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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库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2022-08-23 来源:易榕旅网


炸药库管理制度 及事故应急预案

巫山县晶宝煤业有限公司煤矿

二O一六年二月 编制

目 录

1、负责人岗位责任

2、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3、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4、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5、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7、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8、安全例会制度 9、安全教育制度 10、安全检查制度 11、消防管理制度 12、安全保卫制度 13、定员定量制度 14、装卸管理制度 15、库房管理制度 1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流向管理制度 18、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0、废品销毁制度 21、出入库检查制度

22、突发案(事)件管理制度 23、值班制度

24、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25、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26事故应急预案

巫山县晶宝煤业有限公司 火药库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矿 长:

总 经 理:

日期:二〇一六年二月

巫山县晶宝煤业有限公司 火药库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学习时间: 支持人: 学习地点: 参加学习人员签名:

第一章 火工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公司

的火工品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公司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希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 长:张怀高 副组长:樊英仓

成 员: 李 奉 邬慈权 徐启厚 宋发勇 田圣智 刘 娟 向远平 钟贤富 赵士全 李 红 唐树忠 夏朝宝

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对辖区矿内涉及火工品的案事件负责。公司安监科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火工品管理负

总责。

3、火工品管理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安监科负责火工品的地面看押及地面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5、安监科负责井下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火工品回收。 6、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7、供应科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供应科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8、 安监科为地面库的安全保卫单位。

9、供应科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

10、安监科为地面库的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11、生产科负责火工品的井下运输及火工品的回收工作,供应科的火药库人员负责火工品的装卸和监护。火工品井下运输班长为运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供应科长为火工品装卸和护送的第一管理责任人,火药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12、各采掘区队负责火工品在本区域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

的验收工件,队长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13、皮带队负责井下煤流系统火工品回收管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三、管理制度

1、每旬由矿长组织一次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月火工品监督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 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采掘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安检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7、必须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

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带头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制定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编制本单位对民爆物品经销、使用年度计划,及时呈报审批。

4、负责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销,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经常了解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对不适合继续从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6、负责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的安全文化信息的收集归纳整理,并录入微机,负责本矿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尽职尽责,在本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协助本矿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2、对照本矿建设标准化要求,建立本矿材料档案。 3、在领导的指导下搞好矿井安全文化建设和现场安全工作。 4、负责本矿办好内业资料的归纳整理和上报工作。 5、搞好矿井安全文化建设。

6、协助区队抓好班组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 7、深入现场抓好矿井现场安全管理。 8、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用爆炸品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2、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对生产、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各个环节实施安全监督,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3、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总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哑炮,按规定时间解除警戒。 4、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遇到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5、全面掌握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情况,监督爆破员认真填写《实施爆破记录簿》。

6、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提出改进民爆被管理的建议或意见,并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2、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不准超量信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3、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手续坚持雷管与编号登记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证件、手续、公安批准的品种,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退回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总后入库、严格登记手续。

5、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变质爆炸品要及时清理,需销毁的,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妥善销毁。

6、确保库区清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协助看管员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洪、防破坏等安全设施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2、严格执行安全爆破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技术规定,确保爆破作业安全无事故。

3、领取民爆物品时要持爆破证,携带炸药箱,雷管箱按照批准的权益如数领取,坚持装箱上锁,严防选择、被盗、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

4、运送爆炸物品要严格遵照安全规定,避开人流高峰,运电线路,旺电旺火,安全运送工作面。

5、装药前要严格操作规程,在确认无禁止现象时,安全装炮。

6、放炮时要认真实施安全检查、放好警戒确认无危险时放准放炮,要记清响炮数字,如有哑炮,要按照规程,安全排除,严禁违章爆破。

7、要坚持当班清退制度,认真填写《实施爆破记录簿》当班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当班清退,严禁私自存放赠送他人炸鱼、炸兽。

