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保障门店用电、电器设备的安全,强化电工的工作责任,做到责权分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
2、乙方为我公司的专职电工,合同期内不能从事其他公司的任何兼职工作,如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制度,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电工属于公司特殊岗位,作息时间以外因工作需要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支付加班费。
5、乙方每天必须对上班门店的电路、电器设备进行检查,且必须有检查记录。
6、乙方负责电源管理,对工地内所有电源设备,线路等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电源超负荷,短路等极易造成火灾的危险情况,必须立即进行修理,严防发生事故。
7、电工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范,并负责全工地电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与保养。
8、配电室要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物品。
9、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理,保持清洁,预防尘土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乙方要树立安全意识,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操作,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1、本协议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