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影响力,推动我省学联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现面向全省各高校开展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徽标设计征集活动。本次活动,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将广泛征集大学生创意,择优确定入围作品后,在相关媒体开展网络投票活动,并邀请专业设计人员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判和修改,最终确定省学联徽标。此徽标将广泛运用到与省学联相关的各种宣传载体和活动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于2011年9月20日正式启动,徽标征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24时。
二、参加人员
山东省在校大学生(含民办、职业类高等教育学校) 三、有关事宜
1、作品设计应充分体现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精神,反映广大山东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作品应创意新颖,视觉时尚,图案简洁、明快、易识,含义明确,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应征人有关的信息。
2、应征作品须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纸张规格为A4纸,彩色打印,文件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和源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3、应征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应征作品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团省委学校部收 邮编:25000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sdsxslhh@126.com
4、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人自留底稿。
5、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奖1个、优秀奖20个,主办单位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四、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2、应征人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山东省学生联合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3、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山东省学生联合会所有,法律另
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山东省学生联合会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拥有决定应征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活动其他详情及开展情况请持续关注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实名认证微博:http://weibo.com/sdsxl;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人人网公共主页:http://page.renren.com/600921602。
联系电话: 省学联秘书处(0531)82073825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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