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在值班领导下,完成本班的设备巡视,运行记录,倒闸操作,事故处理,设备维护和变电所的整洁工作。 2、认真严肃执行各项规程制度,遵守运行纪律。 3、按照调令正确填写倒闸操作票,做好操作准备工作,并迅速正确地执行操作任务。

4、认真做好各种表计,信号和自动装置的监视,在值班长统一指挥下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

5、做好设备及室内外整洁卫生工作,搞好文明生产。 6、加强学习,做到“三熟、三能”。

押运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所押运物资的途中安全及作业点发放安全。 二、 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在执行押运任务时,应坚守岗位,不得中途离岗,如途中停车时间较长,应进行监护。

四、严格按规定做好与本矿仓库保管员及作业点保管员爆破器材的交接和发放、回收。并按规定做好登记、签名确认手续,并及时把信息输入IC卡,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

五、严格按规定做好核对上、下车爆皮器材的数量、品种、规格。发放、回收散装爆物器材必须放在专用箱内。 六、路上勤检查,每发放一个作业点,清点一次,做到万无一失。

七、提高警场,遇事要随机应变。发生问题和处情况要主动处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

八、一周配送完毕,认真整理、核算、填写有关表格并妥善保管,统一上交归档。

九、认真、细致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表格等物品并做好日常维护、清洁,损坏按价赔偿。

十、服从管理调度,严格执行送货,收货时间。 十一、积极参加装卸货和场地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

安全例会制度

随着本矿的发展,矿井建设的加快,采掘运机械的逐渐使用,安全工作愈显出其重要性。为了进一步搞好本矿安全工作,更好地发挥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尽快把本矿建设成安全高较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召开时间在每月第一个星期日下午两点。 二、 安全例会由矿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

三、参加安全例会的人员本矿负责人、各生产科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及有关各班、组长。 四、安全例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等。 2、听取安监部门和其它部门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落安全技术措施、措施重点工程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对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接受事故教训,研究和通过处理意见。 4、研究和通过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决议的管理制度。 5、对隐患进行确认,研究采取的措施,并安排实施。 6、检查和落实上次会议安排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 五、要求与考核

1、安全办公会议首先由矿长对上月的安全情况进行通报,其次由生产副矿长对上月的生产情况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各科负责人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本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共同研究拿出措施,责令有关部门处理。

2、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对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作整体安排,本矿领导对安全工作做指示。 3、安全副矿长对安全例会作总结发言。

六、安全例会由安全副矿长负责会议的记录、资料整理,有关人员应准量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一定处罚。

安全教育制度

通过培训安全技术教育全面提高做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持证上岗,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是非常必要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指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工人上岗前不许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培训学习,经乡煤管局统一组织考试合格,持证后方能入井工作。 2、本矿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持有相应的工作资格证或上岗证方可上岗工作。

3、工种变更、工作岗位调换都要经过安全即使培训教育,不少于相应规定的学习时间,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都要参加相应的煤矿安全教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持证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复训。

6、每班作业前,班前会要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制度

1、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乡(镇)民爆物品管理站、县公安中要分别每周、每月、每季对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进行一人安全大检查、派出所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时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登记簿》,此登记簿一式两本,一本由民爆单位保存,一本由检查公安机关保存。 3、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公安机关。

4、检查要认真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因领导失职,检查不到而发生问题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消 防 管 理 制 度

为切实加强矿井火源的管理,杜绝矿井火灾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的防灭火的规定,制定本矿矿井防灭火措施。

一、矿井防灭火原则:预防为主,防消并举 二、矿井井口防灭火措施

1、矿井永久井架、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以防止外部火源产生引发的火灾。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50m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口房内严禁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时,必须制定特殊安技措施,报经本矿总工程师批准。在作业前,准备好防火砂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加强对井口房内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电气火花的产生。 5、在生产井口的工业广场内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并按规定的要求设置好消防管路。消防水池容量不少于200m3,并经常保持足够200m3的水量。

