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视情节予以2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二、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不戴好安全帽的,拍照罚款:项目部基层管理人员罚200元/次、项目部领导罚500元/次、劳务管理负责人罚1000元/次、劳务管理人员罚200元/次、
工人罚50元/次。
2、现场发现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的拍照罚100元/次。
3、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200元以上。
4、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100元。 5、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100元。
6、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200元以上。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2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1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200元。
12、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的没收处理并罚责任人50元/次。
13、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
暖的发现一次罚100元。
14、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0元以上。
15、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以上,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2000元以上罚款。
16、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挪用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以上所定的罚款条例的,除个人给予罚款处理外,其班组长加罚100元。同一个人违反两次以上将给予加倍处罚。至本工程结束,若个人只违反一次的,罚金予以退回。
以上条列自2017年9月起执行,希望各班组落实到位并坚决执行,在日后工作中请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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