系 数高达0.74(P<0.O1),与社团数量的相关系数高 达0.84(P<0.01)。也就是说,地方社会经济越发 达,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团的数量也越多。而民 行类似社团的清理整顿活动,以至于延缓民办非 企业单位的发展进程。在某些领域,例如民办教 育领域,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在局部范围内对民办 非企业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 从地区分布看,各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数量 分布非常不均匀。山东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 一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要弱于社团 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可能的原因是,当前 各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数量在很大程度 上还将取决于各省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重视程 度,以及民间组织管理局把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的尺度和各业务主管单位的配合程度。也就是 说,政策因素、人为因素对各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注册数量有较大的影响。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质 1999年以来,非营利组织开始引起国内学术 界的关注,并迅速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一些实 枝独秀,几乎占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的四 分之一,而西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最少,仅有 4家。从图2可以看出,各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数 量与社团数量关系密切,通常社团数量多的地方, 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也多,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67 ①资料来源:各省地方生产总值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oo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各省社团数量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 的数据来源于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 chinango.gov.Cn。 20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决策焦点 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质与价值分析 务界人士、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证了非营利组织的 角色与功能,指出了非营利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 业单位的自主性先天要优于社团。 的作用,并积极倡导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 。然 而,人们在论证社会为什么需要非营利组织、非营 业务主管 位发起成 15.4% 利组织对社会有什么作用与价值时,其实都包括 了一个基本的假定,那就是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 与公共性。如果没有自主性,那么非营利组织与 由热心此项事业 的领导同志发起 成立15.2% 政府就没有区别,充其量不过是政府的代理机构, 其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作用也就不存在;如果没有 公共性,那么非营利组织与私域的企业也就没有 由民间自发成立53.9% 本质的区别,更无法起到平衡政府与企业的作用, 无法发挥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作用。 可以说,自主性与公共性是非营利组织的两 图3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背景 2.领导人的产生方式 组织领导人通常包括 组织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它的产生方式是组 大本质特征。作为中国非营利组织重要组成部分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自主性与公共性如何,直接 关系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及其对中国公民社 会的意涵。 所谓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是指组织的独立与 织人事权的主要体现之一。从调查情况看,中国 58.9%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人是由主要出资者 决定,只有8.7%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人是由业 务主管单位指派或任命(图4)。可见,中国民办非 企业单位的人事权主要掌控在出资者手中,而不 自治。具体包括组织人事权、财权与活动的自主 权。本文选择了组织发起人、领导人产生方式、财 是掌控在政府手中。也就是说,政府对民办非企 业单位人事权的控制程度较低、影响很小,特别是 对由民间自发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来说,政府 务来源、与政府关系等指标来衡量民办非企业单 位的自主性。 公共性是与私密性相对应的概念。所谓非营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人事权的控制与影响微乎其 微。 由、l 务主 利组织的公共性是指组织的使命不以特定的私人 利益为目标,组织的运作具有公开、开放的特征, 组织的产出有助于社会的公共利益。本文选择了 组织决策方式、财务透明性、产权、倡导性与公益 性等指标来测量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共性 。 前任会长 名并经过 务主管单 批准1.8% 经成员民 主提名并 选举8,0%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主性 1.成立背景组织的发起者或者说成立背景 往往对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有很大的影响,因此, 组织的发起人是衡量组织自主性的一个重要指标 之一。从调查结果看,中国一半以上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是民间自发成立的,只有15.4%的民办非 由主要出资者决定58.9% 图4 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人的产生方式 企业单位是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成立,还有15.2%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介于两者之间,即由热心此 项事业的领导同志个人,而非由某个组织发起成 立的(见图3)。