6、井口附近一旦发生火灾,立即组织实施主扇风机反风措施。

三、矿井井下防灭火措施

1、矿井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且不得挪作他用。

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3、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变电硐室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砂袋。

4、加强对机电维修人员的教育,对井下因检修后废弃的有油脂的棉纱等可燃物必须装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丢乱放。

5、在井下严禁存放用剩的汽油、煤油和变压油。

6、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严禁失爆电器入井,杜绝电器火源的产生。

7、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检身工作,禁止入井人员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入井。

8、严格放炮管理,放炮时每个炮眼必须装填水泡泥,杜绝放炮火源产生。并在相关煤层巷内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及黄沙)。

9、建立健全防尘系统,对采掘作业要求进行湿式作业,放炮前后洒水防尘。

10、井下一旦发生严重火灾,按《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救援措施执行。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安技措施执行。

安全保卫制度

1、火工品库房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2、爆破器材库必须严格执行库房防卫“四原则”即人防,犬防、技防、物防。

3、人防:库区门卫每天一人值班,夜间二人值班。 4、犬防:加强对犬的管理,按规定时间食量进行喂食,不能让犬在库内大小便。

5、技防:电子防爆器,监控要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6、物防:围墙按规定不能低于2m,墙顶应设防攀越设施(带刺铁丝网或玻璃片)。

7、围墙外10m范围内不能种植针叶类树木和竹林。 8、投光灯根据地形要求,灯光要能照射整个库区范围内。 9、门卫室必须安装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防爆专用电话。 10、若库房报警器失灵,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立即安排电工检修。

11、外来人员,无公安和安监部门的证明一律不准入库,凡入库人员,必须登记。

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1、地面爆炸材料库的储存量,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96条之规定,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本矿炸药库炸药存放量不大于5吨,雷管数量不大于10000发。

2、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3、爆炸材料库存放爆炸材料时,雷管的箱子必须放在货架上,其它爆炸材料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之间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3m。禁止在货架上叠放雷管。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雷管箱距上层货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0mm,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

4、库区门卫每天一人值班,夜间二人值班。

装卸工管理规章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蛮干,并及明制止其他人的违章行为。对无视安全,强令冒险作业生产指挥、指令应拒绝执行,并身现场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汇报。 2、进入作业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扎好带,按规定穿好劳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作业。

3、树立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杜绝蛮干以免造成事故。

4、工前应检查工索具,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5、登高和船仓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自觉遵守“八禁止、十不吊”。 6、严格服从调度人员的安排和调遣。

7、严禁班前、班中喝酒,上班严禁打瞌睡、溜岗。 8、协助好吊车司机及明、准确地抓料。

9、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本矿仓库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本矿企业管理一般要求,结合本矿具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1、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采购申请单”复印和采购清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馐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工作。

2、如发现单物不符,外馐严重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终止入库手续办理。

3、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章输、节药”的原则,发放物资坚持做到盘底、二核对、三发放、四减数,同时坚持单物不符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噱头不清不出库。

4、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小组)均应严格按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的程序发放,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无凭发放。

5、各部门(小组)领用物资时,必须先填写“出库单”,经使用部门(小组)主管负责人签名,再交行政处长批准后,方可找库管员进行领用事务。

6、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建立台帐管理,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

做到帐、物相符。

7、库管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行政处,配合行政处长编好采购计划,以便节约使用资金。

8、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漏电。 9、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11、严禁私自涂改账目、抽换账纸。 12、严禁库房堆放杂物。 13、严禁在库房内谈笑、打闹。 14、严禁随意动、挪库房内的灭火器。

15、严禁地库房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制造安全隐患。 16、库房管理依据本制度实施。

17、本制度由本矿负责制定、解释、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1、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更换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和其他物品替代。

3、教育和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违反规定,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4、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测,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更换、 配发。

