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单位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职责,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坏境、设备、设施、贴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存期及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状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带给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资料的真实性,不内含虚假或者夸大的资料,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状况,及时
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公司法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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