也就是说,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而且,从成立背景看,虽然有15.4%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是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成立的,但民办 非企业单位领导人由业务主管单位决定的比例仅 为8.7%。可见,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有不少有 相对独立的人事自主权,组织的领导人或者由理 主要是社会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政府选择的结果, 它属于社会生成模式。在这方面,民办非企业 事会或董事会任命、或者经成员民主提名并选举 产生,或者由出资者或其它方式产生。当然,这里 单位与社团存在很大的区别②,总体上,民办非企 ①有关自主性、公共性的概念还可参见顾忠华.台湾非营利组织的公共性与自主性[J].台湾社会学研究,2000,(4)。 ②本次对社团的调查表明,中国60%左右的社团是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成立的。 21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中国软科学2006年第9期 不排除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表面上由理事会任命 领导人,但理事会本身完全由业务主管单位控制 的情况。 3.财务来源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构成也 会直接影响到组织的自主性。一般来说,如果非 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那么非营利组 织的自主性将受到政府的影响;如果资金主要来 自于企业,那么,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将受到企业 的影响;如果资金来自于境外非营利组织,那么不 可避免要受到境外的影响;而如果组织的资金主 要依靠会费或收费,那么组织的自主性一般较强。 从本次调查数据看,2002年,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 的日常收入几乎完全依靠收费,收费占总收入的 95.7%。公共部门的支持和私人与慈善捐赠的收 入还不到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的5% 。可见,中 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从资金来源上看,已经完全 独立于政府,绝大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依靠收费 收入维持机构的生存。 从表2可以看出,虽然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团 的收入结构都属于收费主导模式,但是,民办非企 业单位得到的政府支持、私人捐赠要远远少于社 团,其自主性也要远远高于社团。 表2 2002年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 与社团收入结构的比较 类型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团(%) 公共部门 2.5 31.6 慈善与私人捐赠 1.8 13.7 收费 95.7 54.6 总计 1oo 1oo 资料来源:本次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查数据。 4.与业务主管和登记主管部门的关系 由于 中国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 因此,每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仅要有登记管理 部门,同时也要有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部门 主要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 记,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对民办非企 业单位违反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 企业单位违反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业务管 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前的审查,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宪法、 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负责 ①这里的收入指日常收入,不包括设立人的投资与银行贷款。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协助登记管理 机关和其它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 为,会同有关机关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事 宜。 从调查情况看,在回答了与登记管理机关关 系问项的17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有12.2%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表示与登记管理机关的联系非常 密切,有36.9%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表示较密切,有 43.3%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表示联系一般,也有 7.5%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表示联系不密切或基本不 联系。 而在回答了与业务主管机关关系问项的1676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有35.6%的民办非企业单 位表示组织独立运作,不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干预; 也有48.6%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表示组织相对独 立,但义务承担主管单位委托的部分职能并受其 领导;也有多达14.5%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表示完 全从属于业务主管单位;另外1.3%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表示两者的关系属于“其它”。 在另一个问项中,有55%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表示在组织发展过程中,业务主管单位对组织的 帮助最大;只有16.6%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表示登 记主管部门的帮助最大;有11.2%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表示,媒体对组织的帮助最大;还有不到20%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表示其它政府部门、其它民间 组织、学术界或其它组织的帮助最大。