5、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应做好记录,由经手人、领取人签 字。

6、检查、实习、参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爆炸材料库周围15m内,不植竹和针叶树,所有干枝枯叶或其它易燃物品应随时清理干净。在地面爆炸材料库贮存爆炸材料安全距离之内,不准点火和吸烟,不准携带点火用具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2、地面爆炸材料库、库房的墙壁层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有通风和防潮设施。库房的门应向外开。

3、储存库内应有干粉灭火和沙子、沙仓等灭火设施,按规定将灭火器、防火沙箱摆放整齐,消防桶挂在棚内。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如有损失或失效,应立即更换。 4、储存库内的电器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器、仪表都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消灭电气失爆。

5、库管及所有进入库房人员禁带手机、烟、火及穿化纤服装,避免产生静电火花引发安全事故。

6、储存库必须装设避雷装置,防止雷电引起火灾。 7、储存库不得动火动焊,若确实需要,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指定安全负责人现场指挥,安排专职安全员监督后,方可进行。

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炸材料运输的一般规定

(1)严禁用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等车辆运输爆炸材料。

(2)严禁爆炸材料与其它货物混装,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混运。

(3)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炸材料。

(4)用车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装车高度不许超过两层。

(5)分层装爆炸材料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6)装卸运输爆炸材料时,严禁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7)运输爆炸材料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二、井下运输爆炸材料规定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斜井串车提升运送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配编组,不准同一钩运送。

(2)从地面向井下爆炸材料库运送爆炸材料以前,要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口上、下把钩工,让他们做好运送爆炸材料的准备工作。

(3)运送爆炸材料时,绞车司机启动和停止绞车时,都不

准使矿车发生震动,升降速度不许过快。斜井串车运送爆炸材料时,都不得超过1m/s。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5)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6)人力运送爆炸材料到工作地点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②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与炸药严禁在同一容器内。领料后,应及时装箱上锁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装入袋内或中途逗留。 ③在交接班,人员上下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沿井筒上下。

3、火工品入库前必须认真验收。封条不完整应开箱验收,完整的抽箱验收,并对生产的时间是否过期、数量、规格、质量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追查处理。

4、火工品如无押运员及提货员,保管员一律不予验收。严格出入库手续,严格按公安局核定的储备量储备。 5、炸药的储存、保管要加强通风管理,要保持良好通风、干燥,并做好记录,使之不变质。

6、火工品的搬堆,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拖拉、撞击。

7、严禁炸药、雷管混放,箱与墙距离不小于200mm,堆高不超1500mm,不同品种规格必须分别存放。 8、库房要保持清洁,严防鼠虫害,确保安全。 三、装卸、运输工具要求:

1、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和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和汽车挂车。 2、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3、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备。

4、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5、 遇水燃烧物品和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6、 在夏天装运危险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它防护施防雨措施。

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统一规定的危险品标志。 8、 车辆应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9、 定期检查车辆,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装卸、运输要求:

1、装卸危险物品应定车、定人、定点不能超载; 2、装卸危险品前应对车辆车箱进行彻底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

3、危险品应注意防震,防止途中发生晃动;

4、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拖拉和倾倒,不要用撬棍滚动;

5、装卸时及时检查包装物是否密封、完好、发现有破损或异常情况机应及时处理或不装运;

6、运输时应有专人负责押运,驾驶员应集中精力,严守交通规则;运输爆炸和放射性物品,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7、运输途中应随时注意装运物品的运态,驾驶押运员应严禁吸烟,不准无关人员搭乘

8、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五、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

第二章 火工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节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本公司井下采掘工作面均采用爆破辅助作业,在开采过程中,需使用少量的火工品。

风险评估:火工品事故主要有爆炸和丢失两大类。爆炸事故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丢失按照火工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危险性分析:

