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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0-07-28 来源:易榕旅网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真题精

选附答案

大题(共10题)

一、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建设单位分别与A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B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C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2019年3月开工,合同工期18个月。 【事件】

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输水渠道K1+100~K1+600段岩石渗透系数为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2×10-3cm/s,A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事件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12个月。 事件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年12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 事件4:设计单位C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 事件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 事件6:施工单位A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D基础处理公司,由于D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E基础处理公司。 事件7:2019年10月,由于泵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浇筑。 【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7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5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

【答案】问题1: 不妥之处如下。 事件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事件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事件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事件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事件5:无不妥之处。 事件6:D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E基础处理公司不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事件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问题2: 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①不再继续使用; ②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问题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①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②将主体工程分包;③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④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 【背景】

某渡槽段工程全长1800m。工程设计输水流量205m3/s,加大输水流量

165m3/s。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出口明渠,渡槽,排水涵洞、35kV线路。此段工學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总投资55305万元,共划分为5个单位工程,46个分部工程,5059个单元(分项)工程。 【事件】

事件1:项目进展程度如下。(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已完成了5个单位工程有关验收。(3)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4)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事件2:项目法人组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和投资单位,共7人组成。验收结果表决时,有3人不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组长最后决定不同意通过验收的3位验收组成员可以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小组中有4人不同意验收组长的裁决。

【答案】问题1:不具备验收条件。理由:缺少观测仪器、完工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方面条件。需补充条件:①观测仪器和设备巳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②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③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问题2:不妥之处:项目通过完工验收不妥。理由:验收结论应当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超过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问题3:不妥之处:质量保修期起算日期不妥。理由:若已投人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问题4:不妥之处:验收小组组成不妥。理由:渡槽通水验收属于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需补充通水验收条件:引(调)排水的调度运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已得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

三、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1座、输水管道21km、调压设施1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 【事件】

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 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 事件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 事件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 【问题】

1.事件1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

2.事件2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3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4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 不正确。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规划应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2: 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3: 不正确。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 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

四、某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工程在总承包招标时,有一台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重要设备,因在总承包招标时设备性能和参数尚未确定,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事件1:工程实施后该设备具备了招标采购条件,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该设备采购招标的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2:因设备比较复杂且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项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商议,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遂向A、B、C、D、E等五家有能力的供应商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事件3:为了准确、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标明了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事件4:为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召开了投标预备会,但潜在投标人A未出席。投标人B提前送达了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

会。开标时招标人拒收了A和B的投标文件。事件5:招标单位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了包括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的7名专家。事件6:由于招标前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招标人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同时要求投保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事件1中,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采购的招标人不妥。理由: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但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2中,招标人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不妥。理由:该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货物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应当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事件3中,招标文件采用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来说明不妥。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事件4中,招标人不受理A和B的投标文件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所以投标预备会和开标会都不是必须参加的,也都不是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事件5中,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不妥。理由是:该项目为公益性中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事件6中,第一阶段就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五、某水利枢纽工程由电站、溢洪道和土坝组成。土坝为均质土坝,上游设干砌石护坡,下游设草皮护坡和堆石排水体,坝顶设碎石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土坝施工单位将坝体碾压分包给具有良好碾压设备和经验的乙公司承担。合同技术文件中,单元工程的划分标准是:以40m坝长、20cm铺料厚度为单元工程的计算单位,铺料为一个单元工程,碾压为另一个单元工程。事件二:该工程监理单位给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单》如下:“经你单位申请并提出设计变更,我单位复核同意将坝下游排水体改为浆砌石,边坡由1∶

2.5改为1∶2”。事件三: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论为:本单位工程划分为30个分部工程,其中质量合格12个,质量优良18个,优良率为60%,主要分部工程(坝顶碎石路)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4%。所以,本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事件四:该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主持。

【问题】

1.简要分析事件一中存在的问题及理由。

2.简要分析事件二《监理通知单》存在的问题及理由。3.土坝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依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简要分析事件三中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4.根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事件四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答案】

六、某堤防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2)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3)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4)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 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3.第5月份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答案】

