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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合同模板

2022-06-27 来源:易榕旅网

  承接方(B方)

  发包方(A方)

  工程项目:

  A、B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A方决定委托B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 工 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 理 费 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A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A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A方自负;施工质量由B方负责。

  5.A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B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款项划入名称 ;账号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B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此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A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A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B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A方。

  2. B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有B方负责。

  3. A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A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B方。材料经B方验收后,由B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B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已经签订,A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A方即第二次付施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A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A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B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1.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B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2.A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B方。

  3.A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B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B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A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A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B方 元。

  2.由A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A方承担,由于B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B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A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A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A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B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B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A方未经B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A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B方组织A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B方通知A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A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A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A方自负责任。A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A方如不能在B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B方,另定日期。但A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B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A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A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B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B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B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B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A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A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AB双方各执 份。

  A方(业主) (签章) B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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