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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0-01-07 来源:易榕旅网
财经◎农业经济2018 年第 8 期(下半月)

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李立斌

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资产与资源的享有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参与改革的内容包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拥有的各类资源,其中,土地资源是最重要的一项集体资源。因此,农村土地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之间联系密切。基于此,文章以农村土地确权为主,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确权直接决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道路。进入新时达,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被提上日程,加强了对农村土地的经营与转让,完善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鉴定登记工作,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顺利改革。当前,我国积极引进股份合作制,加快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体商定模式,最终得出结论,避免不必要的矛盾问题。另外,鼓励农村集体产权向股份制改革,采用合作社、合作生产小组等形式,进行生产并扩大规模。提高农村经济效益,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结果。

2.2 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处理

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农户的公共利益之一,在对土地的所有权处置中,除了征收之外,其他人没有任何权利剥夺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此不仅是国家赋予的权利,也是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土地确权中,应深化该主旨。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面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对于征收的土地,所有组织均不可随意分配。并且,在土地确权时,应由全体群众共同协商,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处置权利,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处置的完善。

2.3 详细划分集体土地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主要包含有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等的使用权,无论是何种类型土地,均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在上述类型土地使用中,明确使用权非常重要。因为,在农民承包土地用以经营时,多通过组织内部发包、承包、管理即可,并不需要在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直接导致农村用地的使用权混乱。面对该现象,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应明确划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保护农民自身利益,为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奠定基础。并且,在农村集体建设中,应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保障农村建设用地与国家建设用地的一致性,保障农民权益。笔者认为,在该过程中,可参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的流转方式,提高用地科学性,为土地确权奠定基础。

2.4 妥善处理土地确权过程中的矛盾

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相关人员应深入其中,细致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掌握改革中可能存在的隐患,积极条例矛盾,处理各种产权纠纷,保障集体产权的顺利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向前发展。并且,应始终依照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针对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召开集体会议,保障集体经济改革的公平、公正,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土地确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进一步推动着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当前,在我国农村集体产权上,仍存在权责不明、归属不清等问题,影响了土地确权,抑制了农村经济发展。对此,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立法进程,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处理,详细划分集体土地用益物权,妥善处理矛盾,推动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创新,以期迎来新的发展纪元。

1 农村土地确权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土地确权作为基础,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重要意义。现阶段,在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是主要的经济制度,即使经济制度不断发展,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仍设计中坚持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并沿着该方向不断向前发展。

实际上,相比于城市,我国农村的发展潜力并不低,甚至远远高于城市,因为,以面积来看,农村所占面积明显高于城市面积,而农村始终坚持集体经济发展制度,可见,集体资产的规模非常庞大。同样,在集体产权制度开展中,难度相对较大。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推动了社会发展,我国农村经济逐渐发展开来。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还存在一定问题,如:产权清晰度不理想、产权管理责任不明确、产权保护措施不全面等,抑制了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对此,将农村土地确权应用于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中,明确农村的集体产权,使农村紧跟城市发展步伐,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随着工业不断发展,我国城市不断向边界扩张,农村集体产权不断变化,农村土地资源存大量流失。当前,因城市化的发展,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流动,城市面积不断向外扩张,农村土地被城市占用,在土地占用与赔偿过程中,矛盾现象不可避免。对此,为降低社会矛盾,推动城乡发展,以农村土地确权,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有效保障农村快速发展,推动社会稳定,在国家发展中占有重要作用。

2 农村土地确权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1 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立法进程

在农村集体产权的立法中,应以三级管理模式为基础(三级管理模式既:组、村、乡模式),以层层管理模式,明确农村集体产权,依照农村实际情况,集体产权法人地位,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在农村土地确权时,根据实际情况,将土地所有权落实到相应集体经济组织上,明确其的法律地位与权利,避免农村土地在经营流转中出现权利不明现象。在能农村土地确权中,必须集体成员参与讨论,以集

(作者单位:032300山西省孝义市农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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