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电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施工升降机必须由专人操作,维护、安装、拆卸或维修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笼内。
2. 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货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离地面1—2米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应立即检修,经修复后方可使用。
3. 防坠安全器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整试验、检查、维修。
4. 吊笼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步,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5. 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6. 吊笼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运行。
7. 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操作开关的作用。
8. 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吊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重新开启时,应对升降机各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
9. 升降机操作完后,应将吊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打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气箱及电源箱,关好吊笼门和围栏门,司机方可离开。
东方建设集团杨府山住宅区3号地块一期Ⅱ标段项目部
二00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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