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总体而言,在民办非企 业单位的发展中,业务主管单位的作用或影响是 第一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影 响要远远比登记主管部门的影响大,特别是对于 那些需要取得业务主管单位许可才能举办的民办 非企业单位来说,业务主管单位的影响更大。尽 管如此,从调查数据中也可以看出,虽然业务主管 单位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影响很大,但绝大多数 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还是相对独立,自主性 较高。 5.几年来的变化 以上从静态角度描述了中 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性的几个维度,从中不难 发现,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社会生成模式, 政府发起的少、民间自发成立的多;民办非企业单 位的人事权受政府部门的影响较小,但受出资者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决策焦点 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质与价值分析 的影响较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受政府 与企业的影响都较小,收入主要依靠服务收费;在 与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的关系方面,民 得多,至少形式上是如此。 表4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重大决策方式及与社团的比较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团(%) 理事会等正式决策机构决定 全体成员协商决定 2O.1 l7.6 69.7 lO.5 办非企业单位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影响更大,受登 记管理机关的影响较小。总体而言,民办非企业 两个以上的负责人协商决定 31.1 14 9 单位的自主性较强。 表3 近三年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化 显著改 稍微改 无变化 不如以 大不如 善(%) 善(%) (%1 前(%) 前(%) 人事自主权 3O.O 21.6 47.5 O.8 O.1 外事权 13.9 20.O 64.2 1.4 O.5 重大决策自主权 25.4 22.3 50.4 1.7 O.2 财务状况 l7.1 33.9 33.4 l3.2 2.5 资料来源:本次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查数据。 从动态的角度看,近三年来,大多数民办非企 业单位感觉组织的人事自主权、外事权和重大决 策自主权没有变化(表3);但也有不少民办非企业 单位认为有改善,其中,改善最大的是组织的人事 权,改善最小的是组织的外事权。甚至还有极少 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外事 权不如以前。从财务状况的角度看,虽然有一半 左右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认为组织财务状况有改 善,但也有15.7%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认为组织的 财务状况不如以前,这可能与近年来民办非企业 单位发展较快、竞争更为激烈有关。 无论如何,这组数据反映了中国民办非企业 单位的发展趋势是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不仅民办 非企业单位的自主性较强,而且越来越强,民办非 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也有所改善。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共性 1.决策方式 一般而言,公共性越强的民办 非企业单位越民主,而私密性越强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往往越集权。因此,组织的决策方式是衡量 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共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调查表明,20.1%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理事会 等正式决策机构决定;有17.6%的民办非企业单 位由全体成员协商决定;有31.3%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由两个以上的负责人协商决定;有29.3%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由负责人个人决定。从调查情况 看,将近70%的社团重大决策是由理事会等正式 决策机构决定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一比例仅 为20.1%;不到17%的社团重大决策是由负责人 个人或两个以上负责人决定的,而民办非企业单 位这一比例高达60%左右(见表4),也就是说,中 国社团的民主决策制度比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完善 负责人个人决定 29.3 2.O 其它 1.9 2.9 资料来源:本次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查数据。 2.财务透明性从调查情况看,67%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有年度财务报告,有33%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不做年度财务报告。在有年度财务报告的民 办非企业单位中,有27.4%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财 务报告没有内部或外部审计;有41.9%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有内部审计;仅有24.8%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有外部审计;还有5.8%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属 于其它形式。 从财务报告的披露范围看,在有年度财务报 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有20.3%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财务报告仅提交理事会或董事会;有45.3%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会对本组织工作人员内部公 开;有16.1%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会对服务对象公 开财务报告;只有1.9%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会通过 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财务报告。 