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与对策
要明白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就要先清楚什么是道德。简单来说,道德就是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行为的共同约束标准,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代表的是公众的愿望和意志。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古义
(一)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
(二)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
(三)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一)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
(二)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三)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四)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一)爱岗敬业。(二)熟悉法规。(三)依法办事。(四)客观公正。(五)搞好服务。(六)保守秘密。
四、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
据美国一家会计公司对美国经济、教育和政府等部门1000位著名人物进行的调查显示:在美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之高,仅次于神职人员。然而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2001年审计署组织力量对1290家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馈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会计报表严重失真的企业占68%,有的虚赢实亏,有的虚亏实赢,有的把大量资金体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金额高达1000多亿元……
2002年财政部对保险、烟草、等行业192户以及相关的91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查出不实资产115亿元,不实利润24.2亿元。有22户企业存在账外设账问题。上述不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均是出自公司、企业及会计人员之手,而且一些注册会计师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
一在国家审计署提交的2003~2005年度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从长江堤防再现“豆腐渣”工程。到体育总局滥用奥委会1.31亿元资金,再到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导致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
上述数据与事例,客观反映了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会计职业道德已出现了滑坡。可以说,会计职业道德的丧失已经严重扭曲了会计信息和经济信息、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侵害了相关方的利益。正是基于这一问题的泛滥和严重性,关于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成为公众关心和探讨的焦点。
五、会计职业道德滑坡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
会计职业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是利益的驱动。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单位利益,也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关系极为复杂,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导致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进而产生了虚假会计信息。
(二)失信成本低
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并且即使很轻的经济处罚也往往是由造假机构的权益来承担,极少影响到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利益。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才会不断上演会计造假的闹剧。
(三)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经济主体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审计、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的监督。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内部监督由于会计监督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往往流于形式。外部监督由于点多、面广、任务重,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虽然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2001年4月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写了。不做假账”的校
训,时隔半年。在出席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成立大会上,对会计人员再次提出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的要求。充分表明了国家对会计人员的重视和要求,明确昭示着当前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要不断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推进我国政治经济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加大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打击力度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增加民事赔偿制度的规定,对国有关人员造假而产生的损失,由其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承担,尤其是要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赔偿比例,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虚假信息损害就会依照有关条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获取赔偿。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排除刑事责任等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以此达到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和惩罚违法违规者的目的,遏制失信行为。
对于恶意造假者,加大处罚力度。从立法、执法上对造假者追究其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到的利益。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规则、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做假帐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即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吊销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
(二)培育“诚信会计”良好的成长环境
会计人员不仅工作在会计领域,更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其职业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在一个道德意识淡泊,公共意识低下,自我中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味的会计职业道德。净化环境,不是光靠会计职业界的努力能做到的,而要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是应与法律、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
(三)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诚信档案包含的对象是我国所会计从业人员及其领导。具体记录的信息应包括四个方面,即基本信息、守信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诚信档案主要记录会员的基本情况、在诚信方面的良好表现及行为、已经出现的有违行业诚信要求而需予以提示的行为,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及准则、受到各类处理的行为等。
(四)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尝试会计委派制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她)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这种会计委派制度可提高会计人员在委派单位中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其会计的监督作用使其不受单位负责人违规违法指挥,真正做到会计应尽的职责。
(五)深入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个人道德修养,一方面依靠自我教育,另一方面还要依靠社会教育来强化。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处于放纵阶段,不能指望良好道德在短期内能自发形成,而应该下大力气狠抓落实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德治必须与法治联系起来,互相促进。要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和相关领导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引导每个会计行为者自觉履行《会计法》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把权力和义务结合起来,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会计从业人员合法利益的利益观。二是要引导会计从业人员自省自律。切实增强从业人员自省、自律、自重意识是培育、提高道德素质的重要环节。使会计从业人员按照会计职业道德要求,逐步完成从自发到自觉,从外表到内心、从被动到主动、从他律到自律的行为转变,从而使自己的道德修养提高到一个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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