七、某水生态工程,全长4020m,总投资为30000万元。该工程以总干渠为基础,进行河道加宽,两侧营造景观绿化;断面规划为60~80m水面,两侧各5m亲水步道、20m微地形堤岸景观绿化带、7m滨河景观道、13m绿化带。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开工时间2017年4月10日,合同工期36个月。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2017年5月,砂石料系统及混凝土工厂安装完成后,经监理人批准投入使用。事件2: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养护水及拌和机械、车辆的冲洗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了河道中。事件3:工程2+256~3+952处自南向北穿越某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由于公园内施工作业面比较宽阔,在河道清淤及拓宽时,将河道底泥及开挖弃渣临时堆存于公园内。事件4:金属结构加工车间位置布置在距离村庄大约50m处,施工单位夜晩作业时采取了降噪措施。事件5:2018年7月,为迎接领导视察,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并在工地塔吊横臂、塔身等部位挂满横幅,塔吊横臂固定至面对工地入口方向,以彰显醒目的标语口号。<1>、指出事件1~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根据事件2,试简述混凝土养护弃水和机械、车辆的冲洗用水处理措施。<3>、对于事件5,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答案】1.不妥之处:事件1:砂石料系统安装完成仅监理人批准不妥。理由:人工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正式投产前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监测方可投入使用。事件2:养护废水和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不妥。理由:废渣、污水处理符合规定标准才能排放。事件3:废渣堆于公园内不妥。理由:施工生产弃渣应运放到指定地点倾倒,集中处理,不应乱丢乱放。事件4:金属结构加工车间布置在村庄附近不妥。理由:砂石料的破碎、筛分、混凝土拌和楼、金属结构制作厂等噪声严重的施工设施,不应布置在居民区、工厂、学校、生活区附近。事件5:承包人仅为了迎接领导视察才洒水降尘不妥;在塔吊部位挂横幅、塔吊横臂固定不妥。理由:洒水降尘应是减少大气污染的一种日常措施;标语应规范张贴;停机时塔吊吊臂不能固定。

2.混凝土拌和、养护废水为碱性废水,因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含量较高,需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对砂料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清洗会产生机械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成分为石油类和悬浮物,需进行隔油处理后回用。3.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撤除标语,检查警示标志是否齐全,解除吊臂回转约束使之能随风自由转动。

八、某水库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大坝、水闸等。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5000万元。承包人经项目法人同意,将砂石料生产分包给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合同金额3000万元。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较紧,承包人拟将大坝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并已报项目法人审批。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砂石料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和承包人无关。事件3:开工初期承包人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不包括分包单位的部分工程。事件4:承包人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但不包括分包单位人员保险。事件5:承包人按照要求计提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承包人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生产进度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完成后交由承包人监管。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②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③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支出;④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⑤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事件5,请计算总包单位应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数额,并补充可用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支付事项。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承包人拟将大坝进行分包不妥。理由: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事件2中,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承包人无关不妥。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考前押题,,事件3中,承包人应急救援预案不包括分包工程部分不妥。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事件4中,承包人未为分包单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不妥。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事件5中,承包人要求分包单位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不妥。理由: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问题2:2%计提,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为:300万元。可用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支付事项还包括:①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②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④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某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大坝、泄洪闸、引水洞、发电站等,2019年元月开工,2020年5月申报文明建设工地,此时已完成全部建安工程量40%。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为加强质量管理,在工地现场成立了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建设管理的规定,简述工程现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各单位之间在建设管理上的相互关系。<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包括哪些?<4>、简述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5>、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水利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案】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不妥当。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规定,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

2.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

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3.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4.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包括:体制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到位、安全施工到位、环境和谐有序、文明风尚良好、创建措施有力。5.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6.水利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十、某混凝土坝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混凝土工程、钻孔与灌浆、地基与基础处理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 【事件】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开工前提交所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土石方开挖施工工艺比较简单,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员编制,监理工程师审批。 事件3:在编制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时,其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编制依据、钻孔与灌浆工程特点、钻孔与灌浆工程开工条件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内容、程序与控制要点。 【问题】

1.事件1,发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2.事件2,监理机构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3.事件3,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是否完整?若不完整,请补充细则还应包含的内容。 【答案】问题1: 不合理。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施工措施计划批准后、专业工程(或作业交叉特别复杂的专项工程)施工前或专业工作开始前,根据实际情况按进度、分阶段编制。问题2: 不正确。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问题3:不完整。还应包括:(1)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一般应包括:巡视检查要点;旁站监理的范围(包括部位和工序)、内容、控制要点和记录;检测项目、标准和检测要求,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的数量和要求。(2)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3)采用的表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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