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 佣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被雇佣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临时需要特雇佣乙方提供劳务,特签订如下劳务合同:
一、 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以10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由甲方负责人记录用工总小时数。
二、 甲方向乙方给付的劳务费为每个工作日 元,该合同终止之时,乙方的劳务费用由甲方总公司的财务部门根据甲方的用工考勤记录一次付清。
三、 乙方在进入甲方工厂工作时应努力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机器设备,若有损坏应按原价赔偿。
四、 乙方的工作由甲方负责人直接指派,若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及扣除当日工资。
五、 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种规定,若因
乙方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伤残或死亡,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盖章: 画押:
签字: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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