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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2020-08-18 来源:易榕旅网
湖州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湖州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使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更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依据《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经自我申报、群众评议和所在地基层党政部门审核推荐,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文明委”,以下同)考核、评选,由县以上(含县,下同)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综合性先进集体。

第二章 标 准

第三条文明单位称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的最高的集体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建设的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以____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____同志“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要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考核。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二)业务工作实绩显著。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科学决策,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稳步提高,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本行业、本市同类型单位先进水平。

(三)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各种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风气和干部群众精神状态良好,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形象,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重视科学文化学习,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计划生育工作好。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四)环境优美环保达标。环境清洁,绿化美化,卫生管理和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本地先进水平。文化精神生活丰富多彩。工作条件逐步改善,服务设施逐步配套,工作环境优美,秩序井然。

(五)治安安全状况良好。治安、安全措施落实,无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发率和安全事故发生率低于规定指标;民事纠纷少,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发生。

(六)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广泛开展文明“细胞”建设,如:文明车间(科室)、文明班组、文明家庭和文明员工评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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