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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2021-04-11 来源:易榕旅网


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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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住所地址:

由于甲方属于金融管理行业,所有资料属内部机密,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为了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二、乙方学习了公司的保密制度,完全知悉保密制度的内容。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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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签订协议前,已知悉的甲方准备开展或已经开展的义务范围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

2、乙方在签订协议后,所知悉的甲方准备开展或已经开展的义务范围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

3、受甲方指派,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及该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文件。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复印件(包括以电子邮件、传真、多媒体等通讯载体表达的相关文件、资料)。

5、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除基本工资外的相关薪金。

6、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订的《保密制度》所规定的相应保密内容与范围。

四、乙方承诺,其在离职前或者离职之后两年以内,承担如下竞业限制义务:

1、不得利用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抢夺甲方客户。

2、不得利用其知悉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3、不得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或同行泄露或转卖甲方的商业秘密。

4、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5、不得到与本公司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从事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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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五、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离职后两年内。

六、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薪酬中已经包含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费用。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甲乙双方在签署或履行协议过程中具有实际权利义务内容的补充文件、通知、声明、信函、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均是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或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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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金额之内。

4、乙方因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金额之内。

十一、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两年内有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判决或裁决未生效前,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销、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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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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