雷管及硝胺火药遇明火会引起爆炸。雷管炸药爆炸的高温火焰及冲击波会把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沿进风流带入采掘区域,其危害极大。安全规程对存放的雷管火药数量限制有明确规定,如果发生事故以减小爆炸当量和灾害威力。杜绝火源是防止火工品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要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严防明火、电气、静电、摩擦、机械碰撞等火化的产生。

二、应急处臵的基本原则:

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的伤亡,迅速消灭事故或控制事故扩大,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再次发生灾变,保证救灾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缩小灾区范围,减少损失,为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第二节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总 指挥: 张怀高

副总指挥: 樊英仓、张士平

成 员: 徐启厚、卢仕平、王继斌、何降来 李飞龙、柳 欢、胡海建、刘利伟 陈华强、管发全 二、职责

(1)指挥部职责:

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批准现场抢险方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高效运作,随时处臵可能发生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组织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成员职责:调度室:负责接受、汇报重大火工品事故报告,根据情况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收集事故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指挥部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生产技术科:负责提供火工品爆炸事故发生地点的相关技术资料、参与事故的调查。

安监部: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配合上级单位开展火工品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通风科:井下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时,做好通风保障工作,按指挥部要求及时进行矿井反风。

机电科:掌握事故地点供电和送电情况,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协助通风科进行矿井反风。

供应科:负责为火工品事故救援提供急需的材料、设备、工具、车辆等。

财务科:负责矿井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资金保障。

工 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医务室:负责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械、药品,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治疗,并与乡人民医院或县医院有关科室联系,做好护理转运工作。

安检科: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抢救疏散和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现场管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办公室:负责事故救援期间全矿各科室的协调、后勤保障,以及新闻媒体的接待、对外联络等工作。

(3)、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安全矿长现场指挥。

第三节 预防预警及应急响应

一、预防与预警

1、地面炸药库必须严格按设计库容量存放火工品,雷管、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2、炸药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炸药库必须双人双岗,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 4、炸药库附近5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5、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火工品储存、领退、运送、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火工品管理制度。

6、火工品运送时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押运,运输数量、速度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并避开人员上下班时间。 7、井下工作面火工品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进风巷安全地点,炸药和雷管必须分箱保存,并加锁。 二、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后,目击者要立即向发生单位汇报,事故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向矿调度室汇报。接警人员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爆炸物品的类型、事故现场损害及人员伤亡情况。 三、应急处理 (一)级别确定:

当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确认火工品事故不能很快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请求启动火工品爆炸应急处理预案。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

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决定启动火工品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二)应急启动程序

1、总指挥接到爆破事故汇报后,按事故性质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

2、相关人员接到调度室的电话时,要立即赶到调度室,接受总指挥命令,按各自职责开展抢救工作。

3、由安全矿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

四、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

第四节现场处理方案

一、救援行动:

1、救援工作由矿长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矿长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2、地面炸药库及地面火工品运输线路上发生爆炸事故时,由安检科迅速将工业广场上距爆炸地点200米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在通往矿区的公路上设置警戒。 3、地面发生火工品爆炸引发火灾时,调度室必须在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组织人员灭火。

4、井下火工品运输线路上发生爆炸时,调度室必须立即下

令切断爆炸地点附近的电源,撤出井下所有人员。井下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时,必须配戴隔离式自救器。 5、井下发生火工品爆炸时,如需搜救伤员,必须由上风侧向下风侧进行搜救。

6、井下发生火工品爆炸时,指挥部必须根据爆炸地点及其危害程度、范围控制风流或进行全矿井反风。

7、井下发生火工品爆炸引发矿井火灾时,参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8、井下发生火工品爆炸时,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二、扩大应急:

当事故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要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巫山县应急救援办公室、巫山县矿山救护队、巫山县消防大队求援。 三、应急恢复:

在确认所有火灾扑灭、火工品被隔离,没有爆炸危险存在,由现场指挥员宣布解除警戒,恢复被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四、应急结束:

抢险工作结束后,对事故抢险工作进行总结批评,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总指挥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各抢险单位和人员返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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