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多达三分之一没有 年度财务报告,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有外部审计,不到五分之一的民办非企业单 位财务报告对服务对象或社会公开,从以上数据 可以看出,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透明性并 不算高。 3.产权产权也是衡量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共 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产权属于机构或社会所 有,那么组织的公共性相对就强,反之,如果产权 属于私人所有,那么组织的公共性相对就弱。 产权问题一直是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中 的敏感性话题,也是困扰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 难题之一。一方面,理论上,作为独立法人的非营 利性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产权属于机构所有, 而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也不属于出资者所有。 组织的盈余,任何个人不得分配。另一方面,现实 生活中,为了鼓励私人积极投身于社会事业,在某 些领域,法律又许可出资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如 《民办教育促进法》。 从调查情况看,67.6%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认为 本单位的产权属于出资者所有;9.8%的民办非企 23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中国软科学2006年第9期 业单位认为产权归合伙人所有;只有16.4%的民 办非企业单位认为产权归本单位所有;2.3%的民 办非企业单位认为产权归社会所有。这表明,绝 大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还是认为产权归自 格购买服务的群体,还是不能按市场价格购买服 务的群体,都具有公益性,因为他们提供的科技、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服务都对社 会有益,而且也是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群服务 即 使其提供的服务产品具有排他性、竞争性等特征, 但是也具有较大外部效益。然而,如果根据狭义 的公益概念,那么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有五分之二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公益性较弱,还有不到四分之一的民办 非企业单位介于两者之间。 5.倡导性倡导性是衡量非营利组织公共性 的重要指标之一。科藤认为 ,非营利组织的发 己所有,从这一指标也可以反映出当前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还是具有较强的私密性。也因为如此, 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开透 明性不强,而营利色彩较浓。看来,正确对待民办 非企业单位的产权问题,不仅是一个管理艺术与 技巧问题,也是一个意识与观念问题。既然是一 个意识与观念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就不是简单的 技术性问题,而是复杂的适应性问题,其解决也就 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从一些案例调查的情况 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代非营利组织致力于扶 贫济困,第二代非营利组织致力于社区发展,而第 三代、第四代非营利组织更多通过倡导活动影响 公共政策、促进制度完善和改革。倡导是近年来 国际上非营利组织研究的流行话语,也是中国非 营利组织发展的一个新动向。 从调查情况看,在回答了该项问题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中,2002年有70.1%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看,当地方政府的引导与监管逐步到位时,当一些 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当组织负责 人的意识逐步提高时,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营 利色彩就会随之弱化,而组织的非营利性也会随 之增强。 4.公益性公益性是一个非常难以界定的概 念。在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公益性通常是与互益 性相对应的概念,一般认为,广义的公益性强调的 是其受益群体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群,而狭义的公 益性强调的是其受益群体为不特定的弱势人群。 调查数据显示,有24.9%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没有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交过任何政策建议,平均 每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政策建议数为1.6条。 其中,平均被采纳的建议数为0.82条。2002年, 应邀参加过政府政策咨询会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大约有33.8%,平均参加的次数大约为1.23次 。 从表5可以看出,无论是主动向政府提出政策 主要为那些不能按市场价格支付费用的群体提供 服务,例如,一些民工医院、打工妹技能培训学校 等;有37.5%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为那些能够 建议,还是被政府邀请咨询,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远 远落后于社团。这一方面意味着社团在倡导方面 比民办非企业单位更为积极主动,在倡导方面发 挥的功能比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强,另一方面也提 醒我们,比较而言,社团的利益表达渠道更为畅 按市场价格支付费用的群体提供服务,例如贵族 学校;有大约24.3%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两类群 体提供服务的数量大致相同;还有13.3%的民办 非企业单位选择了其它项。 如果根据广义的公益概念,那么这些民办非 通,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对更缺乏利益传输的渠 道。这可能也与社团多为政府设立,与政府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团 企业单位,无论其主要受益群体是能够按市场价 表5 2002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倡导状况及与社团比较 未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交任何政策建议的机构比例(%) 70.1 23.4 平均向政府部门提交政策建议的数量(条) 平均被采纳的数量(条) 未应邀参加政府政策咨询会议的机构比例(%) 平均应邀参加政府政策咨询会议的次数(次) 资料来源:本次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查数据。 