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刘艳
来源:《农业技术与装备》 2019年第2期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启示与思考
郭刘艳
(孝义市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山西 孝义 032300)
摘 要 2017年孝义市被确立为山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孝义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策,按照“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全面推动孝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采取试点先行、由点及面的方式展开工作。文章通过深入农村实际参于改革工作,就改革取得的成效及一些心得进行分析。
关键词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措施;经验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志码 A doi:10.3969/j.issn.1673-887X.2019.02.024
2017年孝义市被确立为山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孝义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发[2017]55号)和《关于扎实推进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晋农经发[2018]2号)精神,按照“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全面推动孝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采取试点先行、由点及面的方式展开工作,笔者通过深入农村实际参于改革工作,就农村现状及改革政策落实的一些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1 工作进展
孝义市在基本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改革工作。截至2018年底,孝义市有379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即379个村完成了清产核资,379个村完成了成员资格的界定,379个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379个村完成了股权量化。
2 成效凸显
尽管改革在逐步探索,但是成效已逐步凸显,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2.1 集体产权逐步“量化到人”,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在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通过清产核资和股权量化,集体家底得到核实,成员资产权益得到落实,村民变股民,成为集体财产的主人,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持久的发展动力。
2.2 集体管理逐步“分权而治”,各项权责更为清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和经济实体;村党组织作为基层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主要负责对基层组织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把握;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村民自治、公共服务等行政事务。
2.3 集体经济逐步“柳暗花明”,发展方式更为多样
孝义市有集体经济空白村50个,产权制度改革后,通过综合整治、开发利用、招标承包、租赁经营、参股联营等形式,既盘活了集体资产存量,又开辟了集体经济收入的新渠道。同时,村民作为股民,既可以获得股权收益,又可以就地打工当农业工人或从事第二、三产业,增加财产性收益。
3 启示与思考
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表明,党的领导是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的“主心骨”、“稳舱石”和“定盘星”。比如,在制度的设计上,由市委统一组织,召开多次会议,将民意有效吸纳,统筹兼顾“稳”与“进”之间的关系,为改革落实定调子、指方向、明步骤。下一步,要实现“政经分离”,提出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都要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运行,这是原则和底线,坚决不能触碰,可以为集体经济不能“改弱、改小、改垮”提供了组织保障。
必须把做通群众思想作为前提。改革伊始,群众提出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不是改回了合作化”、“集体产权制度是不是改成了私有制”、“改革是不是对集体财产一分了之、分干吃净”、“改革是不是富了个人、穷了集体”等种种疑问。针对这些论调,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乡村两级干部反复入户宣传讲解,让群众知晓“为什么改、改什么、改了有什么好处”、“自己手中的权证有什么用,如何用”,充分让其认识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要赋予农民更充分财产权利,其核心是把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目的是为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新制度,真正实现“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
必须牢牢扭住发展集体经济组织这个关键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有效抓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是“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其落脚点也在于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组织兴盛,则集体经济兴旺,集体经济富裕,则农民财产增收。为此,要科学设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架构、规范组织章程、严格任职条件、加强民主管理,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沉睡的资产活起来,让闲置的资金动起来,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
必须把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改革的试金石。改革是否成功,农民感受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也是农民。崇文街道留义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的原因,在于群众有切实的需求,
“城中村”改造的同时,家私城、老年公寓等集体经营性资产为村民获得了红利,群众盼改革、要改革。下堡镇一开始改革有阻力,群众认识不到改革的重要性,认为“改与不改一个样”。镇党委、政府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壮大集体经济同安排、同部署,在半沟村完成集体产权制
度改革,成立全市首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获得了首笔投资收益金后,其他村改革速度明显加快。
必须统筹兼顾“政府引导”和“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以农民的选择权为根本遵循,但政府的引导更为关键。楼阳生省长在年初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中讲到:“我们一定要有一种积极作为的态度,农民自愿,不等于我们政府可以放任自由,不做积极引导,不做政策引导,通过政策激励,政府引导,农民同意的,这也是自愿”。在改革中,必须正确处理这两种关系。如在股权收益的分配上,提倡不搞分光吃净,要提取公积、公益金,得到群众认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还将遇到许多问题,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和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改革在接受群众认可的同时,也要经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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