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08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021-02-22 来源:易榕旅网
08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txt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自己想要的了。一层秋雨一阵凉,一瓣落花一脉香,一样流年自难忘,一把闲愁无处藏。幸福生活九字经:有希望,有事干,有人爱。女人和女人做朋友,要之以绿叶的姿态,同时也要暗藏红花的心机。8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8.1 交工与交工证书

8.1.1 交工证书的类型

8.1.1.1 合同工程的交工证书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并经过对工程的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应及时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出承包人尚应完成哪些工作。 8.1.1.2 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照8.1.1.1的原则,就下列情况可以向承包人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 (1)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完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 (2)合同中规定有不同交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 (3)已由业主占用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8.1.2 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8.1.2.1 承包人书面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 8.1.2.2 工程确实完成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及施工安全。

8.1.2.3 工程检验合格

(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2)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的解决。

8.1.2.4 现场清理完毕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场、取土场。

8.1.2.5 交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上完成有关的交工资料。 8.1.3 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 8.1.3.1 成立交工检查小组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确认工程满足8.1.2后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检查工作,并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监理工程师还应提示承包人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小组检查工程时所需要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提供服务。 交工检查小组的任务是:

a.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 b.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

c.审查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

d.根据以上情况写出交工检查报告; e.决定是否签发交工证书。

8.1.3.2 对交工申请进行审查

(1)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围、交工工程的外观质量、质量缺陷的处理、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等描述全面、准确;剩余工程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并写出书面审查意见。

(2)对基本符合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交工申请报告,检查小组应予接受。但必须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修改的建议。

(3)对与合同有关规定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报告,检查小组不予接受,并写明审查意见予以退回。

8.1.3.3 现场检查与评价

(1)检查小组接受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后,应对交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申请交工工程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各类构造物及工程范围内所有现场的清理情况。并应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缺陷做详细描述及记录。

(2)检查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对检查中及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是否可被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或做为剩余工程留待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并与承包人所报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相对应。 8.1.3.4 检查报告

无论检查小组是否同意签发交工交接证书,均应提交一份交工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概述:承包人申请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工程完成情况及提出申请的过程。 (2)交工检查小组的邀请信及任务。 (3)检查小组人员名单。 ’ (4)检查活动过程。 (5)现场检查的内容。 (6)小组的评议。 a.是否接受交工; b.对缺陷的讨论; 巳小组的结论。 工程是否已经完成,是否接受剩余工程计划,同意于何时(年月日)签发交工证书(或不予签发交工证书)。 (7)附件

主要内容为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组成交工检查小组的文件;检查活动计划;现场检查的工程缺陷一览表及被批准的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评价报告应发给承包人、业主及签发交工证书的其它有关各方。 8.1.3.6 签发交工证书

工程交工的日期以检查小组决定的签发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工程交工证书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获得交工证书的工程范围; (2)工程获得交工证书的日期; (3)审查交工工程的单位;

(4)交工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各方代表)。 8.2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与《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 8.2.1 缺陷责任期

8.2.1.1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交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一般为一年)。起算

日期必须以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8.2.1.2 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

8.2.2 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8.2.2.1 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8.2.2.2 检查已完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8.2.2.3 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

8.2.2.4 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8.2.3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组织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剩余工作量,配备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人员,包括:现场巡视、检查的监理人员,负责质量检验的试验人员 及处理合同事宜(索赔、变更)、办理支付、督促交工资料的合同管 理人员。

8.2.4 《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

8.2.4.1 《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程。并对全部剩余工程的质量检查认可。

(2)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含有如下内容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 a.剩余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b.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 c.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

8.2.4.2 成立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

(1)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必要条件后,应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缺陷责任期工程检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监督部门参加,承包人列席并为检查小组的工作及日程安排提供服务。 (2)检查小组的任务主要为:

a.审查承包人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

b.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并侧重缺陷责任期工作内容的检查; c.审查交工资料;

d.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8.2.4.3 检查小组审查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

对申请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定,并确认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8.2.4.4 最终检查和评价

(1)最终检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a.剩余工作及缺陷工程的完成情况;

b.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电信管块、人井及绿化带。

(2)评价主要围绕现场检查结果进行,除合理磨损外,工程均应达到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 8.2.4.5 检查报告

(1)检查小组必须就检查工作写出检查报告,报送业主,同时抄给承包人。 (2)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概述:检查小组的邀请信及其名单、工作简况、收受承包人申请的日期; b.现场检查的内容及情况;

c.检查小组对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全部工作的评议; d.小组的结论;

e.附件:承包人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检查活动计划,工程缺陷一览表及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等。

8.2.4.6 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小组的报告,并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应向承包人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日期应以工程通过最终检验的日期为准。证书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

(2)审查缺陷责任期工作的单位;

(3)工程交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期终止日期;

(4)(CE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各方的代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