1.6 0.82 66.2 1.23 4.68 2.86 26.9 2.01 ①本问项的未回答率高达4-4.6%以上,如果假定未回答该问项的机构都没有提交政策建议,那么民办非企业单位平均提交的政策建 议数将低得多,没有提交任何政策建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比例会更高;应邀参加政府政策咨询会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比例会更低,平均参 加的次数也会更低。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决策焦点 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质与价值分析 表6 2002年平均每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团的就业规模比较 民办非企业单位 专职人员数 16.5(人) 社会团体 3.6(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社团的倍数 4.58 兼职人员数 志愿者人数 志愿者每人每月参与时间 5.6(人) 2.9(人) 16.9(小时) 5 3(人) 10.5(人) 5.9(小时) 1.06 0.28 2.86 资料来源:本次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查数据: 有天然的联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多为民间自发 生成,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更为疏远。如果这一猜 测成立的话,那么,各级政府部门恰恰需要重视这 一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月160小时,那么一个志愿 者人数可以折算为0.106个全职工作机会。如此 推算,2002年中国平均每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的就业机会相当于18.7人,全国所有民办非企业 问题,让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更多的利益表达渠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作用与价值 道,多吸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意见与建议。 非营利组织对社会的作用与价值一直是该学 科理论研究的焦点,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 单位提供的就业机会相当于207.6万人,占服务业 就业的0.98%,占所有公共部门就业的19.7%。 这一数据表明,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了可 观的就业机会,特别是在提供专职就业机会方面。 与社会团体相比,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的专 职就业机会显然要比社团提供的专职就业机会要 多得多,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志愿者人数却要比 社团少得多。从表6可以看出,平均每个民办非企 此有许多真知灼见。有的从社会创新的角度,有 的从提供公共服务的角度,有的从弥补政府与市 场不足的角度,但总的来说,从这些角度更适宜做 定性分析,而难以测量与定量分析。因此,本文还 是采用莱斯特・萨拉蒙在全球推行的方法,从就 业与经济的角度测量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社会的作 用与价值,这也是近年来联合国正在世界各国力 推的统计办法 。 (一)就业的贡献 业单位的专职人员是社团专职人员数的4.58倍, 而平均每个社团的志愿者人数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志愿者人数的3.62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职人员 数量较多的原因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形态有 关。作为一个非会员性的实体性组织,其组织运 营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格,特别是民办学校, 不仅需要有行政管理人员,还需要具备一定数量 从调研结果看,2002年,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 的平均专职工作人员数为16.5人,平均兼职工作 人员数为5.6人,平均志愿者人数为2.9人,志愿 的师资,因此专职人员的规模往往较大。又由于 目前国内的民办学校大部分是投资性办学,公益 性不强,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志愿者人数很少。 而社团属于松散型组织,组织的日常运营可能只 者平均每人每月参与时间数为16.9小时。据此推 算,2002年,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专职人员数大 约为183.2万人,兼职人员数大约为62.2万人,志 愿者数大约为32.2万人,志愿者每月奉献的时间 大约为187.6万小时。如果根据霍布金斯大学非 需要少数专职人员维持,而组织大部分的活动主 要依靠会员或志愿者的参与,因此专职人员数少, 志愿者人数相对较多,特别是一些公益性的社团 更是依靠志愿者的参与。 据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对英国、日本等22个国 家的研究表明,在传统的工业、农业,甚至服务业 提供就业机会不断趋于减少的情况下,非营利部 门提供的就业机会却迅速增长。在非营利就业 营利比较项目 ,并按全职工作人员来折算就业 量的话,可以大致估算出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提 供的总就业机会。按照一个兼职人员算三分之一 全职工作量的话,那么平均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的兼职人员数量可以折算为1.87个全职人员。在 计算兼职人员后,平均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当 于提供了18.4个全职工作机会,全国所有民办非 企业单位相当于提供了203.9万人的就业机会,占 服务业就业的0.97%,占所有公共部门就业的 19.3%。如果包括志愿人员的话,即一个全职工作 中,西欧国家主要以社会服务领域的就业增长最 为迅速,美国主要以卫生保健领域,特别是健康护 理领域的就业增长最为迅速。这意味着民办非企 业单位在提供社会服务、扩大就业规模方面的潜 ①近年来,联合国采纳了萨拉蒙教授的建议,试图在各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体系中纳入非营利组织的就业与经济贡献。目前,全世 界已经有90多个国家参与了这一项目,但中国尚未正式参与。 25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中国软科学2006年第9期 力还亟待开发。特别是社会服务和卫生保健领域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经济的贡献 本次调查表明,中国平均每个民办非企业单 位一年的支出总额为48.2万元。以此推算,2002 年,中国全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总支出大约为535 供的76.3万全职就业机会 如果计人民办非企业 单位的就业贡献,那么将大大增加中国非营利部 门对就业的贡献 。