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工业区市政及公用工程黄河道(渤海三十路~渤海三十七路)排水工程,排水工程起点里程K5+452.616,终点里程为K7+710,全长2257.384米。雨、污水管线平面位置均按道路设计中心线施放,雨水管道位于设计中心线两侧15.5米处;污水管道位于设计中心线两侧17.5米处。本排水工程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线施工,管径范围在D300mm~D1350mm。
沿线路中桩北侧9米处,每50米设一电线杆;中桩北侧5米处为既有沥青路面;中桩南侧25米处有既有砖渣临时路。
二、深沟槽支护监测方案
1、监测项目
1)沿线基坑以及道路每100米设10个沉降观测点,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必要处理措施。
2)水平位移监测。在工字钢桩顶、电线杆底部、既有沥青路面及砖渣临时路旁,将10个观测点均分在100m里程范围内。观测使用全站仪及钢尺。
3)垂直位移监测。在每一个水平位移观测点上设置垂直位移观测点。观测使用水准仪。
4)变形允许值:水平位移控制值30mm,报警值为24mm,地表沉降控制值为30mm,报警值为21mm。
2、监测目的及内容
1)测试目的
在沟槽施工过程中,只有对沟槽支护结构、沟槽周围的土体和相邻的构筑物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才能对沟槽工程的安全性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有全面的了解,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反馈,并采取必要的工程应急措施,甚至调整施工工艺或修改设计参数。
沟槽监测的目的如下:
①检验设计所采取的各种假设和参数的正确性,指导沟槽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②确保沟槽支护结构和相邻建筑物的安全。
③积累工程经验,为提高沟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整体水平提供依据。 2)测试内容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范的规定和业主及监理对施工监测工作的要求,对以下方面进行监测:
①沟槽周围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周围建筑物(电线杆)及道路的沉降等。 ②垂直位移监测。 ③水平位移监测。 监测点示意图详见附图。
3、监测标点的埋设与监测
1)沟槽周围环境监测
①测点埋设:测点应选在电线杆底座、车行道路、工字钢。在设计位置埋设一沉降监测标点,如埋设不便,也可用红漆标记。
②仪器:全站仪、水准仪。 ③监测:按三等水准要求测量。 2)垂直位移监测:
①标点埋设:在设计位置埋设一测量标点。 ②仪器:采用水准仪。 ③测量:按三等水准要求测量。 3)水平位移监测
①测点埋设:测点应选在工字钢桩顶、电线杆底部、既有沥青路面及砖渣临时路旁,用木桩及钢筋固定或用红油漆进行标示。
②仪器:全站仪。
③监测:水平位移控制值0.3%H(cm),H为基坑深度。
4、监测工期与监测频率
施工前做好周围各环境监测点的设置并取得原始数据,沟槽开挖前埋设好所需的监测设备及仪器,并取得原始数据。排水工程结束时结束现场监测工作。
周围环境监测应贯穿于排水工程施工全过程,在施工前对周围环境作一次全面的普查,记录好最初的原始观测数据,以便与沟槽工程中监测结果进行比较。监测频率为1天1次。
5、监测注意事项
1)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实施方案。
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3)密切注意开挖过程中垂直及水平位移变化情况,出现异常立即停止挖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4)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5)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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