从世界各国发展的趋势看,传 统工业、农业,甚至服务业提供就业机会都在不断 趋于减少,而社会服务、教育与卫生保健领域的非 营利部门所提供的就业机会增长最为迅速:可 见,未来民办非企业单位对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 潜力巨大,而且很可能是未来提供就业机会的主 要途径之一。与此同时,2002年,中国民办非企业 亿元。从绝对数来看,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是一支 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与社团相比,2002年,中国 平均每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支出总额是社团支出 总额的近2倍,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总额也比社团 多205亿元。 单位的总支出大约为535亿元,大约是社团的2 倍。虽然目前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规模还很 小,但未来发展的空间与潜力还很大,是一支不可 从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的分布看(见表7), 2002年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有73.2%的支出规模 集中在1万一50万之间,年支出规模在1万以下 和50万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比例均不高。这一 忽视的经济力量。事实上,人们经常比较国外与 中国非营利部门在就业与经济贡献方面的差距, 其实在这方面,中国非营利部门与国外非营利部 门的差距主要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差距,而不 是社团的差距。 方面说明作为实体性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 设立还是有较高的经济门槛的,特别是那些需要 取得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另一方面也说明,目 总的来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治敏感度较 前中国绝大多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济规模还很 小。这可能也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单 一低,而且在就业与经济方面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具 有极大的潜力。不仅如此,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是 中国未来公共服务提供的新支柱之一。民办非企 业单位的蓬勃发展一方面可以满足民众对科技、 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需求,弥补 政府与市场公共服务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可以促 进社会事业领域的竞争机制的形成,成为推动中 、缺乏政府的资金支持和社会的捐赠有关。 表7 2002年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与 社团的支出分布模式比较 支出规模 民办非 企业单位 比重(%) 1万以下 1—5万元 社团 比重(%) 39.8 26.5 1O,2 16.4 民办非企业单位 与社团的比较 (%) —28 8 5.1 7.O 8.O l1.O 31.6 17.2 24.4 国事业单位改革的一种重要制度性安排。可见,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成为未来中国非营利部门最优 先需要发展的领域之一。 然而,从统计数据看,在经历了1999—2002年 的快速增长期后,目前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 发展上遇到了体制性的瓶颈,增长速度迅速减慢, 甚至有停滞的倾向。这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5—10万元 10—50万元 50—100万元 100—500万元 500—1000万元 1000万元以上 7.1 7.O 1.O O.7 2.9 2.2 O.5 1,5 4.2 4.8 O.5 一O.8 总计 100 10o 资料来源:本次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查数据。 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一方面在于提高 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认知与 重视,充分认识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公共服务提 五、总结与讨论 (一)主要结论与建议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中国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组 成部分,但相比较社团与基金会而言,民办非企业 供、就业与经济方面的贡献,认识到民办非企业单 位对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义;另一方面,需要各 单位的研究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本文的 分析可以发现: 地政府像扶持民营企业一样,在政策上扶持民办 非企业单位的发展,特别是在财政上实行政府购 2002年,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大约提供了 2D7.67Y个全职就业机会,远远高于中国社团所提 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共服务的制度,在税收上 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该有的 ①迄今为止,《中国统计年鉴》只统计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就业人员数,从未统计和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就业人员数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决策焦点 中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质与价值分析 税收优惠与减免待遇,能够与公立事业单位享有 同等的竞争地位。 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结构看,中国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存在地区分布不平衡、教育类民办非企 业单位一枝独秀的状况。这就需要国家从战略的 自我克制、高尚和良好风范。公民性是公民社会 的一种美德,它意味着随时准备节制个人或地区 与集团的特殊利益,而将共同利益置于首位 : 一个秩序优良的公民社会与一个无序的公民社会 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公民性。具有公民性 高度调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布局与结构,优先发 展那些社会急需,而且符合世界发展潮流的卫生 保健类与社会福利服务型民办非企业单位。从本 次调研的情况可以明显看出,中国在教育领域和 的公民社会才是健康的公民社会,才是和谐的公 民社会,才是人类追求的公民社会。 从当代中国的情况看,中国的民间组织或非 营利部门通常被批评为“二政府”或“准政府”。然 卫生领域其实选择了两条截然不同的改革方向。 在教育领域,国家选择的是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 构的发展模式,而在卫生领域,大多数地方政府事 实上选择的是民办营利性卫生机构的发展模式。 而恰恰是选择模式的不同,使得中国卫生领域的 改革更加举步维艰,民办卫生机构的发展更为缓 慢。在这方面,民办教育机构发展的经验似乎更 值得其他社会事业领域学习与借鉴。 从日本的经验看,日本从改革一开始就以法 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私立教育机构和私立医疗机 构只能作为非营利组织登记注册。直到2000年以 后,日本才在护理保健领域向市场开放,允许私立 营利性护理机构登记注册。而正是由于这种私立 非营利机构模式的选择,才更好地保障了日本在 经济转轨初期,弱势群体能够享受更加公平的基 本教育与卫生服务。同时,也正是由于这种模式 的选择,才帮助政府减轻了改革的阻力与压力,使 得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对中国公民社会的 意涵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不仅有助于公共服务 的提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在理论上有助于中 国公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 公民社会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概念。 例如,戴维认为,公民社会是指区别于国家的社会 经济生活 。安海尔认为,公民社会是在家庭、政 府和市场之外,人们联合起来提升共同利益的场 所 。不过,怀特认为,公民社会这个术语最常见 的用法是指以自愿为特征的有组织的社团活 动 。也就是说,独立、自治的非营利部门的存在 是公民社会的基石。如果一个地区的非营利部门 缺乏自主性的话,那么其公民社会也不健全。 而希尔斯进一步强调了公民性(civility)的概 念。公民性通常被解释为礼貌、谦逊、尊重他人、 而,本文的研究却表明,作为中国非营利部门重要 组成部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非如此,而是有着 较强的自主性(见表8)。中国大多数民办非企业 单位是由民间自发成立,组织受政府部门的干预 较少,独立、自主运作的程度较高。不仅如此,近 三年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人事自主权、外事权和 重大决策自主权还有进一步改善的趋势。也就是 说,用“二政府”或“准政府”来形容整个中国的民 间组织或非营利部门是不恰当的,是以偏概全的。 具有较高自主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存在与发 展,恰恰是未来中国民间组织或非营利部门发展 的活力所在。自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对于 中国形成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与 实践价值。 表8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主性与公共性的评价 局 较高 一般 较低 低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性评价指标 1.成立背景 、/ 2.领导人产生方式 、/ 3.资金来源构成 、/ 4.与登记与业务主管单位关系 、/ 综合评价 、/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共性评价指标 1.决策方式 、/ 2.财务透明性 、/ 3.产权 、/ 4.公益性 、/ 5.倡导性 、/ 综合评价 、/ 注: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人的产生方式虽然受政府的影响比 例不高,但受出资者的影响很大,故仅从这一指标判断,民办非企 业单位的自主性较低。 然而,对于形成一个健全而健康的公民社会 而言,还需要社会中的个体与组织具有较高的公 民性。而衡量非营利组织公民性的一个前提基础 就是其公共性。如果那些在章程中宣称组织是一 个服务于大众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组 织,却连起码的公共性都做不到的话,那么也很难 27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中国软科学2006年第9期 想象这样一个组织会具有希尔斯所说的公民性与 美德。 遗憾的是,从调查情况看,中国民办非企业单 位公共性的表现差强人意(见表8)。当前,中国民 办非企业单位的民主决策机制仍然很不完善,财 务透明性也不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志愿参与不 足,公益性有限。一方面,大多数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另一方 面又认为本单位的产权属于出资者所有。可见, 中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离公民性还有很大的距 离,中国的公民社会要成为一个秩序优良的公民 社会、和谐的公民社会、健全而健康的公民社会, 还需要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加 强组织的自律与诚信建设;需要政府从制度上保 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利,同时激励、引导和 督促民办非企业单位履行非营利组织的义务;需 要每一个公民培养自己的美德,并形成习惯与公 民文化。 参考文献: [I]Lester M.Salamon.Global Civil Society.The Johns Hopkins Corn— parative Nonprofit Sector Project,I999. [2]赵黎青.非政府组织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 社,I998. [3]邓正来国家与社会[M].重庆:四川人民出版社、I997. [4]王名,何建字,刘国翰.中国社团改革[M].北京:社会科学文 献出版社,200I. [5 Korten,David.I990,Getting to the 2I CentuD-:Voluntar', Ac・ tion and Perspectives,West Hartford,Conn.Kumarian Press. [6 Lester M.Salamon.Global Civil Society,The Johns Hopkins Corn・ parative Nonprofit Sector Project,1999. [7]David Booth.Ahematives in the Restructuring of State—Society Re. 1atlons:Research IssuesforTropical Africa,IDS Bulletin,Vo1.I8,No. 4,I987. [8]Hdmut Anheier,Civil Society:Measurement,Evaluation,Pdicy, UK and USA:Earthscan,2004. [9]怀特.公民社会、民主化和发展:廓清分析的范围[A].何增科. 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1O]Edward Shils.The Virtue of Civil Society,Govemment and Oppo— sition,Vo1.26,No.1,Winter,1991. (本文责编: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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